法院執行期間,債權轉讓合法嗎?

紅星285496056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是合法債權,當然可以轉讓,轉讓以後,受讓人作為合法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作為新的執行申請人,因債權人的變更不影響債務人應當承擔的債務清償義務,但是會影響債務人對債務的履行方式,故原債權人須通知債務人轉讓事項,以向債務人披露新的清償對象,而不需要取得債務人的同意。

申請人的變更是債權轉讓後在執行程序進行的必要的變化,固也無需取得被申請人同意,只需通知被申請人履行對象發生變化即可。債務人在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向新的債權人或申請執行人履行清還義務。


劉俊強律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根據上述規定,在轉讓債權時應注意兩點:1、應當有效通知被執行人該債權已轉讓;2、明確申請執行主體的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申請執行人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且書面認可第三人取得該債權,該第三人申請變更、追加其為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棲公子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28年的資深律師,來回答你:法院執行期間,債權轉讓是合法的!

法眼掃描做過一單業務,就是在法院執行期間債權轉讓的事情:

一家銀行查封凍結了債務人和擔保人的房產,法眼掃描的當事人看中了被查封凍結的擔保人的房產,就和申請執行人債權銀行商量,購買了銀行的債權,當然了銀行作為國資銀行,按照程序進行公告,履行了審批手續,法眼掃描的當事人購買後,雙方到法院執行局,變更法眼掃描的當事人為申請人。

然後,我方申請拍賣擔保人的房產,在兩次流派後,法院裁定將該房產抵債給了法眼掃描的當事人,現在房子已經過戶到法眼掃描的當事人名下。

而且在最高法院的關於執行案件的司法解釋中,也允許在執行階段進行債權轉讓。


法眼掃描


可以轉讓!但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由債權人和受讓人共同持債權轉讓協議,向執行法院申請,由法院做出債權裁定,通知債務人就可以了!


第三方客觀視角


合法,但需要公示或通知相關人,資產公司就是專門收購及轉讓該類債權債務的公司。


陽仔121212


執行期間轉讓債權合法,只要向法院提交變更執行申請人申請書,將附上債權轉讓協議書書即可,不必通知被執行人。對比有明確的司法解釋。


真誠555888


有好的轉讓接盤公司嗎


亮劍1505431


如果是合法的債權可以,但是要通知債權人,不合法的債權轉讓無效。比如說高利貸


秋天的一個遐思


要注意有的執行錯誤.應糾正追責!


雨田222238558


欠債還錢,債務人的義務就是還錢,債權轉讓跟你什麼關係,通知你就行了,就是不通知你,你一樣得還錢,只不過向誰還的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