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職級制改革,不要“換湯不換藥”,最該改的是這兩條

劉可欽,北京市中關村三小校長,數學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1981年開始參加工作,已經在基礎教育領域工作了38年。從職稱上,劉可欽已經取得了教師職稱系列的最高級——正高級教師,但是去年年底,劉可欽再次走進校長職級制評審的現場,參與了特級校長的評審。這是北京市推行的首批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目前,北京市在職的3700多名中小學校長、書記都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最終,首批評出了特級校長93名、高級校長900名。(中國青年報3月9日)


校長職級制改革,不要“換湯不換藥”,最該改的是這兩條

校長職級制,並非新鮮事。2010年頒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下文簡稱《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就明確提到,“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促進校長專業化,提高校長管理水平。推行校長職級制。”“創造有利條件,鼓勵教師和校長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導教育家辦學。”也就是說,推進校長職級制,是倡導教育家辦學,讓懂教育的來辦教育的重要措施。

事實上,早在2010年之前,我國就有地方推進校長職級制,比如上海從90年代後期開始研究校長職級制,於2000年開始實行校長職級制。但是,這麼多年的校長職級制實踐下來,並沒有形成大家所期待的教育家辦學局面,學校、老師還受到很多非教學任務的干擾,近年來教師的非教學負擔增加,就是明證。校長職級制改革,也由此被質疑為“換湯不換藥”。原因在於,推行校長職級制,不是隻給校長評定職級,而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改革,全面推進從行政治校,轉變為教育家辦學。


校長職級制改革,不要“換湯不換藥”,最該改的是這兩條

校長職級制改革已有20年曆史了。圖片來源:半島網

要讓校長職級制起到讓懂教育的來辦學的重要作用,至少需要兩方面改革,一是取消學校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只要行政級別存在,就會套用行政級別對校長進行管理。《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傾向,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這是10年前就決定的改革任務,但很多地方的中小學校長實際上是有行政級別的,即便已經實行職級制,地方也是套用級別對有職級的校長進行管理。比如,有的省示範高中的校長的級別是“正處”級別,等等。基於行政級別,對學校的管理也就是行政化管理模式。

在行政化管理模式中,上級部門是把學校作為下屬部門的,因此,就會把各種任務直接佈置給學校、佈置給老師。有調查顯示,我國中小學一年收到的文件達1000份之多。而學校領導、老師還很難拒絕,因為對學校領導和老師的考核、評價權,也掌握在上級部門手中。取消行政化管理模式,需要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行政部門要尊重學校的自主權,而不是利用行政權對學校辦學、教師教育教學發號司令。去年年底,教育部出臺了給教師減負20條,要切實落實給教師減負的任務,從根本上說,必須取消行政化管理模式。


校長職級制改革,不要“換湯不換藥”,最該改的是這兩條

二是改革、完善校長的選拔、任用辦法。《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我國一些地方曾改革校長任用辦法,實行校長在一定範圍內的公開遴選,但現在實行公開遴選的還不多。校長選拔、任用,還主要由上級管理部門直接負責,這樣選拔出來的校長,從管理角度說,就必須首先對上級管理部門負責,再加上對校長的考核、評價,也由上級管理部門進行,因此,校長也就得圍繞行政指令辦學,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行政考核指標。

去年7月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要求“黨政有關負責人要牢固樹立科學教育觀、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這要求地方轉變教育政績觀,用科學的教育發展觀推進學校辦學。但需要意識到,不管上級部門用什麼樣的指標考核、評價學校辦學,這都屬於行政評價,是基於行政化管理模式的評價。

為此,必須推進評價機制的改革,由行政主導評價,改革為專業評價。具體而言,在學校內部,對教師的評價,應該建立教師委員會,實行專業同行評價,以教育標準評價教師的教育能力與教育貢獻,不再採用各種行政指標對教師的教育教學進行評價。

歸根到底,推進校長職級制,是取消學校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方式,實行全新的校長選拔、任用、考核、評價方式,而不是在保留學校行政級別、行政化管理方式下,再給校長評定一個職級,這並沒有取消行政化管理模式,還是在強化行政化管理模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