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誰指揮地鐵運營的嗎?地鐵調度中心都有哪些機構?

地鐵線路級行車組織、指揮機構

運營指揮分為一級、二級二個指揮層級;二級服從一級指揮。

一級指揮為:行車、電力和環控調度,值班主任助理。

二級指揮為:車站值班站長、車廠調度、DCC檢修調度、部門調度(其中,電力調度員兼任供電部部門調度、環控調度員兼任機電部部門調度)。

各級指揮要根據各自職責任務獨立開展工作,並服從OCC值班主任總體協調和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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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鐵線路級行車組織、指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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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線路級行車組織、指揮機構

1)地鐵運營控制中心(OCC)

OCC是地鐵日常運營、設備維護、行車組織的指揮中心。

OCC是地鐵運營信息收發中心。

OCC代表公司總經理指揮運營工作,代表公司與外界協調聯絡地鐵運營支援工作。

值班主任是OCC當值調度班組長,各調度由值班主任協調統一指揮。在處理突發事件、事故時,各調度有責任向值班主任提供本崗位的協助處理方案,並及時報告相關信息。

行車工作由行車調度員(以下簡稱行調)統一指揮。

供電設備運作及維修、搶險組織由電力調度(以下簡稱電調)統一指揮。

環控和防災報警設備及維修、搶險組織由環控調度(以下簡稱環調)統一指揮。

通號維修部、AFC維修部、工建部的搶險組織由值班主任助理統一指揮,涉及車輛專業外的跨專業、跨部門的搶險組織由值班主任助理統一指揮。

2)維修組織(部門調度)

各維修部門設置部門調度。

各維修部門的部門調度是除車輛設備以外的地鐵設備計劃性維修和故障維(搶)修的組織中心。跨部門間設備搶修配合工作由值班主任助理協調。

各維修部門的部門調度主要負責維修本專業管理範圍內的故障(事故)信息接收、傳遞、反饋和處理的組織、協調及統計分析工作。

各維修部門的部門調度負責本部門檢修作業計劃的審核、協調及作業的實施監控等工作。

3)車廠控制中心(DCC)

DCC是車廠運作管理、車輛維修的中心,DCC設有車輛檢修調度、車廠調度員;在西朗和赤沙車廠分別設有DCC。

DCC負責車廠範圍內的行車組織、維修施工管理。

DCC負責車輛日常檢修、清潔、定修和臨修工作控制,為地鐵運營及設備維修施工提供質量良好和數量足夠的客車或工程車。

4)車廠信號控制室

車廠信號控制室是車廠內所有軌道線路的信號聯鎖設備的集中控制點,隸屬車廠調度員管理。

車廠信號控制室負責車廠信號聯鎖系統的控制及與西朗、坑口或磨碟沙站接口共同組織列車進出車廠。

車廠信號控制室設車廠值班員,負責排列車廠內的調車作業和列車進出車廠的運行進路。

5)OCC、DCC及車站的指揮工作關係

車站由值班站長,車廠由車廠調度員統一指揮。

列車在區間時,客車由司機負責指揮,工程車由車長負責指揮;列車在車站時,由車站值班站長負責指揮。或由行調用無線電話直接指揮列車司機。

發生行車設備故障,車站值班站長(值班員)應及時報告該設備所屬的分部生產調度和行調;行調跟進值班主任助理或DCC派人組織搶修處理的情況。

2.行車指揮原則

(1)行車有關人員必須服從行調指揮,執行行調命令,行調應嚴格按《運營時刻表》指揮行車

(2)指揮列車運行的命令和口頭指示,只能由行調發布。發佈命令前應詳細瞭解現場情況,聽取有關人員意見。調度命令的發佈規定如下:

發佈口頭命令的內容有:

1) 臨時加開或停開列車(包括客車、工程車及救援列車);

2) 客車推進運行、退行,工程車退行;

3) 停站客車臨時變通過;

4) 改變列車駕駛模式時;

b) 發佈書面命令的內容有:(可先用口頭命令,事後補發書面)

1) 發佈線路限速或取消限速;

2) 封鎖開通線路時;

3) 行調認為有必要記錄的命令。

(3)行調發布命令時,在車廠由派班員負責傳達,在正線由車站值班站長(行車值班員)負責傳達,傳達給司機或其他有關人員的書面命令應蓋有車站(車廠)行車專用章。

(4)同時向幾個單位或部門發佈調度命令時,行調應指定其中一人複誦,其他人核對,確保無誤。

(5)行調應掌握工程車的運行,瞭解裝卸作業進度,檢查工程車進出工程領域的情況,確保安全。

3.列車車次及編組的規定

(1)列車車次的規定

客車車次:6位數,左邊兩位為目的地碼,中間兩位為服務號,右邊兩位為序列號。個位偶數為上行,奇數為下行,順序編號。

一號線目的地碼見附錄E1,二號線目的地碼見附錄E2。

調試車車次比照客車車次,使用服務號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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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 客車、專列和調試車的服務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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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 工程、救援列車的車次規定

(2)有關列車標誌、編組的規定

客車標誌規定如下。

一號線:廣州地鐵徽記,目的地牌,客車服務號及標誌燈等。

新二號線及八號線:廣州地鐵徽記,標誌燈等。

工程列車尾部必須掛有標誌燈。當工程列車按首尾機車編組時,應使用首端機車駕駛,當首端機車故障而使用尾端機車駕駛時,按推進運行辦理。

(3)列車編組,在列車中的機車和車輛的制動機,應全部加入列車的制動系統。具體規定如下:

客車:客車始發不準編掛空氣制動系統故障的車輛,在運行途中發生制動系統臨時故障時,允許切除一輛,到達終點站後退出服務或按《列車故障處理指南》的要求處理;

工程列車:編入工程列車的車輛不準有關門車,如在運行途中因自動制動機發生故障時,報告行調並按其指示辦理。

客車、工程列車應按規定的編掛條件進行編組。下列車輛禁止編入列車:

車體傾斜超過規定限度的;

曾經發生脫軌或衝撞事故,未經檢查確認的;

裝載超出限界、長軌或集重貨物時,不符合GDY/QW-AZ-AQ-08《作業通用安全守則》的;

平板車裝載貨物違反裝載和加固技術條件的;

平板車未關閉側板的;

制動系統故障的車輛;

未按規定維護保養或清潔的客車。

4.聯鎖設備管理

(1)車廠信號聯鎖設備:一號線

車廠採用6502電氣集中聯鎖,由信號樓操作控制。

車廠與西朗站和坑口站的信號接口,設有相互照查進路電路。即列車從車廠進入西朗(坑口)站或西朗(坑口)站進入車廠時,確認照查電路表示燈不亮才能開放進出車廠的信號。

(2)車廠信號聯鎖設備:二號線

嘉禾車廠、大洲停車場均採用TYJL-Ⅱ型微機聯鎖,由信號樓操作控制。

嘉禾車廠與嘉禾望崗站、大洲停車場與廣州南站的信號接口,設有相互照查進路電路。即列車從車廠進入嘉禾望崗站或嘉禾望崗站進入車廠時、或列車從停車場進入廣州南站或廣州南站進入停車場時,確認照查電路表示燈不亮才能開放進出車廠(或停車場)的信號。

出車廠線具有追蹤功能,根據行車組織需要和有關規定進行使用。

(3)車廠信號聯鎖設備:八號線

車廠採用微機聯鎖,由信號樓操作控制。

車廠與磨碟沙站的信號接口,設有相互照查進路電路。即列車從車廠進入磨碟沙站或磨碟沙站進入車廠時,確認照查電路表示燈不亮才能開放進出車廠的信號。出車廠線具有追蹤功能,根據行車組織需要和有關規定進行使用。

(4)正線聯鎖區的劃分

一號線

西朗聯鎖區負責西朗站;

坑口聯鎖區負責坑口、花地灣站,在西朗~坑口間與西朗聯鎖區分界;

芳村聯鎖區負責芳村、黃沙、長壽路站,在花地灣~芳村間與坑口聯鎖區分界;

公園前聯鎖區負責陳家祠、西門口、公園前和農講所站,在長壽路~陳家祠區間與芳村聯鎖區分界;

東山口聯鎖區負責烈士陵園、東山口、楊箕站,在農講所~烈士陵園區間與公園前聯鎖區分界;

廣州東聯鎖區負責體育西、體育中心、廣州東站,在楊箕~體育西區間與東山口聯鎖區分界。

二號線

廣州南聯鎖區負責廣州南、石壁、會江站;

南浦聯鎖區負責南浦、洛溪、南洲站,在會江~南浦間與廣州南聯鎖區分界;

江泰路聯鎖區負責東曉南、江泰路、昌崗、江南西站,在南洲~東曉南間與南浦聯鎖區分界;

公園前聯鎖區負責市二宮、海珠廣場、公園前、紀念堂站,在江南西~市二宮區間與江泰路聯鎖區分界;

三元里聯鎖區負責越秀公園、火車站、三元里站,在紀念堂~越秀公園區間與公園前聯鎖區分界;

蕭崗聯鎖區負責飛翔公園、白雲公園、白雲文化廣場、蕭崗站,在三元里~飛翔公園區間與三元里聯鎖區分界;

嘉禾聯鎖區負責江夏、黃邊、嘉禾望崗站,在蕭崗~江夏區間與蕭崗聯鎖區分界。

八號線

萬勝圍聯鎖區負責萬勝圍站;

磨碟沙聯鎖區負責琶洲、新港東、磨碟沙站,在萬勝圍~琶洲間與磨碟沙聯鎖區分界;

赤崗聯鎖區負責赤崗、客村、鷺江站,在磨碟沙~赤崗間與磨碟沙聯鎖區分界;

曉港聯鎖區負責中大、曉港站,在鷺江~中大間與赤崗聯鎖區分界;

鳳凰新村聯鎖區負責昌崗、寶崗大道、沙園、鳳凰新村站,在曉港~昌崗區間與曉港聯鎖區分界。

(5)行調職責

一號線與聯絡線、聯絡線與二號線正線間的信號接口:互相交換聯鎖信息,當排列從一號線經聯絡線進入二號線或從二號線經聯絡線進入一號線進路時,須先確認聯絡線上有關軌道電路空閒,方可設置進路。

(6)八號線與聯絡線、聯絡線與新二號線正線間的信號接口:互相交換聯鎖信息,當排列從八號線經聯絡線進入新二號線或從新二號線經聯絡線進入八號線進路時,須先確認聯絡線上有關軌道電路空閒,方可設置進路。

(7)在正線上司機憑車載信號顯示或行調命令行車,按《運營時刻表》和觀看DTI時分掌握停站時間及運行。(司機在DTI不能正常顯示的車站按《運營時刻表》或行調命令關門動車。)

(8)客車無人駕駛折返運行(DTRO)操作:

客車到達折返站(一號線廣州東或芳村站,八號線萬勝圍)折返時,司機要確認無人駕駛折返按鈕燈亮後,按壓自動折返按鈕,確認折返燈滅,關閉操縱檯,關閉駕駛室門,再用鑰匙打開在站臺頭端牆的折返開關。沒有實現DTRO功能或DTRO功能故障時,採用ATO(有人)折返。

5.進出聯絡線的規定

第1條:進出一、二號線聯絡線

從一號線經聯絡線進入二號線。

公園前站一號線行車值班員向二號線行車值班員聯繫發車手續後,排列有關進路組織列車運行。

公園前站二號線行車值班員接到一號線行車值班員的行車通知,在確認聯絡線有關軌道電路空閒後,按二號線行調的要求排列有關進路接車。

司機在確認S1709信號機開放信號後,進入二號線上行線或存車線。

從二號線經聯絡線進入一號線

公園前站二號線行車值班員檢查確認聯絡線上有關軌道電路空閒、並向一號線行車值班員聯繫,同意接車時,排列有關進路組織列車運行。

公園前站一號線行車值班員接到二號線行車值班員的行車通知後,按一號線行調的要求排列有關進路接車。

司機確認S909信號機開放信號後,進入一號線下行正線。

一、二號線行調應協商好列車進出一、二號線聯絡線的行車計劃,保證行車順暢。

列車由一號線進入二號線時,行車指揮以二號線行調為主。

列車由二號線進入一號線時,行車指揮以一號線行調為主。

一、二號線接口出現問題時,由值班主任負責指揮。

第2條:進出二、八號線聯絡線

排列二、八號線聯絡線列車進路時,必須遵守先排列接車進路、後排列發車進路的規定。

從二號線經聯絡線進入八號線:

江南西站行車值班員向八號線曉港站行車值班員聯繫發車手續後,通知江泰路站準備排列有關進路。

曉港站行車值班員接到二號線江南西站行車值班員的行車通知,在確認聯絡線有關軌道電路空閒後,按八號線行調的要求排列有關進路接車,並通知江泰路站排列發車進路。

司機在確認X1402信號機開放信號後,進入聯絡線,在確認八號線X1311信號機開放信號後聯繫曉港站,進入曉港站。

從八號線經聯絡線進入新二號線:

曉港站行車值班員檢查確認聯絡線上有關軌道電路空閒、並向新二號線江南西站行車值班員聯繫,同意接車時,準備排列發車進路。

江南西站行車值班員接到曉港站行車值班員的行車通知後,通知江泰路站,江泰路站按新二號線行調的要求排列接車進路接車,然後通知曉港站排列發車進路。

司機確認S1307信號機開放信號後,須與曉港站確認是進入聯絡線的進路時,方可動車進入聯絡線,在確認新二號線S1408信號機開放信號後聯繫江南西站,進入江南西站。

二、八號線行調應協商好列車進出二、八號線聯絡線的行車計劃,保證行車順暢。

列車由二號線進入八號線時,行車指揮以八號線行調為主。

列車由八號線進入二號線時,行車指揮以二號線行調為主。

二、八號線接口出現問題時,由值班主任負責指揮。

6.列車過線運行

第1條

一、二、八號線上的列車原則上分線運行,確因運營所需或維修作業需要時,可有計劃地組織列車過線運行,並遵守下列規定。

第2條:運營所需組織客車過線運行時:

公園前(一號線)、公園前(二號線)和紀念堂站分別配備鄰線的行車組對講機,在組織客車過線運營時,借給司機使用。

二號線客車過線到一號線前,在S909信號機前輸入目的地碼;一號線客車過線到二號線前,在S1709信號機前輸入目的地碼。

二號線客車過線運行到一號線時,使用人工語音廣播;一號線客車過線運行到二號線時,可以使用手動報站,但需在數字報站器上設定為“二號線”。

二號線客車過線到八號線時,在曉港站換端後、在S1307信號機前輸入目的地碼;八號線客車過線到新二號線時,在江南西站S1401信號機前輸入目的地碼。

二、八號線相互過線運行時,使用人工語音廣播。

第3條:維修作業需要空客車或工程車過線運行時

用車部門應提前申報施工月、周計劃,納入《施工行車通告》或《施工行車通告補充說明》中。

有關部門按施工計劃的安排準備好司機、通訊工具。

第4條:由於三號線是B型車的小限界,不符合B型車限界要求的客車、工程車禁止進入三號線和嘉禾車廠內只能B型車使用的線路。

7.車輛、信號設備調試的行車組織原則

第1條:已由公司接管的車輛、信號設備。

已由公司接管的車輛、信號設備的調試必須嚴格按運營的有關規章手冊的規定執行,按施工組織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

調試作業原則上安排在非運營時間內進行,如確需在運營時間內進行的必須是不影響列車運行和乘客服務的項目,並提前2天下達調試方案,明確安全預防、控制措施,按規定辦理施工計劃。

調試完畢,必須對調試使用過的設備進行復原、功能檢查和安全檢查,在確定達到原有功能或新功能的全部要求後,方可辦理施工銷點。

第2條:公司沒有接管的車輛、信號設備。

公司沒有接管的車輛、信號設備原則上安排在試車線上進行,並達到對應的功能要求,方可申請到運營正線進行調試,但儘量減小對正線運營的影響。

組織沒有接管的車輛、信號設備須到運營正線進行調試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設備由經供貨商培訓合格的運營人員操作,供貨商的技術人員在場全程監護;公司對應專業的技術人員負責按規定辦理請銷點手續。

按運營技術設備提供的條件進行調試工作,操作人員必須按運營有關的規章文本的規定進行操作。

如屬調試設備功能上須超出運營規章文本的規定時,須由調試組織部門編寫調試方案、制訂安全防範措施,得到審批後,至少提前2天發佈調試方案,組織學習和實施。

調試完畢,必須對調試使用過的設備進行復原、功能檢查和安全檢查,在確定達到原有功能的全部要求後,方可辦理施工銷點。

組織沒有接管的車輛過線運行時:

原則上使用該車輛的自身牽引力和制動力運行,並按上條規定執行。

如該車輛不能靠自身牽引力和制動力運行,將該列車進行編組,確保列車編組後牽引力、制動力滿足運行要求。

車輛部必須派專業技術人員跟車。

第3條

車輛、信號設備調試的具體組織辦法由該設備的主管部門在本原則的基礎上進行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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