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与光绪严格的训政制度,划分了权利,然而两道谕旨打破了平衡

众所周知,慈禧太后为人权力欲极强,凡事争强好胜,前后把持朝政近半个世纪。为了垂帘听政,驾驭至高无上的权利,苦费心思。同治十年,同治帝十六岁,慈禧以“典学未成”为由,迟迟不肯归政;光绪光绪十二年,光绪帝十六岁,慈禧仍然以各种理由百般阻挠。


慈禧与光绪严格的训政制度,划分了权利,然而两道谕旨打破了平衡

慈禧小憩照

朝政大权归属并非易事,慈禧在承诺光绪亲政的同时,也积极暗中指示其亲信大臣,将政治砝码加在自己的这一边,以达到既有归政的姿态,又有把控局势发展的筹码。以礼亲王世铎为代表的亲信就开始陆续上折,主张:请求皇太后收回成命,伏请皇太后“训政数年”,于明年皇帝亲政后,仍每日召见臣工,披览奏折,俾皇上随时随事亲承指示(《光绪朝东华录》)。意思就是皇帝虽然亲政了,但皇太后也要依然每日进行召见,继续批阅奏章,皇上无论有大事小事都要随时请示。


慈禧与光绪严格的训政制度,划分了权利,然而两道谕旨打破了平衡

光绪下轿

为了使训政制度化,慈禧责成礼亲王世铎起草了《训政细则》,经过一番筹划,终于在光绪亲政大典前出笼,这一细则对权利的归属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实质的表现为:

(1)人权由慈禧裁夺

(2)皇帝处理日常事务必须考虑慈禧的意见

(3)召见臣工依旧按照原有制度和礼仪

(4)披览奏章只有经过慈禧阅览后才能下发

显而易见,慈禧通过训政制度,操控皇权的实质没有得到任何改变,反而更加名正言顺,真正的大权依旧闹闹的掌控在慈禧手中。


慈禧与光绪严格的训政制度,划分了权利,然而两道谕旨打破了平衡

慈禧懿旨

最终经过一番周折,慈禧在制度上为自己确立了主宰的地位。终于在光绪十三年的正月十五日(1887年2月7日),为光绪帝举行了亲政大典,履行了她十二年前的诺言。光绪亲政后,严格遵守训政制度,与慈禧之间对权利进行了有效的划分和归属,其实质最核心的两点就是:

(1)事后报告制度,日常事务光绪有处置权,慈禧有监督权

该制度,慈禧允许光绪帝在朝廷一般日常事务上有朱批权、口谕权,并可以对谕旨的形成有相当的处置权。但在事后,准确的说是第二天,光绪帝对重要的奏折及所做出的相关决定,必须向慈禧报告。

(2)事前请示制度,重要事务必须由慈禧裁夺

慈禧明确规定:“简放大员及各项要差”必须由皇上奏明皇太后。意思就是涉及人权,重要事务都必须由慈禧来作出裁定,皇帝没有这个权利。如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初十,光绪帝令刑部尚书廖寿桓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在翁同龢日记中记载“昨日请懿旨”。


慈禧与光绪严格的训政制度,划分了权利,然而两道谕旨打破了平衡

光绪谕旨

通过这样的制度,实现了慈禧和光绪之间的权利划分和归属,慈禧实现了对光绪及朝中事务的通盘把握。可以认为国家机器对光绪帝负责,光绪帝对慈禧太后负责。光绪帝在亲政后很长时间,光绪帝一直恪守着这样的权利约定。在次前提下,这对“母子”之间的相处也比较融洽。


慈禧与光绪严格的训政制度,划分了权利,然而两道谕旨打破了平衡

维新变法产物 京师大学堂 现北京大学

然而,1898年7月,这样一种政治生态的平衡却被突然打破。光绪帝在两天内做了两件令慈禧十分震怒的事情。光绪帝在没有事先请示慈禧的情况下,擅自发下了维新变法以来最重要的两道谕旨。7月19日,光绪帝颁下罢免礼部尚书及侍郎等共计六位堂官。7月20日授命戊戌六君子中的杨锐、刘光第、林旭、谭嗣同为礼部四品卿衔。这两道谕旨打击顽固派,公开起用维新派的举措,已经开始挑战慈禧绝对权威的挑战,意味着改革开始朝着触动慈禧统治基础的方向发展。


慈禧与光绪严格的训政制度,划分了权利,然而两道谕旨打破了平衡

光绪帝被囚禁于赢台

7月之前,改革变法主要在经济、文化领域推行,因为没有触及到慈禧的统治利益,和权利底线,她似乎还是可以容忍,因此慈禧和光绪之间没有发生剧烈的冲突。然后因为这两道谕旨,情况却发生了逆转,将他们之间长期矛盾激化到了爆发点。不久随之而来的就是震惊中外的“戊戌政变”,慈禧下令囚禁光绪帝,处死了“戊戌六君子”,大肆捕杀维新党人。慈禧与光绪之间的权利平衡被彻底打破,至此再无“帝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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