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最最後的辦法,他不還錢了~咋辦?


最最最後的辦法,他不還錢了~咋辦?


生活中的借貸現象,很普遍,也很常見。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借錢呢……哈


但是……


人,總有不走運的時候,旦夕禍福都難料。


你好心借錢出去幫助了朋友,而朋友卻賴著不還……


你說怎麼辦?


然而,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由於面子借錢出去,但收回卻難。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但這公道誰來主持?

最最最後的辦法,他不還錢了~咋辦?


是:法律!


如果真有老賴不還,其實我們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為此事,小葛特別諮詢了一位從事法律工作的校友。


校友說,如果有證據(轉賬記錄或借條),只需25元就能懲治欠錢不還的人。


現在,人民法院受理10000元以下的案子的訴訟費用是50元。而簡易程序只需25元。


所以不要以為金額小,就覺得法院不受理,我們同樣是可以起訴的。


畢竟,隔行如隔山。

我們老百姓從沒接觸過此類司法機關,那麼我們該怎麼去起訴呢?


流程複雜嗎?


校友為小葛詳細的講解了,做了筆記,如下。


第一步:你要寫起訴狀,到法院立案;


案件的受理費一般按照簡易程序收費,10000元以下訴訟費用是50元,簡易程序都是減半收取,只需25元。


第二步:等待法院開庭傳票;


你立案後,法院會給欠錢的人送達開庭傳票及起訴狀副本,通知欠錢的人開庭時間,如果欠錢的人不到法院領取開庭傳票或者通過其他方法無法送達到欠錢的人,則法院啟動公告送達的方式向欠錢的人送達傳票,公告費260元(公告費由欠錢的人承擔)。


如果公告期滿,欠錢的人可能還不知道自己已經被起訴了,法院則會通知原告(你)缺席開庭。當然欠錢的人會敗訴!


第三步:法院通知原告領取判決書;


判決書繼續由公告送達,費用是300元(這300元公告費也是由欠錢的人承擔的)。

判決書上會寫清楚欠錢的人還給你錢的時間(即判決欠錢的人在本判決生效7日內,將款項支付給你),否則需要支付雙倍遲延履行金。


第四步:申請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果欠錢的人不履行判決(即欠錢的人還是不還錢),那你就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執行費也由欠錢的人承擔)。


隨後,法院的執行法官會帶著法警去找欠錢的人。上述訴訟費、公告費、本金及利息和雙倍遲延履行金都要由欠錢的人支付。


程序就這麼簡單!最重要的就是第一步,你要主動去花25元起訴。


最後,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啟動後,欠錢的人名下所有的銀行卡,企業開戶行都會被凍結,法院可以坐在辦公室查詢欠錢的人所有的開戶信息。


當然,這個欠你錢的人也有可能已經轉移財產了,但是他會被拉進“黑名單成為失信人”,就是老賴。而且這會在中央人民銀行個人徵信上有顯示,會陪伴他一輩子。


如果,欠錢的人成為了老賴,國家還有40多個部門會聯合懲戒他。


如果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的權利將被進一步壓縮。


比如:


禁止他乘坐飛機和高鐵,動車和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禁止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他的子女報考公務員受限;子女上好學校受限;限制辦理信用卡,買房貸款;

他的養老金、工資、拆遷款、房產拍賣款等會被直接扣留,他的車輛駛向高速路將會被扣留;還有他會被限制出境入境,如此等等!


上述只是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一部分。如果找到他,會拘留15日,更嚴重的是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即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人,本該誠信為本。


最後有兩條溫馨提醒:


1·欠錢不還,不受數額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訴。若有案件,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將喪失勝訴權;


2·借貸關係中,借條是證據之王,如果有借條,內容清晰完整,勝訴概率是100%。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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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最後的辦法,他不還錢了~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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