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

指在機關、事業單位中為本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後勤服務保障的工作人員,包括勤雜人員、駕駛員等。工勤人員一般使用事業編制,也有一些地方通過核定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以合同制方式聘用。傳統的工勤人員為工人身份。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規定,機關的工勤人員不能轉任到公務員崗位,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可以按規定通過競爭上崗轉崗到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