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尼姑可以偷腥,那和尚為何不可以吃肉,豬頭肉背後的風花雪月

既然尼姑可以偷腥,那和尚為何不可以吃肉,豬頭肉背後的風花雪月

豬頭作為殺豬的下腳料之一,在中國傳統文化裡並不被看作什麼好東西,我們日常生活中也經常用“豬頭”來形容笨頭笨腦的人。而在廚藝界,豬頭也通常被當做上不得席面的食材。因其身價低廉,窮人更喜歡用它來做下酒菜。但是淮揚名菜中卻有一道“扒燒整豬頭”,與揚州獅子頭、拆燴鰱魚頭並稱“揚州三頭”。相傳這道菜最早是揚州法海寺的一位僧人所創,傳承至今已有數百年。

傳說在乾隆年間,法海寺有一位蓮花法師擅長烹調,燒的豬頭肥嫩香甜,於是法海寺常以蓮花法師燒製的扒燒豬頭款待施主,食之美不可言,譽為味壓江南。時人所編著的《揚州風土詞萃》中就有一首《望江南》這樣寫:“揚州好,法海寺閒遊。湖上虛堂開對岸,水邊團塔映中流,留客爛豬頭。”後來蓮花法師把這手絕藝傳給廟裡的一個廚師。廚師學會此法後在外面開了飯館,專門烹製這道扒燒整豬頭,於是這道菜便流傳下來併發揚光大。那有人要問了,為什麼寺裡僧人會做葷菜,這樣不是破了清規嗎?其實佛門初創之時,並沒有禁忌葷腥的戒律。但是後來梁武帝大興佛教時,才逐漸提出佛教徒禁食用葷菜的齋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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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七八年前,我曾有幸在揚州城駐留數月,逗留期間,遊遍了州城內大街小巷,也吃遍大大小小的淮揚飯莊,其中“扒燒整豬頭”這道菜尤為讓我流連。豬頭肉是肥肉和瘦肉的“天作之合”,妙就妙在肥瘦相間。煮到恰到好處的豬頭肉,皮層厚,韌勁足,耐咀嚼,有香味,吃過一次,肉味縈梁三日尤自不絕,所以意志力不堅定的人萬萬不能吃,吃了容易上癮,怕是這輩子也戒不掉對燒豬頭的喜愛了。

晚清的徐珂在《清稗類鈔》中記有這樣的文字:“宣統己酉夏,林重夫嘗至寺。留啖點心,佐以素食之餚核,甚精,然亦有葷品。設盛席時,亦八大八小,類於酒樓,且咄嗟立辦。其所制燜豬頭,尤有特色,味絕濃厚,清潔無比,惟必定預定。燜爛以整者上,攫以箸,肉已融化,隨箸而上。食者之當於全席資費之外,別酬以銀幣四圓。李淡吾嘗食之,越歲告重夫,謂尚齒頰留香,言時猶津津有餘也。”真個是讀之生津,思之垂涎。

清代吃貨袁枚自然不甘落後,他也在《隨園食單》中記載了燒豬頭的做法:“洗淨五斤重者,用甜酒三斤;七八斤者,用甜酒五斤。先將豬頭下鍋同酒煮,下蔥三十根、八角三錢,煮二百餘滾;下秋油一大杯、糖一兩,候熟後嘗鹹淡,再將秋油加減;添開水要漫過豬頭一寸,上壓重物,大火燒一炷香;退出大火,用文火細煨,收幹以膩為度;爛後即開鍋蓋,遲則走油。”這實際上就是揚州“扒燒整豬頭”的做法。按照此法燒製好的豬頭,其肉醇美酥爛,吃之滿口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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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清蒸是給予一條好魚的最高禮遇,那麼小火慢煨則是對一隻有性格的豬頭的極大尊重。取整個豬頭去骨後放在滾水裡燙片刻,撈出來過一下冷水,然後刮掉豬皮上的碎毛屑及汙垢,如此這般重複數次後,豬頭算是處理乾淨了,這時候加紹興酒、醬油、冰糖,不加一滴水,用小火慢慢煨上三個小時,等到胖乎乎的豬臉變得油亮醬紅、酥爛無骨、柔滑黏韌、滷汁膠濃的時候,這隻扒燒整豬頭就算大功告成了。

扒燒整豬頭的美味在揚州是家喻戶曉的。用揚州話來說:刮在!嶄貨!

揚州評話裡就有一則笑話:兩個人某日傍晚買了一個燒豬頭,不巧無火點燈,甲讓乙去借火來點燈。乙擔心甲偷吃,甲便與其約定,在乙借火期間,甲須不停地拍手,以示沒有偷吃。等乙借了火回來點亮燈一看,燒豬頭已去了大半。正納悶時,忽見甲一邊臉紅腫起來,方才明白,甲是用一隻手打嘴巴,用另一隻手抓豬頭肉吃的。

照我看來,為了吃上這麼一道令人食指大動的燒豬頭,雖然臉也腫成豬頭,那也值得!要不怎麼能叫吃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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