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刷《知否》,淺析古代婚姻制度下女子的心酸血淚

最近,重刷《知否》的時候,發現有一幕挺扎心。明蘭的堂姐淑蘭溫柔賢淑,知書達理,但是她的秀才丈夫嫌她“沒趣”,想要納青樓女子為妾,淑蘭不從,遭到婆母和丈夫的辱罵,盛家心疼女兒,決定和離,而孫秀才不同意,一定要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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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蘭


到底,休妻和和離有何不同?逼得明蘭不顧一切也要為堂姐拿到和離書?接下來,山竹就和大家一起扒扒古代“休妻”制度那些事。

一、古代的“休妻”制度

1、“七出”

我們在影視劇中常見到的“休妻”,最早見於漢代《大戴禮記》中的“七去”。

漢代《大戴禮記》中有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去,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盜竊,為其反義也。

古代女子只要犯了其中一條,就會被夫家無條件休掉。《知否》中的孫秀才想要納青樓女子進門,淑蘭不同意,他就能以妒忌和無子的罪名將淑蘭休掉,而淑蘭百口莫辯,打碎了牙只能自己嚥下去。

東漢班超休妻的故事更讓人大跌眼鏡。為了鞏固朝廷在西域的勢力,班超上書皇帝,建議聯合烏蘇,攻打龜茲。漢章帝派李邑出使烏蘇,李邑到了西域,看到龜茲正在攻打疏勒,心中害怕,不敢上前,向皇帝誣告班超“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

班超聽到這個消息,心中大驚,為了防止皇帝懷疑自己的忠心,立即把妻子休了。可憐他的妻子,沒做錯任何事,卻因為別人的誣告成了棄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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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超出使西域


“七出”的制定,完全是為了維護丈夫及夫家的利益,女子的生死全掌握在丈夫

手中。丈夫想要離婚很容易,一紙休書即可,但是女子想要離婚就比登天還難。

著名女詞人李清照的第二任丈夫張汝舟不是良配,婚後覬覦她的珍貴收藏品,還對她家暴。為了能順利離婚,李清照想了一個辦法:向官府舉報了張汝舟偽造履歷,騙取功名的犯罪事實。

原來根據宋律:“在法:已成婚而移鄉編管,其妻願離者聽。”丈夫犯罪送至他鄉服役,妻子可以離婚。

李清照是當時的文化名人,人脈廣,離婚尚且困難,更別提那些困在深閨大院中的普通婦女了。

2、“和離”

那麼,盛淑蘭一心要拿到的“和離書”又有何不同呢?

“和離”最大的特點就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而不是丈夫一方來決定。簡單來講,“七出”是丈夫強制離婚,“和離”是夫妻雙方協商離婚。

《唐律·戶婚下》:"若夫婦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如果夫妻雙方婚姻不幸福,雙方經過協商同意離婚,無罪。

敦煌莫高窟壁畫上就有一封出自唐朝的《放妻書》:蓋說夫妻之緣,伉儷情深,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幽懷合巹之歡。

凡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夫妻相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坐;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

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三年有怨,則來仇隙。

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來相對。妻則一言數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羊一處。

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以求一別,物色書之,各還本道。

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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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被稱為“最美放妻書”的最後兩句: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常常被後世夫妻離婚時引用,寄託對對方的美好祝願。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和離”更側重於夫妻雙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和個人的品行、身體健康沒有關係,所以和離後的女子承受的壓力會小一些,再嫁的幾率更大,更不會對家族造成不良影響,算得上是古代想要離婚的婦女最好的選擇。


二、古代失婚女子命運悲慘


古代女子如果被休,淪為棄婦,往後的日子就沒有指望了。世俗會指指點點,認為該女子道德品行不好,家教不好,或者身體有疾病,很難再嫁,即使再嫁也難以覓得良人。

孃家也不是避風港,如果家族中出了個棄婦,會讓整個家族蒙羞,女子回到孃家,會遭到家裡人的責備或恥笑。

《大戴禮記.本命》中記載了五不娶原則:"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亂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惡疾不取,喪婦長子不取。

這個“五不取”幾乎已經斷送了被休女子的全部後路,因此,很多女子即使在婚姻中受盡了丈夫的欺辱折磨,也只能默默忍受,不敢忤逆夫家,寧願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詩經•邶風•穀風》就描寫了一個棄婦的悲慘命運:男子家境困難,求娶女子時,立下誓言:“及爾同死”,意思是說到死都不會分離。夫妻齊心協力,共同經營,家中的日子逐漸昌盛,男子就忘記了自己的誓言,休掉了女子,再娶了她人。

女子哀嘆道:“你們新婚有多快樂,我的痛苦就有多深。不再愛我也就罷了,但不要把我當仇人,家境一好轉,就把我當毒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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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法探知這位女子後來的生活,但是結局大抵能夠猜到:不是在悲慘中蹉跎了性命,就是以死明志。


三、男權社會中的女子是男人的附屬品


社會地位低下造就了古代女子的悲慘命運,在男權社會里,女子沒有獨立在人格肯話語權。那麼女子的地位為什麼這麼低呢?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1、男強女弱是農耕社會的產物

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以小農經濟為主,是典型的農耕社會,古語云:男耕女織。男子氣力大,田裡的農活基本依靠男子完成,一家人的生計需要依附男子,這是造成社會上男強女弱的主要原因。

《說文解字》:“男,丈夫也,從田力,言男子力于田也。”經濟基礎決定家庭地位,能夠為家庭創造經濟效益,保證全家人不捱餓的丈夫成了頂樑柱,他的地位自然要高。

即使在當今社會,男女平等的意識已經很高了,但是如果女子在家裡承擔家務和養育孩子,而不能掙錢,或多或少還會受到丈夫的嘲諷。

2、戰爭帶來的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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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我國幾千年的歷史,戰爭不斷,即使在唐朝這樣的鼎盛時期,戰爭也很頻繁。戰火一燃,糟糕的是百姓,特別是柔弱的女子。

《中國文化史》中有段話:“凡戰勝他族,必繫累婦女,以備嬪嬙,故取女必於異都。”

《禮記》記載:“言陽侯殺穆侯,劫其夫人,及其證。”

戰勝者不僅侵佔土地,搶劫財物,還會擄掠婦女,婦女作為戰利品,地位和財物一樣低下,戰爭不斷,女子沒有護身能力,只會被當做戰利品不斷搶奪,哪裡還有地位可言。

3、儒家思想的統治地位

西漢時期,為了禁錮百姓的思想,鞏固統治者的統治地位,董仲舒將儒家思想確定會社會的正統思想,他還提出了“三綱五常”,其中的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臣子要順從君王,子女要順從父母,妻子要順從丈夫。

不僅如此,儒家思想還提出了用於約束女子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即“三從四德”。

《儀禮·喪服·子夏傳》:“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周禮·天官·九嬪》:“九嬪掌婦學之法,以九教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儒家思想從意識形態上把女性的地位踩在了腳下,因此古代女子一生只能活在丈夫和兒子的陰影中。

現如今,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經深入人心,再也不會有人用古代的那套準則來要求女性,束縛女性。但是回頭看古代女子的血淚心酸,依舊讓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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