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拆迁,被拆迁人不愿意就不能强拆了吗?


咨询的时候,小编总是建议大家“要想提高拆迁补偿,最好不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签协议,拆迁方就不能随意拆房子。”于是就有人认为“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不是就不能强拆?”


小编告诉大家:首先,对补偿安置不满意,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原因在于: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意味着双方同意按照协议履行,不能随意反悔。其次,即便是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是会面临强拆,这其中就包括违法强拆和合法强拆。


一、违法强拆


为了加快拆迁进程,有时拆迁方会不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将房屋进行拆除。拆迁方违法强拆是我们难以控制的因素,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首先要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在此基础上注意取证。取证后要及时维权。


二、合法强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规定,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不签拆迁补偿还是会被强拆,但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复议或者诉讼就可以阻止强拆。


最后,小编提示大家,不签协议,当一味硬抗的“钉子户”很难能提高补偿。维权的事情,向来是宜早不宜迟,晚了,律师也回天乏术。


2020年拆迁,被拆迁人不愿意就不能强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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