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到“山寨”櫥櫃 商家被判賠償5萬餘元


男子買到“山寨”櫥櫃 商家被判賠償5萬餘元

花費約2萬元購買某知名品牌櫥櫃,竟買到了“山寨”產品?近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銷售“山寨”櫥櫃的商家被判賠償5萬餘元。

2018年8月,唐某向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購買某知名品牌櫥櫃,支付貨款約2萬元。隨後,該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將印有知名品牌標識的櫥櫃送至唐某家中並安裝完畢。經唐某查詢相關防偽標記,發現該櫥櫃為假冒產品,遂訴至合川法院,請求解除買賣合同、退還貨款並賠償5萬餘元。

合川法院經審理認為: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依法受法律保護。經營者從事產品或服務的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被告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系從事櫥櫃銷售業務的經營者,其在向作為消費者的原告唐某出售產品時實施欺詐行為,依法應當按照原告唐某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根據法律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原告唐某購買櫥櫃價款的三倍。原告唐某自願請求5萬餘元,符合法律規定。遂判決撤銷雙方的櫥櫃買賣合同,由被告返還原告全部購櫥櫃款,並賠償原告賠償金5萬餘元。

近年來,儘管消費者對於“山寨”產品的接受度越來越低,但仍有一些不法商家,妄圖通過“山寨”產品獲利。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要擦亮慧眼,警惕異常情況。一旦不慎購買到“山寨”產品,一定要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商家也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規範生產、誠信經營,不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要知道,誠信經營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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