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境外来琼人员集中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据南海网客户端消息 3月16日下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境外来琼人员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以及出现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予以明确。

境外来琼人员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具体标准和措施由入琼口岸地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东方市制定。

境外来琼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对于境外来琼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