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與現在的“眾包”

2006年6月,美國《連線》雜誌推出了一個業務新概念——“眾包”(crowd-sourcing)。所謂“眾包”其實就是組織把特定的工作任務,通過指定的網站公示給外部受眾並向按要求完成組織任務的毛遂自薦者支付約定報酬的大眾承包模式

由於互聯網的普及,“眾包”模式很快就在西方發達國家的許多行業中(特別是高度依賴互聯網的各個行業)得到廣泛應用。


就“眾包”本質而言,是一種利用組織外人士智慧、力量和資源完成組織特定任務、無具體發包對象的大眾委託契約。實際上,這種業務模式自古就有且源遠流長——從古代的“揭皇榜”、“比武招親”、“懸賞通緝”到近現代的“有獎徵文”、“有獎徵物”、“有獎徵集構思”等等都是“眾包”模式的雛形。

過去與現在的“眾包”

前互聯網時代的所謂“眾包”所使用的信息發佈媒體要麼是一紙公文告示,要麼是某個特定的報刊、電臺或電視臺,受眾對象具有較大侷限性,至多隻能實現特定群體和特定地域內的“眾包”。而互聯網時代的“眾包”所使用的信息發佈媒體是INTERNET,全球各地的網民會接收到相關信息,毛遂自薦者因而可以遍及世界每個角落,達到前人難以想象的巨大數量。因此也可以說:互聯網時代的“眾包”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眾包”,“眾包”這個概念自誕生之日起就是一個全球化的概念。


“眾包”的優勢


“眾包”主要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類型也叫“非排他性眾包”,這種“眾包”可以同時進行,任何一位毛遂自薦者只要能在第一時間完成發包任務並在第一時間被認可,他(她)就能獲得事先約定的報酬。第二種類型也叫“排他性眾包”

這種“眾包”需要按照一定的次序開展,任何一位毛遂自薦者只要能在第一時間用過去的業績證明自己的實力和資質,他(她)就能首先獲得排他性委託契約;發包任務完成後,他(她)就能獲得事先約定的報酬;若發包任務未完成,第二位通過初試的毛遂自薦者就能獲得排他性委託契約,依次類推,直到發包任務最終完成。


對於具有一定管理基礎並不斷自我提升的現代企業,HR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已逐步演變成人力資源培訓及高端服務支持部門,其戰略管理與專業服務的職能得到了極大的加強,通過藉助外力規避自身管理風險、提升HR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和品質、支持企業贏得可持續競爭優勢的客觀需求日益突顯。

過去與現在的“眾包”

一般而言,企業通常在專題研究、方案和技術開發、信息收集、資源尋找以及難題解決等領域需要藉助外力。具體到HR人力資源管理業務中,HR人力資源管理診斷、管理方案和工具設計、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獲取、人才招聘、培訓實施和勞動爭議處理等工作對外力支持的需求尤其強烈。目前,企業通常是藉助諮詢公司、調研公司、培訓公司、人才中介、獵頭公司和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機構的力量解決上述問題。


通過與品牌優良的專業服務機構開展合作,HR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和品質能夠得到充分的保證,但這同時也意味著代價高昂的成本支出——特別是當企業需要長期使用這些外部服務時。而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藉助外力支持的過程中適度引入“眾包”模式,無疑會對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的良性競爭、人力資源專業服務品質的提升以及服務成本的控制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對企業HR 專業服務引進格局的變化產生重大影響。


由於潛在的競爭者遍及世界每個角落,為了使自身的工作資質和工作成果在無數競爭者中以最快的速度脫穎而出,所有毛遂自薦者都會竭心盡智、快馬加鞭,人力資源“眾包”工作的優質、高效和低成本便能從根本上得到保證!由於“眾包”這一概念本身蘊含著強烈的挑戰性、競爭性和刺激性,人們在“眾包”工作的執行過程中能夠獲得極大的精神激勵,物質激勵的低成本便能夠長期得以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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