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大多数人都不吭气宁愿被骂加班狗为什么?

老鼠爱偷迷


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读。

首先,从成本收益角度看,劳动者因为企业违反《劳动法》动辄打官司不划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和企业相比,先天处于弱势地位。即使双方形式平等地签订了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也没有办法仅仅凭借合同得到保障。为确保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转,就必须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护设置法律底线,如《劳动法》。有了法律底线,如果企业违法,劳动者就可以收集证据并依据法律予以追究。请注意,这里追究违法一般是劳动者的主动行为,需要劳动者提起和举证。显然,对于劳动者而言,这种方式追究企业违法的成本会很高,不仅需要付出经济成本,还有时间成本。而企业一般财大气粗,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在应付这类劳动者诉讼官司上面具有显著的认知和效率优势,因而从官司结果看,对于劳动者而言不确定性也大。即使打赢官司,遇上拒不执行的企业,劳动者还要付出更多的机会成本。所以,从成本收益角度看,劳动者理性选择的结果一般就是忍气吞声,直到忍无可忍。

其次,从劳动者生存角度看,工资收入是劳动者生存的唯一来源也决定了劳动者大都选择做加班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不可替代的。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还在不断贬值。如果没有具备稀缺的技能,企业老板叫嚣用新人来替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企业也是要经受市场竞争洗礼的,如果竞争失败,企业也会关门大吉。所以企业为了减少成本,肯定大多都是会要求员工加班的。作为劳动者不在这家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干,去其它企业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既然市场上绝大多数企业都这样,而劳动者又需要工作养家糊口,当然面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时大多数会选择不吭声做加班狗。

第三,从家庭资产结构看,高负债率也决定了劳动者大多面对企业违反《劳动法》会妥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每户家庭的资产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计划经济时代,老百姓没有更多的消费机会,储蓄成为唯一的选择。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极大地满足了我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也创造出负债消费文化。商家在全社会营造的“花明天的钱满足今天的愿望”的气氛以及商品房购买的必然杠杆化都导致了几乎每个劳动者都负有较大的按期还债压力。高负债率就像达摩克利之剑悬挂在劳动者头上。如果每月的工资收入没有了,就必须导致家里的资产会大部分付之东流,这是每个劳动者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面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大多数劳动者也会基于按期还债压力而选择妥协。


思力读书


本人也在国企,去年干了大半年只休息了七天,累磕了。实名举报后,劳动稽查立即介入调查,单位领导老实了,找我坐下谈,我从劳动法,从个人身心健康,到家庭幸福从哪讲我都应该有休息,这是我的权利,你领导无权剥夺我的权利,实名举报是我跟你们客气。惹我火了,我指不定有什么过激行为。领导碧斯了,现在好了大礼拜节假日全休。本来打算辞职不干了,现在干活还有动力了。权利是自己争取的,自己都放弃了,指着别人给你,那就悄声干活吧!


力求完美628


这种人社会上太多了!我们公司在我没进厂前!过年过节时正式工发二十五公斤米、五斤食用油等等!临时工公司剪下五升油旁边的那个小瓶的!有些眼泪浅的女同事偷偷去旁边哭!后来我就同领导讲劳动法。讲人权人格!因为我讲的太多太多了!改是改变了许多!被开除时申请劳动仲裁找个临时工做证的都没有。见我就走开。可以理解因为这些人也只有那么个能力。自保的能力不见得有!


用户9690495995060


只需要增加一条我想这种情况可以杜绝,企业违法罚款。现在多数人为什么忍气通声,维权困难,你一个打工者和一个企业比,人家有专业部门陪你玩,再加上一趟流程下来最少十天半月,更别说企业想托你一两个月都有办法。如果证据不足你还败诉,即使你赢了只是拿回原本的收益。不管输赢首先工作肯定要换,我朋友亲身经历,换工作别的单位就一句话我们不需要不听话的员工。基本同城市同行业对他已经排除。说到底最终倒霉的只是打工者,所以企业肆无忌惮压榨,为什么外企不敢违法因为高额的违法罚款让企业得不偿失,他违法压榨员工一千两千工资收到百倍千倍的处罚。多少打工者都是家里顶梁柱哪有时间去维权,再断绝自己的职业之路所以都只是忍着。建议增加企业违法,罚款数额是企业违法压榨的百倍,这样就会让员工有信心维权下去,不然为了几千万把块钱维权一个月拿到手和换个地方上班收益是一样的。


再见再也不见779


这个话题我也是亲历者,我是名学生,做的暑假工8月27日离职(正常程序),我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到的工厂,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每月15日发放,但9月15日未收到工资款项,联系派遣公司老师,她说离职的不按正常发薪日发工资,要延迟30号发放。可是我在上一个公司离职后,也是按正常发薪日发的工资,对于这种算是拖欠工资吗?也不知道能否按时得到工资。

问问朋友们,如果我30号月末未收到工资,我该如何有效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希望得到朋友们的建议。


酒城先森


大家忍气吞声,不愿意告公司,无非因为这么几点:

一、抓不住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有效证据。  

二、担心丢掉饭碗。  

三、担心耗不起。起诉公司并没有那么简单,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半载,作为员工,大多数都需要靠打一份工作领点辛苦钱来养家糊口的,如果拖个一年半载才有结果,试问谁耗得起呢?

四、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如何维权。

如今,有很多劳务派遣公司,有正规的,也有不正规的。个别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尽管很多劳务工知道这样是不合理的,由于很多人学识尚浅,并不知道如何维权,也只能干着被剥削的工作。

特别是对于一些进城务工的农名工,或者是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打工者来说,即便是收到不公正待遇,他们大多也是这样的几种表现。

1,不想维权,有人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找份工作,别人都能干,自己为什么不能干,何必维权来给自己找麻烦。

2,不敢维权,俗话说枪打出头鸟,维权赢了又能怎么样,到时候工作丢了,自己的损失岂不是更大。

3,不会维权,有些员工遇到问题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去哪里投诉,往往自己是忍气吞声,被公司撵走还要吃哑巴亏。

所以,很多人也就选择忍气吞声了。

但是我想说的是,从长远计,如果你一味选择忍气吞声,那么你这辈子大概也就完了。人生近百年,时间长得很,不要忍气吞声要了这一时的利益,而把半辈子的生活幸福都搭进去。不豁出去拼搏一下,怎么能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呢?

所以,我最后想说的是,公司违反《劳动法》,作为员工,我们尽可以适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找内部途径反应,直接找老板或可信任有权的管理者私谈。若一而再得不到解决,对老板不认同的话建议先备后路,之后尽可找劳动仲裁部门。


劳特品牌实验室


中国除了人多,什么都不多!不论央企国企私企,车间管理层的主任,哪怕是一个小班长,都是小人得志的嘴脸。你讲劳动法是吧?好,我不开除你(赔偿他要担责,弄不好丢了官位)。我就找你错,工作中谁能保证不犯错?你犯错了是吧?重重考核!别的人我睁只眼闭只眼,我就盯着你。一个小工人,你让他咋办?只有逆来顺受!没办法啊,房贷,孩子的学费。他敢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吗?不敢!

尤其现在,很多单位将活儿外包了,这时候认为员工太多了,又不能无故开除。怎么办?那些还想往上爬的主任们出来了,大会小会开始训斥工人了“能不能干?干不了就走人。你们全部走了也没事。”

很多工种不需要太复杂的技术技能。这就给了外包公司机会了,那更黑,招来的都是农民工,为了不给买三金,干一段时间就换人。反正中国人多不愁招不上。

现在还有谁说不合法为什么工人不抗争?


野马老了


对于题主的问题:公司违反劳动法,大多数人都不吭气宁愿被骂加班狗为什么?

这个现象,其实在很多基层岗位比较常见,很多上了年纪或者比较基础的岗位都存在这种现象,被很多领导被公司歧视压迫,被公司压榨,但是也不敢坑声,离开或者起诉告公司,而是选择了忍气吞声忍辱负重继续在工作上不断忍受着不公平的待遇。

造成这样的原因是什么?

01 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

许多人在职场上吃亏或者收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心里不快或者和其他公司人员老板诉说自己的遭遇,这样不是不行,但是效果不大。

真正有效且实用的方式是,和公司沟通,如果不行那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实在还是不接受劳动局的仲裁结果,那就去法院申请起诉吧,这样的程序流程这样的方式才是比较可靠有效,真正起到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

02许多人担心自己一旦搞出问题,找不到下一份工作,不好找工作。

许多人由于没有任何资源人脉,年纪比较大,或者也不想再继续折腾重新找工作了,就一直在原单位哪怕收到不公平待遇也是这样继续做下去。

觉得自己如果丢了这份工作,就很难再招到下一份工作,所以也不想搞事情,就想着自己忍着受气,宁愿这样也不去离开或者起诉。

其实作为一个职场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学习。要多学习多接触新鲜事物,保持与时俱进的自己。

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使命,只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做事,并且保持不断学习一直前行的心,时刻保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有机会一直在职场中保持主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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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琉璃


因为他们看中的不是企业有没有遵守劳动法,而是有没有在公司里获得他们想要的利益。

1、“越努力,越特殊”

抱有马云的“加班福报”思想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上班不是来交朋友的,是来赚钱的。公司不跟你讲情怀和画大饼,你对公司贡献了多少,你自己付出了多少,公司就给你回报多少。

有网友说,自己进华为以后每天都是23:00后才下班,因为每天21:00要准点开会。开会为什么不是白天?领导说了,不能影响大家白天的工作。"

为什么华为的员工愿意这样每周7*24小时,在任何时间接到同事或领导的电话,都放下手头的事与之配合。全年如此!包括休年假!这是因为华为肯给员工足够高的工资回报。据说,华为年薪超100万的人就有1万多人,年薪超500万的超过了1000人。

马云说:“世界上比我们辛苦、比我们努力、比我们聪明的人很多,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

为了成功,大多数人情愿放弃自己的生活时间用来工作、干事业。

2、劳动法的执行惩罚力度并不高

劳动法对辞退和加班都有严格规定,但往往很多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却没有被相关部门主动检查出来并加以惩戒。

企业通过员工的加班赚取的更多的利益,也因此给社会给国家缴纳了更多的税收。这时候政府就算知道这些企业违反了劳动法,也不会过于惩戒,要求企业完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来执行。

这样会造成一个负面的结果,有可能会让那些推崇狼性文化、加班文化、只压榨劳工最黄金几年即辞退文化、公然违反劳动法文化的企业取得巨大成功,从而给所有企业树立一个因黑心而成功的榜样,使所有企业比赛似的,只看谁比谁更狼性,谁比谁更残酷,你加班2小时,我就加班3小时,他就加班4小时…

所以,在大环境如此的情况下,很多人知道即使自己从这家公司离职,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也只会继续加班,差别就在于加班多一点还是少一点,拿到的工资是多一点还是少一点而已。


浙江中智


现在企业违反劳动法不在少数,就拿工作996制来说吧,明显违反劳动法,确实很少有人去告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企业明显违反劳动法为何大多员工会接受。

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6天这明显是违法的,但只要企业能按法定支付加班工资,大多数生产线员工还是接受的。我在广东工作时,那些应聘者一听加班不多,应聘者反而更少了。原因是什么?我们可以想象,大多数加工企业的基本工资一般以国家最低标准为基础。员工只有996工作制才能每月拿到4千来元钱,如果企业加班不多,每月两千元左右收入,再去掉养老保险等,剩下的钱恐怕只能养活自己,会有人离家出来做工吗?

2.多数人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加班行为日以为常、见怪不怪。维权既费时又耗费,维权成本高。

只有象王海这类专门靠打假吃饭之类会去起诉,而且告发需要证据,有许多企业聘了专门法务人员,在法律上进行回避。例如:有些企业将每天两小时作为义务学习时间,这部分以奖励形式另发,等等,一般员工取证难。

3.企业违法成本低,企业是强势方。

在员工告发过程中,企业一般都会通过黑白两道摆平,员工告发成本高,风险巨大,多数以失败结局。即使赢了,与付出的成本相比也得不偿失。所以,一般员工不是万不得已就没有告发的动力了。

总之,以上几点的现实表明,企业违反劳动法超时加班,员工一般都会沉默不告发,高兴就做,不高兴就工作一辞了结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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