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雄州大道南段(含辅道)交通秩序的管理,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本市区域内的雄州大道南段(含辅道)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对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二、雄州大道南段(含辅道)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四、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需在该片区停放车辆的,应将车辆停放在路外停车场(库)。

五、本通告自2020年1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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