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辦低保、特困供養、臨時困難救助

怎樣申辦低保、特困供養、臨時困難救助

怎樣申辦低保、特困供養、臨時困難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臨時困難救助,是人民政府長期實行的,對困難群眾的救助政策。下面介紹申請的條件和辦法:

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凡有本地常住戶口,無業,(無工作單位。)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的居民或農民,家庭成員的平均收入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用每月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總人數,如結果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可以申請。

低保實行動態管理,會經常核查,如有人已經不符合申辦條件的,退出低保,如退出後一段時間,又因主活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可以再次申請。

低保金的數額,可以讓低保享受人能維持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低保金每年上調一次,以適應當地的物價上漲。

低保的基本保障原則是全國相同的,但在具體細節上,各地會有差異,以當地地級市政府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為準。

特困人員供養

凡有本地常住戶口,無業,(無工作單位。)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無法定瞻養人,無法定扶養人,無法定撫養人的人員,政府實行特困人員供養。分為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兩種,前者被供養人住在自已家中,後者集中住在當地民政局辦的老人院中。

符合條件的人可以申請特困供養,無經濟收入,無法定瞻養人,無法定扶養人,無法定撫養人的老人,也就是無配偶,無子女的窮孤寡老人,由於不可能從配偶子女處得到幫助,所以特困人供養金高於低保金,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也比低保人員好。要說明的是,集中供養的特困老人的供養金,是發給老人院,由老人院用在老人身上,不發給老人本人。特困人員供養的具體辦法,各地在細節上有不同,以當地地級市政府發的《特困人員供養辦法》為準。

低保或特困供養,由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的相關部門辦理,但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會委託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進行申請人相關材料的收集和初審工作,所以,低保或特困供養,應該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申請。

低保和特困供養的批准權在縣(大中城市的城區在區)民政局。

臨時困難救助

臨時困難救助是對有本地常住戶口,無工作單位的居民或農民,在經濟上因某種原因,如重大疾病,導致當時很困難的人,提供的臨時性救助。救助辦法各地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規定,連續三個月,家庭的經濟支出大於收入一萬五千元的,可以申請。但也還要看家庭總體的經濟情況,比如家中有兩處房產,又有汽車,就不符合救助的規定了,因為是徵對低收入、最低收入家庭的。

如果申請人有工作單位,有工資或者退休工資職工養老保險,那首先就不符合申請救助的條件了,這類人員有大困難,應該向所在單位的工會提出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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