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詩人元稹與白居易並稱“元白”,共同開創了“元和體”,關係不是一般二般地好。
然而元稹的人緣兒遠不及白居易,以至於網友們提起他的“惡行”,都恨得牙癢癢。
元稹的黑點,遍及私德與公德:
元稹若是泉下有知,只怕又要發些牢騷,氣得拼命寫詩了。
詩裡也只有倆字兒——
元稹渣男的名號,全拜《鶯鶯傳》所賜。
這部唐傳奇小說講述了貧寒書生張生勾引沒落貴族小姐崔鶯鶯,又將其無情拋棄,還大罵她是妖孽尤物的故事。
▽古代大型PUA現場
世間流傳,所謂張生,根本就是“我有一個朋友”系列,張生其實是元稹的自寓。此說有知名學者如陳寅恪為其背書,影響深遠。
可惜漏洞頗多。不信?咱們來捋捋。
元稹的好基友白居易,有一首《和微之十七與君別及朧月花枝之詠》,苦口婆心地叨叨元稹不要再對初戀念念不忘啦,都過去三十年啦!
按照“張生自寓說”的依據,這裡的“十七歲”指的是崔鶯鶯17歲,那麼從《鶯鶯傳》文本可知,元稹與其相戀時23歲,離開她時24歲。
從分別到如今三十年,元稹就54歲了!而54歲的元稹,絕不可能與白居易互相唱和。
元稹只活到53歲。
可見,“惱亂君心三十年”的初戀對象,並非崔鶯鶯。
她是誰呢?
貞元十一年,元小稹尚是一位十七歲的翩翩美少年,但已輕鬆通過了國家公務員考試,有了揭褐入仕的資格。
謀到一份差事後,元稹在李家園子裡應酬,結識了私人藝伎管兒。
管兒琵琶精湛,師出名門,但地位卑下,困於深宅無法揚名。元稹欣賞她的才華,與她有過一段短暫的戀情,並寫了好些豔詩:
此詩第一句,已概入他與白居易相互唱和的詩題之中,可見與“別時十七今頭白”云云,乃同一件事。
這段“早戀”經歷,元稹難以忘懷。倒不是說愛得有多麼深刻,而是因為他在仕途上所遭遇的挫折,和懷才不遇的琵琶演奏家管兒,簡直如出一轍。
所以三十二歲了,元稹還寫《琵琶歌》懷念他與管兒相逢的場景:
“我聞此曲深賞奇,賞著奇處驚管兒。管兒為我雙淚垂,自彈此曲長自悲……”
足見二人惺惺相惜。
所以元稹和張生的事蹟,其實是很難重疊到一起的。我們可以通過一張表格,直觀地感受張生與元稹之間的差別:
最重要的是,“張生”對女子之鄙薄態度,絕非元稹本人的觀念。
若仔細通讀《鶯鶯傳》原文,就會發現作者其實是將所有美好的筆墨都集中在崔小姐一個人身上。
崔鶯鶯塑造得如此成功,以致於無數人為其潸然淚下。元稹的好友楊巨源還專門作了一首《崔娘詩》,以表達對崔鶯鶯的嘆惋:
文壇也颳起一陣“XX傳”的熱潮,以美貌女子為主角,虛構她們的愛情故事。
△經典跟風之作《李娃傳》
試想,如果張生就是元稹自寓,他會將自己描繪成薄情渣男,反而拼命美化前女友嗎?
再者,《鶯鶯傳》乃“行卷”。即科舉考試之前,考生獻給達官要人的最得意之作品。其目的在於展示才華,延譽揚名,可以說是至關重要的場外考試。
換你,你會在申論卷子上拿自己的情史當案例嗎?
事實上,元稹不僅不薄情,而且還與原配妻子韋叢感情深厚。
你可能不清楚韋叢是誰,但這些詩句你肯定都聽說過: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惟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
“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
以上全部出自元稹寫給韋叢的悼亡詩。
韋叢出身高門望族,卻不嫌棄元稹是個“鳳凰男”。兩人感情深厚,共同度過了最貧寒的時光。後來元稹身價漲了,還為當初無力給韋叢提供優渥的物質生活而耿耿於懷。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封建社會,他始終沒有三妻四妾。 韋叢在世時,就只守著韋叢過日子。韋叢去世兩年後,方納安仙嬪為妾。安氏病逝一年之後,才續絃裴氏。
元稹的每段感情都是1V1,從沒享受過“齊人之福”的大男子特權。即使以現代的眼光來看,他的私生活也完全沒毛病。
至於網絡瘋傳元稹在韋叢病重之際和名妓薛濤打得火熱,更是無稽之談。此事出自《云溪友議》,乃一本筆記小說集,內容編得相當狗血刺激,甚至還有些韋皋遇玉簫,王軒遇西施的意淫小說。
你要是信了,那……
其實薛濤比元稹年長11歲,在古代算是一個很大的年齡差了。而且那些火辣辣的唱和詩,也沒多少是靠譜的。
就拿《十離詩》來說,第一首就並非薛濤所作,而是《又玄集》所載“薛陶”之作。《全唐詩》將其當作薛濤的作品錄入,又注:“元微之使蜀,嚴司空遣濤往侍,因事獲怒,遠之。濤作《十離詩》以獻,遂復善焉。”云云,皆為謬誤。
不過這些“風流韻事”之所以出現,還是得怪元稹太有才華,年少成名。從此,多得是借他名號,偽作詩歌自售的人。元稹自己都在給白居易的信中笑說:
“後輩好偽作餘詩,傳流諸處。自到會稽,已有人寫宮詞百篇及雜詩兩卷,皆雲是餘所撰。及手勘驗,無一篇是者。”
元稹婚外情之真偽,讀者便可自驗了。
如果說情愛緋聞都是小節,那麼真正稱得上“黑鍋”的,其實是對元稹人品和風骨的懷疑。
元稹靠岳父的裙帶關係上位嗎?
元稹真的依附宦官才當上宰相嗎?
元稹人品的確前後不一,晚年變節嗎?
▽元稹聽了也要口吐芬芳
咳……不好意思,其實是小六子口吐芬芳了
咱們還是先從元稹的仕途說起吧。
元稹家境貧寒,天資聰穎,勤奮苦讀,是當時最中規中矩的讀書人,嚮往著能夠在天地之間立一番事業。就像他自己在詩中所寫的那樣:
“達則濟億兆,窮則濟毫釐。”
這個思想覺悟很高,難怪15歲就能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
▽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貞元十九年的春天,明經出身的元稹想要更進一步,於是參加貢舉,及第吏部乙科。這一年人才輩出,同時及第的還有白居易、韋處厚等。
白居易與元稹一見如故,稱讚這個後來被定性為“圓滑小人”的新科榜首如同秋竹一般“孤且直”。兩人一起在長安供職校書郎,青春無限,未來可期。
然而好景不長,貞元二十一年,由唐順宗支持的“永貞革新”遭到守舊勢力的激烈反對,太子李純在韋皋、嚴綬、裴均和宦官薛盈珍、俱文珍等人的拱衛之下,發動政變,逼迫順宗禪位。
事成之後,李純登基,是為唐憲宗。
▽唐憲宗畫像
唐憲宗改年號元和,於元和元年正月二日在御丹樓接受群臣祝賀,歡慶鎮壓永貞革新的勝利。
此時元稹在幹嘛呢?
元稹竟然與友人一起“閒行曲江”,寧願在水邊瞎溜達也不去給唐憲宗歌功頌德。
四處溜達不算,他還要寫下來。於是有了《永貞二年正月二日上御丹鳳樓赦天下予與李公垂庾順之閒行曲江不及盛觀》一詩:
這首詩就差指著憲宗的鼻子罵了:
我不服你,我只服你老子,我還要接著用你老子定的年號!
可見白居易眼光不錯,元稹的確孤直。
不久後,元稹辭去校書郎的職務,再入考場。這次考試,元稹狀元及第,按理說該官運亨通。然而他孤直的性格著實與當時腐敗的官場格格不入,仕途非常不順利,還受到了許多折磨。
其中關鍵,就在於“宦官專權”。
元稹童年顛沛流離,長居邊塞,見多了底層民眾的苦難,對宦官之禍認識深刻。《鶯鶯傳》中,他也隱晦地表示了自己對宦官跋扈朝廷,監軍各地的不滿。
因此元稹官拜紀檢委員之後,對閹人就是一個字:
而宦官集團也對其展開了曠日持久的打擊報復,最終爆發於敷水驛事件!
元和四年,元稹途徑敷水驛站,入住上房休息。宦官仇士良一行人在元稹之後也到了驛站,並強迫元稹讓出上房,十分蠻橫無禮。
仇士良等人的要求與大唐律法不符,元稹據理力爭,卻遭到仇士良的謾罵,還被劉士元用馬鞭抽打面頰,鮮血直流。
此事錯在宦官,但仇士良是唐憲宗的舊人,又有“從龍之功”。是以唐憲宗偏袒心腹,反而將元稹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
消息一出,朝野譁然。白居易連上三狀伸冤,把唐憲宗問得啞口無言,可惜都沒能挽回皇帝陛下偏到姥姥家的心。
此事對元稹而言是奇恥大辱,後來便有人說他歷經此劫性情大變,從此走上了依附藩鎮勾結宦官的變節道路。此言差矣。
其實元稹被貶之後,依然堅持寫詩撰文曝光宦官的醜惡嘴臉:
元稹也因此被一貶再貶,從前程似錦的紀檢委員貶成了給地方官打下手的通州司馬。
任通州司馬時,元稹“染瘴危重”、“虐病將死”,和閻王爺打了個照面兒。
直到元和十四年,在新任宰相崔群的幫助下,元稹才收到了易地升遷的命令,任職膳部員外郎。
此時距離元稹離開長安,已過去十年。
元稹回京第二年,唐憲宗便暴病身亡,唐穆宗即位。
▽唐穆宗畫像
唐穆宗“好文”,而元稹詩名在外。唐穆宗想要休養生息,元稹的政治主張如“調和中外無兵戎”、“努力廟謀休用兵”等,也切合新皇的施政意圖。
如此,元稹平步青雲,一路綠燈。在經歷了一點小小的波折後,官至宰相。
你以為元稹否極泰來了?
並沒有!!!
宰相之位他還沒坐熱乎呢,就掃到了牛李黨政的颱風尾,被真正勾結宦官的李逢吉誣陷:“勾結宦官,阻撓平叛”。
失去聖心的元稹被罷相,出貶同州。
這還不算完,元稹和宦官的樑子結了半輩子。外貶同州八年,回京任職“不逾月”的元稹,再次受到王守澄宦官當權集團的排擠,跟著出貶武昌。
這一次,元稹再也沒能回到他朝思夜想的長安,於第二年病卒於武昌任上。
縱觀元稹仕途,那就是一段“起落落落落落”的悲催旅程。
藩鎮割據、宦官專權、牛李黨政,他一個不落全捲進去了。身逢亂局,四次遭貶,縱使本領通天,也無力施展,難怪詩文中總有發不完的牢騷語。
然而……
仕途雖負元稹,元稹卻不負百姓!
元和五年,元稹出使劍南東川,牽扯出一樁震驚朝野的貪汙案。他大膽直諫,彈劾寵臣嚴礪,儼然是位唐朝“侯亮平”。百姓們奔走相告,盛讚元稹,甚至用他的姓氏為自己的孩子取名。
元和十年,元稹被貶達州,引導百姓除草開荒,觀測天氣,躬親農事,政績斐然。以至於他被調離時,達州百姓依依不捨,登高目送。至今,當地還保留著“元九登高”的民俗。
△“元九登高”盛況
元和十五年,元稹任浙東觀察史,興修水利,制定稅籍,奏罷明州歲進海味,想百姓之所想。尤其水利諸事,可謂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然而千秋之後,元稹何以一身罵名呢?
人類何其渺小,無論有才無才,有德無德,都既不能把握歷史,也無法掌控命運。
千秋之下,猶如砂礫。
但在有限的生命中,我們也可以選擇像元稹一樣,做力所能及的實事,俯仰無愧於天地。
他生性孤直,遍歷滄桑,卻不改初心,亦不負“達則濟億兆,窮則濟毫釐”的少年宏願。
比起他那些或庸庸碌碌,或蠅營狗苟的同僚——
此一生,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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