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楓橋經驗”顯實效,“三級聯動”解糾紛

“鄰里之間本是抬頭不見低頭見,沒想到卻因為一件小事引發雙方肢體衝突,多虧文廟街道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員從中調解,才避免了我們兩家之間矛盾糾紛越積越深,甚至大打出手的尷尬境地。”事件當事人之一黃某事後說道。2020年4月10日,寧遠縣文廟街道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鄰里之間因家庭瑣事引發肢體衝突的矛盾糾紛。

事情起因為黃某與鄰居楊某因民俗燒香活動引起,雙方家庭因此引發矛盾並升級為肢體衝突,雙方當事人均有人因衝突受傷,雙方就此引發矛盾糾紛。

考慮到事件未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當事人雙方均有悔過意識,文廟街道綜治辦主動充當“和事佬”,整合信息,協調資源;派出所開展深入調查,錄口供、調監控,瞭解事件真相;司法所“引經據典” 提供法律依據。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實現三級聯動,充分發揮樂家村鄉賢參事議事、鄰里糾紛調解、“我幫你”志願服務、鄉風文明理事等四個協會的作用,多次對當事人雙方進行溝通、協調,擺村規民約、講法律法規,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

如何有效化解層出不窮的矛盾糾紛,這是對黨和政府執政能力和水平的嚴峻考驗。今年以來,文廟街道綜治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解決群眾矛盾糾紛問題,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為總體目標,按照“1+4+2+X”的治理體系標準,充分發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在民事矛盾糾紛調解中的特殊作用,成功化解了多起民事矛盾糾紛,避免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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