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處理造假欺詐行為 美國股市有“三板斧”可供A股借鑑

4月15日,金融委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會議專題研究了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問題,並提出要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這是繼4月7日金融委第二十五次會議提出“發揮好資本市場的樞紐作用”之後,再一次關注資本市場話題,這也表明了金融委對當前資本市場發展的高度重視。

就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這個問題來說,對造假、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從重處理,這確實是一個很重要的舉措。而且也是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就此而論,從重處理造假、欺詐等行為,是抓住了資本市場的要害所在。


從重處理造假欺詐行為 美國股市有“三板斧”可供A股借鑑

但如何從重處理造假、欺詐等行為,則是要害中的要害。實際上,回顧管理層對資本市場的監管,管理層也是一直都在強調要加大對造假、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效果通常都不是很好,一個明顯的事實是,管理層對造假欺詐行為的查處,並沒有在市場上形成震懾力,上市公司造假欺詐行為反而層出不窮、愈演愈烈。這就是要害中的要害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緣故。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美國股市的做法顯然是值得借鑑的。對於上市公司造假欺詐行為,美國股市通常就是“三板斧”的做法。

第一板斧就是投資者的集體訴訟。面對上市公司造假,投資者的索賠總是衝在最前面。雖然投資者的集體訴訟很多都是以和解的方式解決,但上市公司通常都會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第二板斧就是美國證交會的處罰。包括鉅額罰款,叫停股票交易。第三板斧即是美國司法部的刑事調查與處罰。對提供不實財務報告和故意進行證券欺詐的犯罪要判處10至25年的監禁,個人和公司的罰金最高達5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沒收造假公司的非法獲利並處以翻倍的罰款。

以對安然公司的處罰為例,1、被美國證交會罰款5億美元,股票被從道瓊斯指數除名並停止交易,安然公司宣告破產;2、安然公司CEO傑弗裡•斯基林被判刑24年並罰款4500萬美元;財務欺詐策劃者費斯托被判6年徒刑並罰款2380萬美元;公司創始人肯尼思•萊雖因訴訟期間去世被撤銷刑事指控,但仍被追討1200萬美元的罰款。3、安然公司的投資者通過集體訴訟獲得了高達71.4億美元的和解賠償金。此外,作為全球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安達信因幫助安然公司造假,被判處妨礙司法公正罪後宣告破產,三大投行花旗集團、摩根大通、美洲銀行因涉嫌財務欺詐被判有罪,向安然公司的破產受害者分別支付了20億、22億和6900萬美元的賠償罰款。

正是基於美國市場對造假欺詐行為的重罰,因此,上市公司造假欺詐在美國市場基本上就是“死罪”。與此相比,A股市場對造假欺詐的處罰就要輕得多。比如,對上市公司60萬元的頂格處罰;比如,欣泰電氣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投資者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比如,萬福生科董事長龔永福因欺詐僅僅只判了3年半的刑罰。因此,A股市場對造假欺詐的處罰很難認為是“從重處理”,更像是一種“撓癢癢”。

好在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證券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A股市場的不足。比如,引入了有中國特色的集體訴訟制度,即代表人訴訟制度。這對於保護投資者利益是有積極意義的。而處罰力度也有了明顯的加大。比如,發行人在其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尚未發行證券的,處以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對於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十萬元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很顯然,與原來的60萬元頂格處罰相比,新《證券法》加大了對造假欺詐行為的處罰力度。

不過,作為打擊造假欺詐行為利器的《刑法》卻還沒有跟上《證券法》修改的步伐。比如,對於欺詐發行的,通常就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與美國市場的10到25年監禁相比,明顯偏輕。因此,有必要加快《刑法》的修改步伐,在刑責上加大對造假欺詐行為的追責力度,在這方面可向美國市場看齊。如此一來,上市公司自然就不敢在造假與欺詐問題上繼續放肆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