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2020年4月10號這天,各種新聞應用的推送信息都是:公司高管鮑某明性侵“養女”一事。

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又一性侵事件上熱搜了。

每次這類新聞上熱搜必然會引起普通民眾的憤怒之情,罵聲不斷,指責鮑某明,這種人就該判死刑………等等。

我們憤怒都是動之以情,情之有理,雖然不能為受害人做什麼,但是罵一下也能解心頭之恨呀!

可是無論我們怎麼指責,都改變不了對女孩造成的傷害。

性侵害影響人的一輩子

以前一同事小麗35歲了還沒談過戀愛,沒結婚,做事認真,獨立,領導佈置的任務,她都能安安靜靜,認認真真的獨立完成,但是她的性格有點孤僻,內向,不愛說話。

她最奇怪的一點是,沒有一個男性朋友。

有次開玩笑的問她:“幫你介紹個男朋友怎麼樣了”。

她回答說:“不需要,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一個沒談過戀愛的人,竟然說出這話,引起了我對她的興趣,於是慢慢的跟她熟起來了。

後來她告訴我她不結婚,討厭男人的原因竟然是:她小時候在農村被村裡的一個大爺帶到無人的地方進行了一次性侵害。

她說:“那時候還小,不敢告訴爸媽,爸媽跟大爺的關係又很好,有時候嘗試跟爸媽說那個大爺的壞話,爸媽都說我小孩子不要亂說話”

她還說:“她現在想起那件事都覺得噁心,經常做噩夢,他覺得男人都是骯髒的,表裡不一,內心邪惡,不想跟男人做朋友,更不想跟男人結婚,自己一個人過完一生就算了”。

小時候的這個經歷讓她痛苦一生,影響了她一輩子的生活。


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可見性侵害對人身心的影響是有多麼的大

性侵害本身對被侵害者就是一種侮辱和屈辱,許多被害人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在腦海裡不斷重複出現當時的情景,痛苦揮之不去,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感到焦慮,恐慌,煩躁,這種心理傷害可伴隨人一生的記憶。

有的性侵害行為還會影響被害人的婚姻質量與家庭生活。

甚至會影響被害人的社會性行為及其發展,如一段時間內不敢單獨外出,不敢面對陌生人,不敢回到經歷的環境中。

有的被害人還可能自暴自棄,酗酒、吸毒等。

而性侵對這次的被害人小星(化名)的影響更嚴重,她被醫生診斷為重度抑鬱症,度創傷後應激、重度焦慮症,而且陰道損傷發炎。曾幾次試圖自殺

小星說:“她永遠也忘不了那些畫面,已經崩潰了”。

一個花季少女就這樣被毀了

自從當媽以後,每每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少了指責,少了憤怒,更多的反思

徹夜未眠,一直在想怎樣才能教會自己的孩子不被傷害?遇到此類事情該怎麼做?

通過這次的性侵事件我受到了一些啟發,我覺得父母應該這樣教孩子。

建議一:不要只教孩子防範陌生人

很多家長在給孩子進行安全教育的時候都是說:“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給陌生人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走”

而此事件的鮑某明對於被害人小星不是陌生人,反而是身邊最親近的人。

教授、老師性侵學生

老闆、上司性侵職員

繼父、甚至親生父親性侵女兒

這些事件也不在少數,這些人對於被害人來說都不是陌生人。

去年王振華猥褻女童事件中,帶女童入住酒店的周姓女子與女孩的母親也是朋友

全世界研究顯示,對兒童實施性侵犯的人,只有少數是陌生人,絕大多數是兒童認識、熟悉、信任、傾心或喜歡的人,甚至就是兒童的家人、親屬,或者戀愛對象。

國際上的數據統計:未成年性侵案85%是熟人作案,0-12歲未成年性侵案裡面,56%是家庭成員,陌生人只有17%,另外15%是鄰居。

做為家長不應該只教孩子防範陌生人,更應該防範的是身邊熟悉的人。


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建議二:不要只教孩子打110報警

大部分家長在教孩子遇到危險的時候都是說:“第一時間找警察叔叔,打110報警。

這次的事件中,受害人小星第一次鼓起勇氣報警卻遭取消經立案。

2019年4月9日,小星報案,小星向警察講述了鮑某明對她的傷害。也找到了一些物證,有帶有血液、精液的衛生巾、鮑某明擦拭過的紙巾。她還告訴警察,家裡的電視機和鮑某明的電腦上,都有很多“兒童色情片”,還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視頻。

2019年4月中下旬,小星收到了《撤案決議書》

2019年10月9日,在律師的幫助下,在檢察院的監督之下,小星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從二次立案到現在,已經6個月過去了,除了這個漫長的筆錄,小星沒有收到任何新的迴音。

最終在2020年4月9日第三次立案。

為什麼小星的報警,立案過程歷經波折,把小星折騰的已經快崩潰了,幾度試圖自殺。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證據不足

雖然小星提供了一些證據,可是這些證據被鮑某明否定了。鮑某明說:“跟小星不存在養父女的關係,小星是他未來的妻子”

如果小星提供的證據是,錄音或者視頻,那無論鮑某明怎麼賴也賴不掉吧!

因此我們不要一味的只知道教孩子報警,警察報案是要講究證據的,沒證據,報了案也懲罰不了犯罪嫌疑人。

我們更應該教孩子:怎麼收集主要的,有用的證據。

之前看過一個報道,說某地一個學校的學生處長,以不給畢業證為由,想對女學生進行潛規則,發微信給女學生說看她表現怎麼樣了。

這位女學生當時就把微信截圖了,並告訴你她男朋友,第二天他們把這位處長約出來,兩個人對處長設了個套,全程談話被錄音,最終處長沒得逞,反被撤職。

可見證據的重要性


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建議三:教會孩子正確的求救方式

在電視劇《不完美的她》中,小女孩穆蓮生長期被媽媽的男朋友虐待,身上到處是傷,見到周迅飾演的林緒之時,還把傷藏起來,不願告訴別人,無論媽媽的男朋友怎麼虐待,媽媽也不管,都自己一個人默默承受,一個那麼小的孩子,卻有著超乎尋常的懂事,乖巧。

直到她媽媽的男朋友,把她關起來,製造火災,想把她燒死,她也是安安靜靜的被關著,不出聲,不喊救命,周迅救了她之後,她也不說是她媽媽的男朋友虐待她。

周迅告訴她:“遇到危險的時候,首先要學會求救”

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而穆蓮生的回答是:“這樣有人聽到嗎?,會有人願意聽嗎?”。

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很顯然穆蓮生不懂得如何求救,就像這次性侵事件的受害人小星一樣。

小星被嫌疑人性侵,傷害了3年之久才報警,這3年的過程中她沒有告訴自己的媽媽,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的遭遇。

最後是通過網上的人告訴她,被強暴了,可以去報警,然後教她怎麼去報警。

相比被王振華猥褻的9歲女童,她的做法更可靠,被王振華猥褻後,馬上打電話告訴自己媽媽事情的經過,她的媽媽也馬上趕過去,驗傷,報警。最終王振華逮捕了。

如果小星在第一次被侵害的時候就告訴了她的媽媽,她媽媽把她接走,報警,也不至於被侵害3年之久。心理上的傷害也會減少。

當孩子在外面受欺負時,告訴孩子,第一時間應該做的是,告訴自己的父母,自己最親近,最信任的人,因為他們會幫你一起想辦法,怎麼解決問題。


公司高管鮑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一案,給家長的四點建議


建議四:父母應該給孩子完整的家,完整的愛

這次事件中小星沒有完全被限制自由,還被性侵3年之久,還有一個因素是:她對鮑某明,言聽計從,他說什麼就是什麼。說怎麼做就怎麼做,不要告訴別人,她就真的不告訴別人,鮑某明說的都是對的,她的生活裡只有鮑某明,鮑某明說,他是對小星最好的人,而小星也信了,所以就願意跟著他從天津到了北京。

而小星對鮑某明言聽計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爸媽長期分居,跟著媽媽生活,相當於在單親家庭里長大,缺乏父愛,極度缺乏安全感。

很多缺乏父愛的女孩。很渴望得到異性的關注,一個男人,給點物質,幾句花言巧語就跟著這個男人跑了,男人為她花點錢。就覺得這個男人很好,從來沒有人對我這麼好,這麼在乎我。願意為這個男人付出一切,好人壞人,傻傻分不清楚。

所以鮑某明也抓住了小星這個弱點,時不時對她花言巧語幾句,還一直灌輸小星,鮑某明是世界上對小星最好的人。這才讓鮑某明一次又一次的對小星進行傷害,小星還不覺得有問題。

不然以小星16歲這個年齡,辨別這點是非對錯的能力還是有的。

缺乏父愛的女孩遇到渣男的幾率,要比不缺父愛的女孩多得多。

做父母的應該儘可能的給孩子完整的家庭,完整的愛,當父母雙方出現問題時,首先應該考慮孩子的問題,不要在衝動的時候做決定。

李玫瑾教授說:所有的社會問題,在我這種好心理學者看來,都是人的問題。現在為什麼這麼多變態的人?為什麼有那麼多犯罪讓我們不可思議。其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很多人的成長環境被破壞了。

總結: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時候首先要給孩子完整的愛,讓孩子在有愛的家庭環境中成長。一個有人愛的孩子長大才更勇敢,有健全的人格才能更好的去面對現實社會的危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