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嶺藥業: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連花清瘟顆粒用於新冠肺炎常規治療

以嶺藥業午間公告,收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藥品補充申請批件》。兩個批件為公司和北京以嶺現有產品連花清瘟膠囊和連花清瘟顆粒在原批准適應症的基礎上,增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新適應症的批覆。處方藥說明書中“功能主治”項增加“在新型冠狀病毒性肺炎的常規治療中,可用於輕型、普通型引起的發熱、咳嗽、乏力”,“用法用量”項增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療程7-10天”。(財聯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