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人才新政:符合政策的全日制本科生,可领取一次性政府津贴

南都讯 记者侯玉晓4月17日下午,2020中山人才政策发布会举行,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其中,涉及人社部门的有本科毕业生落户政府津贴发放、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等4大类8个方面的措施。

中山人才新政:符合政策的全日制本科生,可领取一次性政府津贴

对有关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发津贴

据悉,中山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

市人社局副局长郑海声介绍,中山现行人才政策侧重于对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对本科毕业生、技能人才等基础性人才缺乏有效激励。这一政策的出台,填补了中山人才政策体系的这块空白,优化中山人才结构,夯实中山人才根基。并且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到企业发展,为企业服务,进一步加大稳企安商力度,为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他表示,在具体资金发放上,将尽快出台细则,明确具体申请条件及安排,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分批次发放补贴,今年优先保障已经毕业满5年、即201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的政府津贴。

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就业

郑海声介绍,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就业,一直是人才最关注关心的问题。该政策的总体原则是: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原则上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负责协调安排;镇区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属地镇区协助统筹安排;市属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统筹安排。

主要对象范围包括:一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转任条件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机关单位工作;二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有空编接收但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解决;三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商请市国资委帮助安排到相关企业工作;四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相关企业或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对接就业岗位。中山非公有制企业接收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的,对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支出给予100%补贴,补贴期3年。

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

目前中山人才评价方法主要有认定和评定两种。2015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受到了用人企业的广泛好评。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是中山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的一次创新,符合中央关于改进人才评价考核的有关要求,以能力、业绩、产出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更好地激发释放人才活力,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

鼓励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

去年以来,中山启动“雏鹰归巢”计划,建立本土青年人才库,着力吸引更多本地学子回中山创新创业,引导青年人才支持家乡发展、投身家乡建设。今年,中山继续加大对青年人才回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入驻中山市易创空间孵化基地、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广东中山农业孵化基地等纳入名录的基地创办初创企业(指取得我市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享受办公场地免租和一次性创业扶持金、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目前,市人社局正在修订创业孵化管理办法,希望为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帮助。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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