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城鎮化激發內需潛力

新型城鎮化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擴大國內需求的有機結合點,對促消費惠民生、調結構增後勁有巨大促進作用。以體制機制改革為突破口,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在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城鎮化是最大的內需潛力所在

新型城鎮化既是有效投資的“加速器”,也是居民消費的“倍增器”,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穩定就業和居住,不斷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質,將持續釋放巨大的居民消費、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需求的潛力。

新型城鎮化能有效釋放居民消費潛力。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非農產業在城鎮集聚、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以及隨之而來的人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將釋放巨大需求潛能。目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是農村居民的2.1倍,城鄉居民在衣食住行等基礎消費領域消費年人均差距約7650元,在教育文化娛樂及耐用品等領域消費年人均差距為6338元,在旅遊休閒、信息服務、知識付費等新型消費領域的消費差距則更加明顯。城鎮人口的擴大,將有助於提升我國居民的整體消費能力。

新型城鎮化能有力拉動有效投資。新型城鎮化是以提升質量為導向的城鎮化,提高城市發展質量和完善城市功能可激發巨大的投資需求。在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基礎設施、信息基礎設施、醫療和公共衛生設施、教育設施、養老托育設施、公共文化設施、生態環境設施等軟硬件設施方面,城市發展尚有許多短板弱項要加快補齊補強。補齊這些短板,既有利於更好滿足城市居民對高品質生活的需求,也有利於充分釋放投資需求潛力。比如,城市更新改造就蘊藏著巨大投資潛力,特別是城鎮老舊小區量大面廣,對此進行改造提升將進一步釋放投資需求。住建部數據顯示,去年各地上報需要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達17萬個,涉及居民上億人。還要看到,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縣城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產業培育設施提質增效,對於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在縣城就業安家、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有效投資和消費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與此同時,城市群、都市圈發展方興未艾,隨之而來的基礎設施投資需求,同樣值得關注。

以體制機制創新為抓手激發城鎮化的內需潛力

城鎮化是長期的歷史任務,也是複雜的系統工程。以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為方向,聯動推進人口、土地、投融資等相關領域的改革,是充分激活新型城鎮化巨大內需潛力的重要抓手。在這方面,關鍵是不斷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城市投融資等方面的體制機制,持續釋放消費需求,全面拓展投資空間。

需推動農業轉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近年來,隨著戶籍制度改革及相關配套政策不斷出臺,頂層制度設計和政策框架日益系統完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也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不少地方在貫徹落實相關政策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要統籌戶籍制度改革與相關配套制度改革,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機制和政策體系;完善居住證制度及其配套機制,可考慮放寬居住證申領條件,健全居住證持有人與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相關機制;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利益引導機制,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全面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確保城市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等等。與此同時,還需更好落實國家和地方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相關政策。

需不斷完善城市投融資體制機制。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需求量大、期限長,僅靠地方財力難以支撐,但規範透明、多元化和可持續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卻尚未健全。主要表現為:形成政府與社會資本合力的投融資體制機制尚不健全,政府在城市建設運營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欠缺科學界定;尚未形成融資能力強、良性循環的投融資體系,城鎮存量資產難以盤活;尚未建立資本金補充現金流平衡的完善機制,政府投融資平臺債務結構尚不合理;等等。對此,需進一步拓寬市場化多元化資金來源渠道,推進合作項目運作規範化制度化,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積極盤活城市存量資產、搞活增量資產、激活無形資產,探索將具有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設施項目轉讓給社會資本,以股權投資等方式購買基礎設施資產,實現“投入—經營—增值—再投入”的良性循環;創新市政項目建設運營模式,統籌整合地方財政、土地、金融和相關政策等各類資源,將經營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有機組合,建立健全項目綜合收益平衡機制,提升社會資金向公益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的積極性,同時嚴格防範和積極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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