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若成為“長臂管轄第一案”將具積極意義

據媒體報道,中國證監會目前已經派駐調查組進駐深陷財務造假醜聞的瑞幸咖啡多日。此外,多位審計人員正在對瑞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如此,瑞幸咖啡若成為證監會行使長臂管轄權的第一案,將具有積極意義。

瑞幸若成為“長臂管轄第一案”將具積極意義

瑞幸咖啡 圖據IC photo

自瑞幸咖啡曝出財務造假醜聞以來,其股價暴跌,投資者損失慘重。不僅在美股市場引發巨震,也引起了國內資本市場的高度關注。中國證監會對其財務造假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中國銀保監會表示,瑞幸咖啡財務造假行為性質惡劣,將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嚴厲懲處。

瑞幸咖啡從創立到IPO僅18個月的時間,2019年的IPO創造全球企業最快IPO上市記錄。但瑞幸咖啡從創立到上市前,歷經了“野蠻發展”階段,其模式也被業界認為不可持續。客觀上,這也是美國知名做空機構渾水公司一直質疑瑞幸咖啡的落腳點。

其實,除了瑞幸咖啡外,另一家中概股公司好未來也曝出同樣的問題。該公司自曝在例行的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某些“員工不當行為”,公司懷疑涉及銷售數據……中概股公司被曝出相關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此前就有多家中概股公司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處罰。

因此,瑞幸咖啡財務造假醜聞也對中概股產生了負面影響,包括將加劇美國投資者對於中概股的信任危機、中概股估值受到擠壓、中概股聲譽受損等。

此次,證監會派駐調查組進入瑞幸咖啡實地調查,其實是有法律依據的。現行《證券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證監會因此對於境外上市的企業具有長臂管轄權,無論是在美上市,還是在其他境外地區掛牌都是如此。

長臂管轄權是新《證券法》賦予證監會的一項權力,證監會行使長臂管轄權,對瑞幸咖啡實施長臂管轄,個人以為,將產生多方面的積極意義。

以往國內企業在美上市或在其他境外地區掛牌,由於證監會不具有長臂管轄的權力,即使企業存在違規違法行為,即使是在國內,發生在證監會的眼皮底下,證監會也往往鞭長莫及,難有作為。而在新《證券法》賦予該權力後,這一形勢發生了改變。證監會行使長臂管轄權,將有利於打擊在境外上市企業的違規違法行為。

而且,在境外上市企業如果損害了境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將受到中國證監會與上市地兩地的管轄,並形成監管“無死角”格局。由於受到兩地監管,無形中也提高了境外上市企業的違規成本。對於境外上市的其他企業將產生震懾作用,警示意義不言而喻。

證監會行使長臂管轄權,向瑞幸咖啡派駐調查組,既是出於監管的需要,同時對於維護中概股的聲譽,也是有所幫助的。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曹中銘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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