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晉城市規範房屋建築等項目招投標工作

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通知》,嚴厲打擊招標投標活動中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建築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秩序。

強化標前監管,規範招標行為。嚴格履行審批程序,施工、監理招標應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進行;採用工程總承包方式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應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後進行;企業投資項目應在完成項目核准或者備案後進行。嚴禁違法發包,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規模的項目和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自主決定是否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社會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工程項目按照《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依法決定發包方式。招標人對招標過程和招標結果承擔主體責任。規範電子招標投標,本市範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應全部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在線完成招標投標全部交易過程,全面公開招標投標活動信息。規範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編制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設置符合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實際的資格、業績、技術、商務、人員配備等資格審查標準。規範資格預審,招標人可以根據項目特點自主選擇採用資格預審或者資格後審辦法,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規範開標評標活動,加強評標專家管理。規範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加強評標過程監管,投標人少於三個的,不得開標,應當重新招標;重新招標後,投標人仍少於三個的,可以再次重新招標,也可以開標、評標,或者依法以其他方式從現有投標人中確定中標人,並向行政審批服務管理部門備案。

強化標後監管。監督合同簽訂,招標人應嚴格在規定時間內訂立合同,不得另行訂立與招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合同條款;嚴格投標保證金管理,大力推行以投標保函代替現金保證金的方式,為企業減負;加強標後監管,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標後合同履約的全面監管,重點對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專職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現場履職和變更等情況進行檢查。

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監督。建立招標代理機構信息報送和公開制度,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基本信息、人員、業績等進行公開,供招標人選擇參考。

加大投訴舉報查處力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分層級受理投訴舉報,重點受理招標投標過程中洩露保密資料、洩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活動的投訴,並依法做出處理決定。嚴肅查處違法行為,要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積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佈受理投訴舉報郵箱和電話,及時受理和妥善處理對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嚴厲打擊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非法轉包、違法分包以及出借資質、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記者 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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