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浪奇新增一仲裁案 涉案金額逾2.6億元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4日電 (閆淑鑫 實習生 餘妍辰)4日,廣州浪奇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0年12月2日收到贛江新區國際仲裁院送達的《仲裁通知書》及林旺釧作為申請人提出的《仲裁申請書》,涉案金額逾2.6億元。

  公告顯示,2019年8月29日,林旺釧與資產管理人博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博時公司)、資產託管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命名為“博時資本旺釧9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下稱9號資管計劃)的貨幣投資,簽訂了由博時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博時資本旺釧9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

  在博時公司率林旺釧與廣州浪奇達成一致意見並確定“林旺釧收到廣州浪奇以《聲明函》形式作出對林旺釧的投資按期兌付的承諾保證”的條件下,林旺釧最終決定實際參與廣州浪奇的非銀行類實體貿易債權融資的投資活動;同時,三方還就程序機制達成一致意見,即由博時公司與廣州浪奇對每一期所涉實體貿易債權及融資金額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把關,在廣州浪奇與博時公司核定當期融資需投資的資金數額後,由博時公司將該資金數額預先通知林旺釧集合資金,最終在廣州浪奇以《聲明函》形式作出承諾保證獲林旺釧接受後履行完成投資交易。

  依《聲明函》達成的合意,林旺釧先後分六期轉賬共3.68億元至廣州浪奇確認的資管計劃專用賬號實際履行投資。後續林旺釧先後收到廣州浪奇與博時公司通過資管計劃賬戶轉來的系列款項共1.58億元。林旺釧認為廣州浪奇未能按約定歸還投資本金及投資經營收益,構成違約,因而提起本次仲裁。

  廣州浪奇稱,根據公司初步自查,公司曾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間將對南通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如東泰邦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部分應收賬款轉讓給9號資管計劃,林旺釧為9號資管計劃的單一出資人。

  中新經緯記者注意到,在上述仲裁案中,林旺釧申請依法裁決廣州浪奇償還投資款2.60億元,並支付違約金至實際償清款項之日止,同時支付相關律師費223.65萬元,並承擔本案仲裁費、財產保全費等費用。目前,該案已被贛江新區國際仲裁院立案受理,尚未開庭審理。

  廣州浪奇在公告中提到,因上述案件的審理與判決,公司可能會面臨支付相關違約金及罰息等情況,將可能增加公司的財務費用,加劇公司面臨的資金緊張狀況,並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和償債能力產生一定影響。目前公司正在與有關各方協商妥善的解決辦法,努力達成和解方案,爭取降低對公司的不利影響,同時合理安排和使用資金,保證日常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緩解資金壓力。

廣州浪奇新增一仲裁案 涉案金額逾2.6億元

  來源:廣州浪奇公告截圖

  值得一提的是,據廣州浪奇披露,截至12月4日,除上述仲裁案外,該公司還涉及6起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合計達2.98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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