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
(2020年4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0次委員長會議通過)
一、擬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17件)
二、擬綜合統籌、適時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13件)
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涉及公共衛生相關的法律,還有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醫藥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獻血法、職業病防治法、精神衛生法、母嬰保健法等;涉及動植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還有漁業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有關問題的法律,還有紅十字會法、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等。對上述立法項目,結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開展深入評估,經研究論證,有必要又可行的,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進行修改,適時安排審議。
三、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
公共衛生領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關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項目,凡是實踐需要、條件成熟的,適時安排審議。
完善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體系,涉及領域廣,按照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態環境、社會管理、行政處罰、國家安全等方面有關法律時,也要總結疫情防控的實踐經驗,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將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項法律之中。
編校:侯朝宣、王嶺、楊菲菲
責編:舒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