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丹白露3期,要辦產權先“拆家”

楓丹白露3期,要辦產權先“拆家”


歡歡喜喜裝修好的新房,有的剛入住、有的還沒來得及搬入就被告知房屋部分面積屬於違建,需限期自行拆除。『您會怎麼辦?』

楓丹白露3期,要辦產權先“拆家”


楓丹白露3期的業主們接到城管部門下發的紅頭文件後,集體“懵圈”了。文件中稱『之前開發商承諾的贈送面積屬於違規建築,並要求業主們拆除贈送面積上加裝的所有窗戶和護欄,否則就不能辦理不動產權證。』


記者在楓丹白露小區看到,目前還有一部分小區業主正在裝修,一部分已經裝完入住,小區3、5、6、7棟1號房和4號房結構板處的陽臺,大部分業主已經將其封閉打造成了一個獨立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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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區宣傳欄和入戶門上,均張貼著由雲南睿和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的“違規搭建拆除提示”,以及由昆明市規劃局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和經開區城管綜合執法局蓋章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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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的內容顯示,楓丹白露3期項目中涉及違法搭建的有3、5、6、7棟的1號房和4號房,要求業主在4月15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封閉的結構板,否則將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


對於突如其來的違建通知,『小區業主有話說↓↓↓』



/ 當然我肯定是不願意拆,我這房子剛裝修好沒有住幾天 。


/因為這個就是我們當時買房子的時候看,就是也是給我們的一個承諾,是肯定是可以住的,要不然的話你贈送我們這塊面積是沒有用的嘛。


/原來不像這樣說不封,現在都住進來了不封又怎麼辦呢?


業主們說,目前小區內3、5、6、7棟1號房和4號房涉及的住戶大概有200戶左右,大部分業主都是花了錢進行裝修,現在要求拆除,安全保障和損失又該誰來承擔?可是不拆又將無法辦理產權證,這讓他們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那麼,開發商在售樓時有沒有承諾贈送面積可以封閉使用?將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封閉起來是否屬於違規建築,記者也聯繫上了經開區城管局和開發商瞭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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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城管局蘇副局長介紹,『楓丹白露3期小區樓幢的房屋結構板即贈送面積,為商品住宅的抗震結構板。

抗震結構板是建房時就有的,不屬於違法建築,但業主封閉結構板使用就屬於違法了。從去年開始經開城管就已介入,監督業主進行整改,並且已發告知函,如果業主不配合拆除,就會被列入黑名單,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需要等業主將違法封閉建築拆除後,才能從黑名單移除並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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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小區業主也感到很委屈,他們認為開發商在售樓時,明確說明房屋結構板面積是贈送的,他們在去辦理裝修手續時也沒有說明不可以封閉,因此開發商要對此事負責。


開發商負責人 李 總:結構板它是不能封閉的,當時在銷售的時候沒有承諾過 這個可以封閉或者是其它用途,我們在合同裡寫的很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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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負責人表示,當初在售樓時並沒有承諾業主,贈送的面積可以封閉,購房合同裡也沒有相關承諾說明。

作為開發商他們只能配合政府和相關執法部門,協助業主拆除違章建築。


而像這樣開發商贈送的面積業主搭建屬於違章建築的新聞我們也曾報道過,去年8月份,呈貢遠洋新幹線樓盤在銷售時,就以贈送3平米衣帽間來吸引購房者,但贈送的這3平米並不體現在購房合同裡,需要業主自行搭建。對此我們記者進行調查採訪。


那麼,『這種房屋結構層開發商作為贈送空間,從理論上來說是否合法合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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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貢區住建局工作人員:“嚴格來說按照規劃應該不允許,如果改造違反規劃的話 ,規劃跟城管部門也會查處。”


那麼,對於購房的市民來說,開發商贈送的面積搭建起來屬於違規建築,『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律師這樣說↓↓↓

雲南三儀律師事務所律師 黃建軍:“違章建築肯定是要拆除的,因為封閉陽臺的行為,不符合規劃的相關規定,所以要進想拆除。如果確實是開發承諾的 產生的這些損失,可以向開發商索賠。如果說業主能夠證實,開發商在出售時有了這個承諾,這個承諾現在又被城管認定是一個違法的建築,那麼實際上從合同上的角度來講,屬於開發商違約了,開發商違約的情況下,業主可以去找開發商去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去維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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