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嘩嘩地流。”賀美玲告訴記者,女兒走了一年多,她終於等到了這封道歉信,“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
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最新進展。11月6日,記者從被害女孩王某母親賀美玲處獲悉,蔡某某父母於今日在《大連日報》對其登報道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淇淇的親人們:對不起!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們是( 2020)遼0204民初60號案件的蔡維偉、莊獻傑,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我們自責、內疚、懊悔,慘劇的發生對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擊,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兒,我們萬分愧疚,慘劇的發生,我們後悔莫及,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和失敗,我們平時沒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是我們的錯,我們真的對不起!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們,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一 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
內文還稱,“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
道歉信署名為蔡某某父母,日期為11月6日。
▲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所登道歉信。受訪人供圖
“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嘩嘩地流。”賀美玲告訴記者,女兒走了一年多,她終於等到了這封道歉信,“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而內文中稱蔡某某父母會懺悔,並全力賠償,賀美玲表示她希望看到蔡某某的父母的實際行動,將如何對他們懺悔和賠償。
“我女兒的遺體現在還沒有火化,現在關於蔡某某父母是否包庇等還沒有調查結果,等一切結果都水落石出後,我才能處理女兒的後事。”賀美玲表示。
此前報道:
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王某,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2020年8月10日,該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復庭宣判,判決結果顯示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
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蔡某偉、莊某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1286024元。▲法院判決書。受訪人供圖
隨後,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制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採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並將其房屋進行拍賣。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11月3日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將於11月19日進行第二輪拍賣,此前拍賣價格為114萬元將降至100萬元。
▲目前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的拍賣狀態。圖據京東拍賣
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零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