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高考”地域差距引發的南北榜案

最近各省高考成績以及分數線紛紛出爐,考生及家長則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尤其是南方几個省的許多考生家長們,在分數線出來後,可能有點無法接受,覺得不公平,憑什麼自己家孩子辛辛苦苦考的分數比別的地方高,卻只能上專科。

這個問題不是現在就有的,從科舉制度實施以來,最出名的莫過於大明洪武三十年那一場南北榜案。

那次會試錄取人數為51人,而這五十一人竟然全部都是南方人。

這一下北方士子以及出身北方的官員不幹了,懷疑主考官徇私舞弊。

朱元璋大怒,嚴查此案,發現原來是北方士子水平不夠,有很多錯誤,主考官並沒有徇私枉法。

本來這事情應該算是水落石出了,但是就在這件事情發生兩個月後,主考官劉三吾被以藍玉舊黨的名義流放,而當初質疑劉三吾主考官徇私舞弊的官員張信則被凌遲處死,然後又專門舉行了一場考試專門錄取北方士子。

這就是著名的南北榜案。

按說考試全憑個人才能,北方沒人考上,跟南方太強沒關係。

但在統治階級眼裡,平衡各方差距才是王道,穩定大於一切,維持公平公正的程序只是安撫天下的一種手段。

所以,從古至今雖然有許多不公平,但統治者們會竭力表達自己非常重視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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