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质押90.71%所持股份

中国网地产讯 17日晚间,阳光城集团公告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解除质押了15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同日,阳光城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00亿股,目前已质押16.33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0.71%,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

其中,三位持股人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质押90.71%所持股份

阳光城在公告中特别提示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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