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蘇州新增參保
大專以上畢業生67.5萬人
其中本科以上34.9萬人,
碩士以上3.1萬人
平均每天有近2000名
大學畢業生來蘇工作
……
圖源:蘇州人才辦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才湧入蘇州
3月20日,
蘇州重磅發佈人才落戶新政
靈活調整人才落戶政策
政策詳情可見
蘇小寶3月推文
重磅!蘇州落戶政策放寬!本科可直接落戶!5月1日起執行!
這裡再次幫大家梳理下
落戶相關條件
一、可直接落戶的:
有來蘇就業意願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後可申請辦理落戶:
1、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以上人員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5週歲,碩士研究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週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週歲。
二、需要社保的:
在蘇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以下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後可申請辦理落戶:
1、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及以上(含留學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條件之一的人員;
2、具有本科學歷(含留學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不超過45週歲。
以上人員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條件,可按該條件申請辦理落戶。
三、社保有年限要求的
具有大專學歷或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三級,年齡不超過35週歲,在蘇穩定就業並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後可申請辦理落戶。
與《通知》同步實施的
還有《操作細則》
《操作細則》明確了
辦理落戶流程
根據《通知》要求,
辦理落戶流程
按預審、公示、材料提交、
申請受理、審核、戶籍遷移
6個步驟實施
1、預審
預審工作原則上實行網絡申請。
由申請落戶的個人或單位,登錄擬落戶地或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的網上業務信息平臺,根據平臺提示和要求逐項填報預申請信息、提交預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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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
圖源:攝圖網 ID:500492860
落戶申請實行公示制度。
公示形式包括社會公示和單位內部公示。
社會公示:
經預審,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通過人社部門網站等途徑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單位內部公示:
單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單位公示欄或內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並向受理機構如實反饋公示結果。
溫馨提示:
每批次公示名單也可在『蘇州本地寶』微信公眾號後臺對話框回覆【rc】即可進行查詢了!
3、材料提交
個人申請落戶的材料:
1.《蘇州市人才落戶申請表》;
2.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材料;
3.人事檔案;
4.戶籍及婚姻狀況材料;
5.誠信承諾材料。
單位申請落戶的材料:
1.《蘇州市人才落戶申請表》;
2.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材料;
3.人事檔案;
4.戶籍及婚姻狀況材料;
5.誠信承諾及公示反饋材料;
6.社會保險參保情況材料。
有關申請材料的說明:
(1)學歷、學位材料
按《通知》第一條第二款申請的人員需同時提交學歷、學位材料。
(2)戶籍及婚姻狀況材料
①擬在自有房產落戶的,需提交本人及隨遷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關係證明、所購買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②擬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用人單位集體戶首頁;
③擬在人才集體戶落戶的,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④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交投靠雙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係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⑤婚姻狀況材料。已婚人員需提交結婚證,離異人員需提交離婚證(附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未成年子女隨遷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非婚生育或離異人員子女隨遷,直接撫養人需提交經公證處公證的子女撫養權協議書或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等;屬失業未婚子女隨遷的,需提交失業未婚的書面承諾書;
⑥本條所稱關係證明,包括戶籍檔案材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鑑定證明、公證部門出具的關係公證書等;
⑦本條所稱直系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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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瞭解人事檔案調入蘇州方式及指南可以在『蘇州本地寶』微信公眾號後臺對話框回覆【檔案】即可進行查詢!
4、申請受理
個人:
由申請人本人到本市範圍內合法穩定住所或擬落戶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按照合法穩定住所、投靠直系親屬、人才集體戶的順序確定戶口遷入地。
符合《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對象,可參照前款規定辦理。
單位:
申請單位到註冊地所在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並按照合法穩定住所、投靠直系親屬、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的順序確定戶口遷入地。
各區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5、審核
圖源:攝圖網 ID:501129182
受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受理。
對申請單位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核不予通過:
1.申請單位未依法建立勞動關係,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
2.申請單位與其申請落戶職工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不一致的;
3.按《通知》第三條申請,受理申請時前6個月社會保險費存在未到賬、補繳、非連續繳費、非申請單位繳費的;
4.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申請信息與人事檔案不一致的。
6、戶籍遷移
圖源:攝圖網 ID:500377376
公安機關收到《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人口信息查詢系統》核驗個人及隨遷人員的身份信息。
1、省內戶口遷移,符合《江蘇省跨地市戶口遷移業務協同服務管理系統》辦理條件的申請人,可填寫《電子準遷證申請表》辦理一站式遷移。遷入地公安機關收到遷出地公安機關遷移證信息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戶口遷移。
2、省外戶口遷移,符合江蘇省外辦理條件的申請人,公安機關應當依據其意願,通過現場或郵寄的方式核發《准予遷入證明》,由申請人到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根據要求
公安機關收到
《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後
予以辦理
辦理期限
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疑點解答:什麼算合法穩定住所
本細則所稱“合法穩定住所” 是指:
1、屬於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
2、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
3、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
合法穩定住所不包括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產權房除外)、非居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