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歧視湖北籍勞動者!

據中新網報道,日前,記者從最高法獲悉,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會議要求,嚴禁歧視湖北籍勞動者,堅決依法糾正個別單位拒絕招錄、無故辭退湖北籍勞動者等就業歧視行為。

由於湖北省是我國新冠肺炎疫情最嚴重的地區,自疫情發生以來,有關湖北籍勞動者遭到就業歧視、甚至被單位無故辭退的消息市場在新聞中出現。部分帶有強烈偏見的人,對湖北籍人士或有湖北旅行史的人充滿非理性的負面印象,對其唯恐避之不及。這些現象,不僅傷了湖北人民的心,也散播了歧視的種子,對社會風氣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最近幾個月,湖北人民為疫情防控工作付出了巨大的犧牲與貢獻。很多人的日常生活與工作狀態被打亂,不少人長期隔離在家,事實上已經處於失業或停業狀態。湖北“解封”之後,這些人自然有著強烈的就業需求,確保湖北勞動者儘快恢復就業,不僅與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精神相契合,也符合當下有序復工、提振經濟的社會需要。不久之前,3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其中專門談到了對湖北勞動者的就業保障問題:“要加大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就業支持,對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屆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湖北省各級事業單位可開展專項招聘,基層服務項目向湖北傾斜。”

如今,最高法明確要求不得對湖北籍勞動者存在就業歧視,既是對此前相關政策精神的延續,也是對當下現實情況的一種回應,可謂切中時弊,勢在必行。最高法的明確表態,有機結合了法治精神與人道主義原則,有力體現出了法律對社會正義的維護。

就業歧視是我國勞動法明文禁止的行為,與此同時,社會主流觀念對此也深惡痛絕。在這種情況下,堅決制止個別用人單位歧視湖北籍勞動者的做法,可以說是順理成章的事。最高法作為我國最權威的司法機關,以發出明確指示的方式保障湖北就業者的合法權益,彰顯了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精神,對提振國民的法制意識大有裨益。

當下,社會各界對復工復產、恢復經濟的需求非常強烈。在全球經濟都受到疫情莫大打擊的情況下,儘快恢復就業,擴大生產,確保居民收入,是一件無比重要的事情。在經濟復甦的進程中,不論是湖北籍勞動者,還是全國其他地區的勞動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這件事上,歧視湖北同胞,不僅在法律和道德上站不住腳,還有可能會拖國家經濟復甦的後腿。只有讓湖北籍勞動者的辛勤耕耘,能夠和其他所有勞動者一樣得到充分的施展,我國經濟才能儘早走出疫情的陰霾。

當然,在積極保護湖北籍勞動者合法權益這件事上,只靠一個“禁止歧視”的規定遠遠不夠。唯有多方發力,打好“組合拳”,方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對此,政府相關部門應當積極協調就業資源,實現企業與就業者之間的信息互通,尤其要保障好湖北籍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權益。與此同時,基層政府與社會組織也可以開展各種就業培訓和就業幫扶,促進就業市場合理配置,同時對就業困難者伸出援手。如今,我們正在逐步走入“後疫情”時期,不讓任何人“掉隊”,是我們必須做到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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