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違憲?澳大利亞國內應對疫情關閉州邊界引發學術爭論

為應對疫情的傳播,4月2日,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州長安娜斯塔西亞·帕拉夏 (Annastacia Palaszczuk)宣佈,昆士蘭州將於4月3日零時起關閉邊界。

她在推文中寫道:“從今晚午夜開始,如果您不是昆士蘭州居民,或者您的邊境通行證受限制,您將無法進入我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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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夏的推文

第二天,澳大利亞前外交部長亞歷山大·唐納(Alexander Downer)發推文,質疑昆士蘭關閉邊境的做法在憲法上的合法性。

他說:“根據《憲法》第117條的規定,我不認為澳大利亞的州能合法地對其他澳大利亞人關閉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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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納的推文

實際上,昆士蘭州並非第一個關閉邊界的州。

3月19日,塔斯馬尼亞州就宣佈邊界限制,規定所有前往塔斯馬尼亞州的非必要旅行者都將被隔離14天。違反者可能會受到最高16800澳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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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馬尼亞風光

此後,南澳(3月22日)、北領地(3月24)、西澳(4月2日)、昆士蘭(4月3日)相繼關閉邊界或採取邊界限制措施。

目前,只有新南威爾士、維多利亞和首都特區沒有對內採取關閉邊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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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部分為未對內關閉邊界的州和特區

唐納推文中提到的澳大利亞憲法第117條是這樣規定的:“ 居住在任何州的女王的臣民不得在任何其他州遭受任何障礙或歧視,如同他是居住在其他州一樣。”(作者注:澳大利亞為英聯邦國家,英女王為其國家元首。)

各州關閉邊界的行為是否屬於憲法中禁止的對其他州居民設置障礙或歧視,在澳大利亞學術界引發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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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士蘭州關閉邊界

悉尼大學憲法學教授安妮·泰梅(Anne Twomey)認為,憲法第117條“在其適用方面不是絕對的”。例如,州選舉中的投票僅限於該州的居民,其他州的居民無權投票。這種限制並不構成“障礙或歧視”。“因此,只要法令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本州人民免於遭受致命的傳染病,可以排斥其他州的居民。”

新南威爾士大學的喬治·威廉姆斯(George Williams)認為,憲法規定各州之間的交往自由是有例外的,例如採取合理措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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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檢查過往車輛

澳洲國立大學法學院的詹姆斯·斯特利奧斯(James Stellios)表示,防止COVID-19的擴散很可能被視為管制人員自由流動的合法理由,他警告說,各州只能採取實現該目標合理必要的措施。

他認為,“如果較小的措施可以與較嚴格的措施達到相同的風險預防,那麼較嚴格的措施可能會被認為造成不合理的負擔,從而違反了憲法。 ”

目前,學術爭論仍在繼續。但是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澳大利亞在迅速採取封國,以及各州封閉州界的措施後,確實起到了阻隔病毒傳播的效果。

截至今晨6點的過去24小時,澳大利亞新增確診病例為13件。這很可能使澳大利亞成為繼中國之後,第二個將疫情的圖形走向控制為平坦的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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