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證據齊全仍被坑?不懂證據提交細節,只能吃個啞巴虧!


勞動仲裁證據齊全仍被坑?不懂證據提交細節,只能吃個啞巴虧!

勞動仲裁證據如何才算有效,很多人已經非常瞭解了,但有了證據在使用過程中存在提交的問題,一些員工在證據的提交流轉過程中,被套路了,自己的有效證據莫名其妙就被給忽悠沒了!實際上,在證據提交的過程中,比如勞動爭議之前、過程中都可能被公司等套路,我們要注意!

有效證據必須符合這三個方面!

一、真實性:證據必須是真實存在的證據記錄。比如企業提供一份員工的工資條,但員工的簽名,雖然內容沒問題,但這個可以用電腦製作出來的,故真實性存疑。

勞動仲裁證據齊全仍被坑?不懂證據提交細節,只能吃個啞巴虧!

二、關聯性:證據必須與事實存在關聯性,能證明自己的主張。這關係到是否有證明效力、證明效力有多大。比如要證明工資,拿考勤記錄,明顯沒有關聯性,而拿銀行流水,那關聯性就強,如果拿勞動合同上的工資來證明,可能低於實際發的工資,那麼關聯性就弱。

三、合法性:證據來源要合法。通過脅迫、偽造、杜撰等非常長方式獲得的證據,是不合法的。特別是一些企業,冒充員工簽字、偽造證據,這種情況,可以追究企業的責任,相關人員可能會被拘留。

勞動爭議的證據,究竟要不要交原件,一定要清楚!

這也是很多朋友遇到過的,必須要讓證據原件在自己手裡,否則一些無法二次取證的證據,就真的沒有了。社保清單、工資流水等,可隨時去打印,那給原件也沒啥。但勞動合同等無法二次獲得的材料,必須自己拿著

一、工傷相關材料,工傷認定結果、勞動能力鑑定結果的收件地址。

在發生工傷後,公司非常主動的幫忙申報工傷,把醫院的材料和其他證據的原件拿過去後,等了幾個月也沒任何緊張,最後發現公司根本幫忙申請工傷認定。因為這個時候與公司沒產生勞動爭議,所以員工沒有防備心,而有些公司正利用了這一點。

這時再想拿回原件就沒那麼容易了,員工無法明已把材料交給公司,很多證據醫院也不會重複開,造成進退兩難,想自己申請工傷認定都非常被動

實際上,最好的辦法就是保證原件拿在自己手裡,即便公司幫忙申請要用到原件,有條件的話,自己拿著原件和公司一起去。最不濟也得讓朋友或親戚拿著原件一起。包括後續工傷申請結果、勞動能力鑑定結果的收件地址,一定要寫自己的。只有這些原件在自己受理,後續任何事情才具有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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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師相關的問題。

這只是極個別情況,也是真實存在的案例。一些員工對勞動仲裁不懂,於是使用了援助律師。結果是這個律師把所有的證據原件收走後,態度變成只要不主動問,律師也不主動說,對於主動諮詢也是敷衍了事,可能是因為免費的緣故。當然,重點是員工自己也稀裡糊塗不積極,最後可想而知,勞動仲裁輸了,更奇葩的是,員工連裁決書都沒拿到,仲裁結果只是這個律師口頭告知的。

後面員工想另外找律師起訴到法院,想拿回證據和裁決書等,結果這個律師就各種理由不給,多次暗示起訴到法院找他,因為法院一審階段他可以收費了。不過最後在員工的態度強硬下,拿到了這些原件,但已經超過起訴有效期。這其中有幾個關鍵問題。

(1)這個員工自己啥都不懂,也沒主動去學習相關知識,案子讓律師全權代理,如果律師負責那沒問題,若不負責,那就很被動。

(2)給律師代理授權時,最好選擇一般授權,不要選特別授權(除非是沒辦法)。特別授權就代表律師可替你做任何決定,而一般授權,一些關鍵點需要你本人來確認。

(3)就算請律師了,也不要把證據原件全部給他。原則上只需給複印件,當然原件可以給他查看,但看完及時收回。原件在勞動仲裁開庭時帶上就好,所以開庭時最好選擇自己帶原件和律師一起出庭,或者額外授權一個自己的親戚好友一同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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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勞動監察大隊環節相關。

很多朋友在遇到勞動爭議時,會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在這個環節要注意,無論如何也不能給原件,否則有你的哭的,因為後面你還得去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沒原件,那非常麻煩。

四、申請勞動仲裁相關。

同理,申請勞動仲裁時,也只需要交複印件。當然,對於勞動合同等需要驗原件的,等驗完也是要拿回原件。對於證據,給複印件即可,開庭庭審時帶上原件供對比就行,千萬別把原件交上去。

因為可能後續還要起訴到法院階段,雖然一審法院會調用勞動仲裁的記錄,自己拿著原件還是比較安穩一點。總之除非法律規定必須交原件之外,證據原件一定要在自己手裡。

五、社保部門相關。

道理一樣的,比如用到的用到勞動合同這些,原件最終得在自己手裡。

總而言之,只要涉及證據的提交、轉移,原件一定要自己拿住,這樣對於後續情況的的變化,自己擁有自主權和靈活應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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