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目錄

1 總則

2 方案設計

2.1一般規定

2.2設計說明

2.3設計圖紙

3 初步設計

3.1一般規定

3.2設計總說明

3.3總圖(總平面)

3.4豎向

3.5種植

3.6 園路、地坪和園林小品

3.7結構

3.8給水排水

3.9電氣

3.10概算

4施工圖設計

4.1一般規定

4.2總圖(總平面圖)

4.3豎向

4.4種植

4.5園路、地坪和園林小品

4.6結構

4.7給水排水

4.8電氣

4.9預算

1.總則

1.0.1 

  為加強對園林景觀工程設計文件編制工作的管理,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規定。

1.0.2 

  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園林景觀工程設計。

1.0.3 

  園林景觀工程的設計階段一般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必要時,可增加可行性研究階段,其編制深度參照有關規定。

  本標準提出的設計文件編制深度屬基本要求,不影響項目設計合同提出的其他要求。

1.0.4 

  各階段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方案設計文件

  1)應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的需要;

  2)應能據以編制工程估算;

  3)應滿足項目審批的需要;

  2 初步設計文件

  1)應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2)應滿足各專業設計的平衡與協調;

  3)應能據以編制工程概算;

  4)提供申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必要文件。

  3 施工圖設計文件

  1)應滿足施工、安裝及植物種植需要;

  2)應滿足施工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

  3)對於將項目分別發包給幾個設計單位或實施設計分包的情況,設計文件相互關聯處的深度應當滿足各承包或分包單位設計的需要。

1.0.5 

  在設計中須因地制宜正確選用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圖集,並在設計文件的圖紙目錄及施工圖設計說明中註明被選用圖集的名稱。

  重複利用其他工程圖紙時,應詳細瞭解原圖可利用的條件和內容,並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滿足新設計項目的需要。

1.0.6 

  園林建築的設計文件應按建設部《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要求執行。

1.0.7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須因地制宜、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做到經濟、美觀,符合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的要求;並積極提倡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方案設計

2.1一般規定 

2.1.1設計文件內容
  1 目錄
  2 設計說明書 應包含項目概況、設計依據、總體構思、功能佈局、各專業設計說明及投資估算等內容。
  3 設計圖紙 應包含區位圖、用地現狀圖、總平面圖、功能分區圖、景觀分區圖、豎向設計圖、園路設計與交通分析圖、綠化設計圖、主要景點設計圖及用於說明設計意圖的其它圖紙。
注:根據項目類型和規模,設計文件的內容可適當增減或合併,投標項目的設計文件內容可按標書的要求適當增減或合併。
 2.1.2 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
  1 封面
  2 設計資質
  4 設計文件目錄
  5 設計說明
  6 設計圖紙
  原則上按本規定第2.1.1條第三款所列圖紙的順序編排。
  注1:投標項目可以按照標書要求製作。

2.2設計說明

 

2.2.1 現狀概述
概述區域環境和設計場地的自然條件、交通條件以及市政公用設施等工程條件;簡述工程範圍和工程規模、場地地形地貌、水體、道路、現狀建構築物和植物的分佈狀況等。
 2.2.2 現狀分析
對項目的區位條件、工程範圍、自然環境條件、歷史文化條件和交通條件進行分析。
 2.2.3 設計依據
列出與設計有關的依據性文件。

 2.2.4 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原則
概述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遵循的各項原則。

 2.2.5 總體構思和佈局
說明設計理念、設計構思、功能分區和景觀分區,概述空間組織和園林特色。

 2.2.6 專項設計說明
  1 豎向設計
  2園路設計與交通分析
  3綠化設計
  4 園林建築與小品設計
  5 結構設計
  6 給水排水設計
  7 電氣設計

 2.2.7 技術經濟指標


計算各類用地的面積,列出用地平衡表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2.2.8 投資估算
按工程內容進行分類,分別進行估算。

2.3設計圖紙 2.3.1 區位圖
標明用地在城市的位置和周邊地區的關係,圖紙比例不限。

 2.3.2 用地現狀圖
標明用地邊界、周邊道路、現狀地形等高線、道路、有保留價值的植物、建築物和構築物、水體邊緣線等。

 2.3.3 總圖(總平面圖)
標明用地邊界、周邊道路、出入口位置、設計地形等高線、設計植物、設計園路鋪裝場地;標明保留的原有園路、植物和各類水體的邊緣線、各類建築物和構築物、停車場位置及範圍。
標明用地平衡表、比例尺、指北針、圖例及註釋。圖紙比例同現狀圖。

 2.3.4 功能分區圖或景觀分區圖
用地功能或景區的劃分及名稱。圖紙比例不限。

 2.3.5園路設計與交通分析圖


標明各級道路、人流集散廣場和停車場佈局;分析道路功能與交通組織、。圖紙比例同總平面圖,交通分析圖可與園路設計圖分別繪製。

 2.3.6 豎向設計圖
標明設計地形等高線與原地形等高線;標明主要控制點高程;標明水體的常水位、最高水位與最低水位、水底標高;繪製地形剖面圖。

 2.3.7 綠化設計圖
標明植物分區、各區的主要或特色植物(含喬木、灌木);標明保留或利用的現狀植物;標明喬木和灌木的平面佈局。

 2.3.8 主要景點設計圖

 2.3.9 其它必要的圖紙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初步設計

3.1 一般規定 

3.1.1 設計文件內容
  1 目錄。
  2 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總說明、各專業設計說明。


  3 設計圖紙:按設計專業彙編。
  4 工程概算書。
 注:初步設計文件應包括主要設備或材料表、苗木表。

 3.1.2 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
  1 封面:寫明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年月。
  2 扉頁:寫明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並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3 設計文件目錄。
  4 設計說明。
  5 設計圖紙(可單獨成冊)。
  6 概算書(可單獨成冊)。
 3.1.3 只有經設計單位審核和加蓋初步設計出圖章的設計文件才能作為正式設計文件交付使用。
 注:1 對於規模較大、設計文件較多的項目,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可按專業成冊;
   2 單獨成冊的設計圖紙應有圖紙總封面和圖紙目錄;
   3 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和署名也可在本專業設計說明的首頁上標明。

3.2 設計總說明 3.2.1設計總說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設計依據: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文件和技術要求;建設單位設計任務書和技術資料;其他相關資料。


  2 應遵循的主要的國家現行規範、規程、規定和技術標準。
  3 簡述工程規模和設計範圍。
  4 闡述工程概況和工程特徵。
  5 闡述設計指導思想,設計原則和設計構思或特點。
  6 各專業設計說明,可單列專業篇。
  7 根據政府主管部門要求,設計說明可增加消防、環保、衛生、節能、安全防護和無障礙設計等技術專業篇。
  8 列出在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2.2 列出技術經濟指標,一般用表列出。
 表3.2.2 技術經濟指標

序號

名稱

面積(m2)

百分比

備註

1

基地總面積


100%


2

道路廣場用地


3

綠化種植面積


4

水體面積


5

建築用地面積


6

其他用地面積


 注:表中所列項目隨工程內容增減

3.3 總圖(總平面圖) 3.3.1 總圖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和總平面圖。
 3.3.2 設計說明


  1 設計依據。
  2 場地概述:
  1)基地環境的描述。
  2)概述基地地形起伏的基本狀況。
  3)描述場地內原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植物、文物保留的情況。
  3 總平面佈置的功能分區原則,遠近期結合意圖,交通組織及環境綠化建築小品的佈置原則。
 3.3.3設計說明可注於圖上,或歸入設計總說明,或單列技術專業篇章。

 3.3.4 總平面圖
  1 比例一般採用1:500、1:1000、1:2000。
  2 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3 基地周圍環境情況;
  4 工程座標網;
  5 基地紅線、藍線、綠線、黃線和用地範圍線的位置;
  6 基地地形設計的大致狀況和坡向;
  7 保留的建築和地物、植被;
  8 新建建築和小品的位置;
  9 道路、坡道、水體(包括河道及渠道)的位置;
  10 綠化種植的區域;
  11 必要的控制尺寸和控制高程。

 3.3.5 如設計內容繁多,宜對其中某一內容進行單獨列項。


 3.3.6 技術經濟指標。

3.4 豎向 

3.4.1 豎向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

 3.4.2 設計說明
  1 說明豎向設計的依據、設計意圖、土石方平衡情況;
  2 可注於圖上或歸入設計總說明。
  3 列出在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4.3 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比例一般採用:1:500、1:1000。
  2)標明道路和廣場的標高;
  3)標明場地附近道路、河道的標高及水位;
  4)標明地形設計標高一般用等高線表示,各等高線高差應相同;
  5)標明基地內設計水系、水景的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枯水位)及水底的標高;
  6)標明主要景點的控制標高。
  2 列出場地內土石方量的估算表,標明挖方量、填方量、需外運或進土量。
  3 必要時,作場地設計地形剖面圖並標明剖線位置。
 3.4.4 簡單工程,豎向平面圖可與總平面圖合併繪製。

3.5 種植 3.5.1 種植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
 3.5.2 設計說明
  1 概述設計任務書、批准文件和其他設計依據中與綠化種植有關的內容。
  2 概要說明種植設計的設計原則。
  3 種植設計的分區、分類及景觀和生態要求。
  4 對栽植土壤的規定。
  5 各類喬木、灌木、藤本、竹類、水生植物、地被植物、草坪配置的要求。
  6 列出在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5.3 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平面圖比例一般採用1:500、1:1000。
  2)畫出指北針或風玫瑰圖及與總圖一致的座標網;
  3)標出應保留的樹木;
  4)應分別表示不同植物類別,如喬木、灌木、藤本、竹類、水生植物、地被植物、草坪、花境、綠籬、花壇等的位置和範圍;
  5)標出主要植物的名稱和數量;
  6)選用的樹木圖例應簡明易懂。
  2 主要植物材料表
  1)苗木表可以與種植平面圖合一,也可單列;


  2)分類列出主要植物的規格、數量,其深度需滿足概算需要。
  3 其它圖紙
  1)根據設計需要可繪製整體或局部立面圖、剖面圖和效果圖。
  2)屋頂綠化設計應增加基本構造剖面圖,標明種植土的厚度及標高,濾水層、排水層、防水層的材料等。

3.6 園路、地坪和景觀小品 3.6.1 園路、地坪和景觀小品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文件。

 3.6.2 設計說明
  1 應以園路、地坪和景觀小品的各種不同類型,逐項分列進行設計說明並概述其主要特點和基本參數;
  2 涉及市政需求的交通、防汛、消防等專業設計應明瞭清晰、數據確切。
  3 列出在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6.3 設計圖紙
  1 設計圖紙比例應按單項要求,一般採用1:50、1:100、1:500;
  2 設計圖紙應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3 園路、廣場應有總平面佈置,圖中應標註園路等級、排水坡度等要求;園路、廣場主要鋪面要求和廣場、道路斷面圖、構造圖。必要時,增加放大剖面和細節;


  4 園林建築設計文件應按《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執行;
  5 其他設計圖紙。
 3.6.4 列出主要材料名稱和工程量,其深度需滿足概算需要。

3.7 結構 3.7.1 結構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
 3.7.2 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
  1)本工程結構設計所採用的主要規範(程);
  2)相應的工程的技術資料。
  3)採用的設計荷載;
  4)建設方對結構提出的設計要求。
  2 內容
  1)工程地質資料的描述;
  2)上部主體結構選型和基礎選型,結構的安全等級和設計使用年限,抗設防;
  3)景觀水池、駁岸、擋土牆、橋樑、涵洞等特殊結構型式;
  4)山體的堆築要求和人工河岸的穩定措施;
  5)為滿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結構處理;
  6)主要結構構件材料的選用;
  7)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的採用;
  3 列出在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7.3 設計圖紙(簡單的小型工程除外)
  1 設計圖紙比例應按單項要求,一般採用1:50、1:100、1:200。
  2 結構平面佈置圖,註明主要構件尺寸,條件許可時提供基礎佈置圖。
 3.7.4園林建築和小品結構專業設計文件應符合建設部頒佈的《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規定;
 3.7.5 複雜的建(構)築物應作結構計算,計算書經校審後存檔。
3.8 給水排水 3.8.1 給水排水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表。
 3.8.2 設計說明
  1 設計依據
批准文件、採用的主要法規和標準、其他專業提供的設計資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條件等。
  2 設計範圍
  3 給水設計
  1)水源:說明各給水系統的水源條件。
  2)用水量:列出各類用水標準和用水量、不可預計水量、總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
  3)給水系統:說明各類用水系統的劃分及組合情況,分質分壓供水的情況。
  4)說明澆灌系統的澆灌方式和控制方式。


  4 排水設計
  1)工程周邊現有排水條件簡介:當排入市政或小區排水系統時,應說明市政或小區排水系統管道的大小、坡度、排入點的標高、位置或檢查井編號;當排入水體(江、河、湖、海等)時,還應說明對排放的要求;
  2)說明設計採用的排水制度和排水出路;
  3)列出各排水系統的排水量;
  4)說明雨水排水採用的暴雨強度公式、重現期、匯水面積等。
  5)汙水或雨水需要處理時,應分別說明所需處理的水質、處理量、處理方式、設備選型、構築物概況及處理效果等。
  5 說明各種管材、接口的選擇及敷設方式。
  6 若工程中有規模較大的建築,還應將建築給排水設計單立篇章加以闡述。
  7 簡述節能、節水和環保措施。
  8 列出在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8.3 設計圖紙
  1 給水排水總平面圖
  1)圖紙比例一般採用:1:300、1:500、1:1000。
  2)在總圖上,繪出給水、排水管道的平面位置,標註出幹管的管徑、流水方向、灑水栓、消火栓井、水錶井、檢查井、化糞池等其他給排水構築物等;


  3)指北針(或風玫瑰圖)等;
  4)標出給水、排水管道與市政管道系統連接點的控制標高和位置;

 3.8.4 主要設備表
按子項分別列出主要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參數)、數量。

3.9 電氣 3.9.1 電氣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電氣設備表等。

 3.9.2 設計說明書
  1 設計依據
有關文件、其他專業提供的資料、建設單位的要求、供電的資料、採用的標準等。
  2 設計範圍
  3 供配電系統:包括負荷計算、負荷等級、供電電源及電壓等級。
  4 照明系統:光源及燈具的選擇、照明燈具的控制方式、控制設備安裝位置、照明線路的選擇及敷設方式等。
  5 防雷及接地保護:防雷類別及防雷措施接地電阻的要求、等電位設置要求等。
  6 弱電系統:系統的種類及系統組成、線路選擇與敷設方式。
  7 需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

 3.9.3 設計圖紙
  1 電氣總平面圖
  1)圖紙比例一般採用1:500、1:1000。
  2)變配電所、配電箱位置及幹線走向;
  3)路燈、庭園燈、草坪燈、投光燈及其他燈具的位置。
  2 配電系統圖(限於大型園林景觀工程):標出電源進線總設備容量、計算電流;註明開關、熔斷器、導線型號規格、保護管徑和敷設方法。

 3.9.4 主要設備表:應註明設備名稱、規格、數量。
3.10 概算 3.10.1 設計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頁、概算編制說明、總概算書及各單項工程概算書等組成,可單列成冊。

 3.10.2 封面應有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等內容。扉頁有項目名稱、編制單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編制人及校對人員的署名。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加蓋編制人註冊章。

 3.10.3 概算編制說明應包含如下內容
  1 工程概況:包括建設規模和建設範圍。
  2 編制依據:批准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他有關文件;現行的各類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和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能滿足編制設計概算的各專業設計文件。


  3 使用的定額和各項費率、費用取定的依據,主要材料價格的依據。
  4 工程總投資及各部分費用的構成。
  5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預備費取定的依據。
  6 列出在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10.4 總概算書
  1 建設項目總概算由建安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預備費用等三部分組成。
  2 建安工程費由各單項工程的費用組成。
  3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預備費用按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編制,可以參考業主提供的資料。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施工圖設計

4.1 一般規定 4.1.1 設計文件內容
  1 目錄:按設計專業排列。
  2 設計說明:一般工程按設計專業編寫施工圖說明;大型工程可編寫總說明。設計說明的內容以詮釋設計意圖、提出施工要求為主。


  3 設計圖紙:按設計專業彙編。
  4 施工詳圖:按設計專業彙編,也可併入設計圖紙。
  5 套用圖紙和通用圖:按設計專業彙編,也可併入設計圖紙。
  6 必要時可編制工程預算書且單獨成冊。

 4.1.2 只有經設計單位審核和加蓋施工圖出圖章的設計文件才能作為正式設計文件交付使用。
4.2 總圖(總平面圖)
 4.2.1 總圖(總平面圖)的比例一般採用1:500、1:1000、1:2000。
 4.2.2 必要的設計說明。
 4.2.3總圖(總平面圖)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2 設計座標網及其與城市座標網的換算關係;
  3 單項的名稱、定位及設計標高;
  4 採用等高線和標高表示設計地形;
  5 保留的建築、地物和植被的定位和區域;
  6 園路等級和主要控制標高;
  7 水體的定位和主要控制標高;
  8 綠化種植的基本設計區域;
  9 坡道、橋樑的定位;
  10 圍牆、駁岸等硬質景觀的定位。

 4.2.4 總圖應具備正確的的定位尺寸、控制尺寸和控制標高。

 4.2.5 工程特點需求的其它設計內容。
4.3 豎向 4.3.1 豎向設計圖應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

 4.3.2 設計說明
  1 豎向設計的依據、原則。
  2 基地地形特點及土石方平衡。
  3 施工應注意的問題。

 4.3.3 豎向設計說明可注於圖上,或納入設計總說明。

 4.3.4 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平面圖比例一般採用1:200~1:500。
  2)標明基地內座標網,座標值應與總圖的座標網一致。
  3)標明人工地形(包括山體和水體)的等高線或等深線(或用標高點進行設計),設計等高線高差為0.10~1.00m。
  4)標明基地內各項工程平面位置的詳細標高,如建築物、綠地、水體、園路、廣場等標高,並要標明其排水方向。
  2 土方工程施工圖,要標明進行土方工程施工地段內的原標高,計算出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與土石方平衡表。


  3 假山造型設計
  1)平面、立面(或展開立面)及剖面圖。
  2)說明材料、形式和藝術要求並標明主要控制尺寸和控制標高。
  4 地形複雜的應繪製必要的地形豎向剖面(斷面)圖。
  1)豎向剖面圖應畫出場地內地形變化最大部位處的剖面圖。
  2)標明建築、山體、水體等的標高。
  3)標明設計地形與原有地形的高差關係,並在平面圖上標明相應的剖線位置。

 4.3.5 工程簡單時,豎向平面圖可與總平面設計圖合併繪製。
4.4 種植 4.4.1 種植設計圖應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
 4.4.2 設計說明
  1 根據初步設計文件及批准文件簡述工程的概況。
  2 種植設計的原則、景觀和生態要求。
  3 對栽植土壤的規定和建議。
  4 規定樹木與建築物、構築物、管線之間的間距要求。
  5 對樹穴、種植土、介質土、樹木支撐等作必要的要求。
  6 應對植物材料提出設計的要求。
 4.4.3 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比例一般採用1:200、1:300、1:500;
  2)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3)設計座標應與總圖的座標網一致;
  4)應標出場地範圍內擬保留的植物,如屬古樹名木應單獨標出;
  5)應分別標出不同植物類別、位置、範圍;
  6)應標出圖中每種植物的名稱和數量,一般喬木用株數表示,灌木、竹類、地被、草坪用每平方米的數量(株)表示;
  7)種植設計圖,根據設計需要宜分別繪製上木圖和下木圖;
  8)選用的樹木圖例應簡明易懂,同一樹種應採用相同的圖例;
  9)同一植物規格不同時,應按比例繪製,並有相應表示;
  10)重點景區宜另出設計詳圖;
  2 植物材料表
  1)植物材料表可與種植平面圖合一,也可單列;
  2)列出喬木的名稱、規格(胸徑、高度、冠徑、地徑)、數量宜採用株數或種植密度;
  3)列出灌木、竹類、地被、草坪等的名稱、規格(高度、蓬徑),其深度需滿足施工的需要;
  4)對有特殊要求的植物應在備註欄加以說明;

  5)必要時,標註植物拉丁文學名。
  3 屋頂綠化設計應配合工程條件增加構造剖面圖,標明種植土的厚度及標高,濾水層、排水層、防水層的材料及樹木固定裝置,選用新材料應註明型號和規格。
4.5 園路、地坪和景觀小品
 4.5.1 園路、地坪和景觀小品設計應逐項分列,宜以單項為單位,分別組成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的內容應包括施工圖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施工圖設計說明可注於圖上。

 4.5.2 施工圖設計說明的內容包括設計依據、設計要求、引用通用圖集及對施工的要求。

 4.5.3 單項施工圖紙的比例要求不限,以表達清晰為主。施工詳圖的常用比例1:10、1:20、1:50、1:100。
 4.5.4 單項施工圖設計應包括平、立、剖面圖等。標註尺寸和材料應滿足施工選材和施工工藝要求。

 4.5.5 單項施工圖詳圖設計應有放大平面、剖面圖和節點大樣圖,標註的尺寸、材料應滿足施工需求。

 4.5.6 標準段節點和通用圖應詮釋應用範圍並加以索引標註。

 4.5.7 園路、地坪和景觀小品設計,應符合下列技術控制要求:
  1 廣場、平臺設計應有場地排水、伸縮縫等節點的技術措施;
  2 園路設計應有縱坡、橫坡要求及排水方向,排水措施應表達清晰,路面標高應滿足連貫性的施工要求。
  3 木棧道設計應有材料保護、防腐的技術要求。
  4 臺階、踏步和欄杆設計在臨空,臨水狀態下應滿足安全高度。

 4.5.8 其他設計圖。
4.6 結構
 4.6.1 結構專業設計文件應包含計算書(內部歸檔)、設計說明,設計圖紙。

 4.6.2 計算書(內部技術存檔文件)
  1 採用計算機程序計算時,應在計算書中註明所採用的有效計算程序名稱、代號、版本及編制單位,電算結果應經分析認可。
  2 採用手算的結構計算書,應繪出結構平面佈置和計算簡圖,構件代號、尺寸、配筋與相應的圖紙一致。
 4.6.3 設計說明
  1 主要標準和法規,相應的工程地質詳細勘察報告及其主要內容;
  2 圖紙中標高、尺寸單位;設計±0.000相當的絕對標高值;


  3 採用的設計荷載、結構抗震要求;
  4 不良地基的處理措施;
  5 說明所選用結構用材的品種、規格、型號、強度等級、鋼筋種類與類別、鋼筋保護層厚度、焊條規格型號等;
  6 有抗滲要求的建、構築物的混凝土說明抗滲等級,在施工期間存有上浮可能時,應提出抗浮措施;
  7 地形的堆築要求和人工河岸的穩定措施;
  8 採用的標準構件圖集,如特殊構件需作結構性能檢驗,應說明檢驗的方法與要求;
  9 施工中應遵循的施工規範和注意事項。

 4.6.4 設計圖紙
  1 基礎平面圖
  繪出定位軸線,基礎構件的位置、尺寸、底標高、構件編號。
  2 結構平面圖
  繪出定位軸線,所有結構構件的定位尺寸和構件編號;並在平面圖上註明詳圖索引號。
  3 構件詳圖
  1)擴展基礎應繪出剖面及配筋,並標註尺寸、標高、基礎墊層等;
  2)鋼筋混凝土構件:梁、板、柱等詳圖應繪出標高及配筋情況、斷面尺寸;預埋件應繪出平面、側面,註明尺寸、鋼材和錨筋的規格、型號、焊接要求。


  3)景觀構築物詳圖:如水池、擋土牆等應繪出平面、剖面及配筋,註明定位關係、尺寸、標高等。
  4)鋼、木結構節點大樣、連接方法、焊接要求和構件錨固。
 4.6.5 園林建築和小品結構專業設計文件應符合建設部頒佈的《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規定。
4.7 給水排水 4.7.1 給水排水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表。

 4.7.2 設計說明
  1 設計依據簡述;
  2 標高、尺寸的單位和對初步設計中某些具體內容的修改、補充情況和遺留問題的解決情況;
  3 給排水系統概況,主要的技術指標;
  4 各種管材的選擇及其敷設方式;
  5 凡不能用圖示表達的施工要求,均應以設計說明表述;
  6 圖例;
  7 有特殊需要說明的可分別列在相關圖紙上。

 4.7.3 設計圖紙
  1 給水排水總平面圖
  1)圖紙比例一般採用:1:300、1:500。
  2)全部給水管網及附件的位置、型號和詳圖索引號,並註明管徑、埋置深度或敷設方法。


  3)全部排水管網及構築物的位置、型號及詳圖索引號。並標註檢查井編號、水流坡向、井距、管徑、坡度、管內底標高等;標註排水系統與市政管網的接口位置、標高、管徑、水流坡向。
  4)對較複雜工程,應將給水、排水總平面圖分列,簡單工程可以繪在一張圖上。
  2 水泵房平、剖面圖或系統圖。
  3 水池配管及詳圖
  4 凡由供應商提供的設備如水景、水處理設備等應由供應商提供設備施工安裝圖,設計單位加以確定。

 4.7.4 主要設備表
分別列出主要設備、器具、儀表及管道附件配件的名稱、型號、規格(參數)、數量、材質等。
4.8 電氣 4.8.1 施工圖設計應根據已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編制,內容: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材料表。
 4.8.2 設計說明
  1 設計依據;
  2 各系統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項(包括佈線和設備安裝等);
  3 設備定貨要求;
  4 本工程選用的標準圖圖集編號;
  5 圖例。
 4.8.3 設計圖紙


  1 電氣幹線總平面圖(僅大型工程出此圖)。
  1)圖紙比例一般採用1:500、1:1000。
  2)子項名稱或編號;
  3)變配電所、配電箱位置、編號,高低壓幹線走向,標出迴路編號;
  4)說明電源電壓、進線方向、線路結構和敷設方式。
  2 電氣照明總平面圖
  1)圖紙比例一般採用:1:300、1:500。
  2)照明配電箱及路燈、庭園燈、草坪燈、投光燈及其他燈具的位置。
  3)說明路燈、庭園燈、草坪燈及其他燈的控制方式及地點。
  4)特殊燈具和配電(控制)箱的安裝詳圖。
  3 配電系統圖(用單線圖繪製)
  1)標出電源進線總設備容量、計算電流、配電箱編號、型號及容量;
  2)註明開關、熔斷器、導線型號規格、保護管管徑和敷設方法;
  3)標明各回路用電設備名稱、設備容量和相序等。
  4)園林景觀工程中的建築物電氣設計深度應符合建設部頒佈的《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規定。

 4.8.4 主要設備材料表:應包括高低壓開關櫃、配電箱、電纜及橋架、燈具、插座、開關等,應標明型號規格、數量,簡單的材料如導線、保護管等可不列。


4.9 預算 

4.9.1 預算文件組成內容應包含封面、扉頁、預算編制說明、總預算書(或綜合預算書)、單位工程預算書等。應單列成冊。
 4.9.2 封面應有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等內容。扉頁有項目名稱、編制單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編制人及校對人員的署名,加蓋編制人註冊章。
 4.9.3 預算編制說明
  1 編制依據:
  1)現行的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和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能滿足編制設計預算的各專業經過校審並簽字的設計圖紙、文字說明等資料。
  3)主管部門頒佈的現行建築、園林、安裝、市政、水利、房修等工程的預算定額(包括補充定額)、費用定額和有關費用規定的文件。
  4)現行的主要建築安裝材料、植物材料、預製構配件等價格。
  5)建設場地的自然條件和施工條件。
  2 編制說明:
  1)工程概況:明確項目範圍、面積或長度等指標,明確預算費用中不包含的內容。
  2)說明使用的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材料價格的依據。


  3)其他必要說明的問題。

 4.9.4 預算書
  1 單位工程預算書應由費率表、預算子目表、工料補差明細表、主要材料表等組成。
  2 按各專業設計的施工圖、地質資料、場地自然條件和施工條件,計算工程量。
  3 根據主管部門頒佈的現行各類定額、費用標準及規定進行編制。
  4 由各單位工程預算書彙總成總預算書(或綜合預算書)。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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