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已有的保單,您瞭解都保什麼嗎?

​​隨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憧憬和信心的逐漸加強,很多家庭都有很好的風險管理意識,上了社會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保或者城鎮職工醫保)的同時,還給自己和家人購買了一些補充商業保險,以轉移風險、儲蓄財富、享受生活。

一、保什麼、保多久

可是,我們購買的商業保險,都保了什麼?我們都清楚嗎?如何知道己有的保險,符合自身需求?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給大家聊聊。

(一)認識人壽保險分類(險種名稱)、各險種的意義與功用

大家回頭可以翻開已有保險合同的保險單頁,先從保險名稱來初步判斷我們買的保險是屬於什麼類型的。人壽保險分為壽險、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年金險五大類,各個險種的意義與功用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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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險單內容(人、期、費、責、額)

上面我們瞭解了保險的分類及各個險種的功用以後,大致知道自己買了屬於哪一類型的保險,應對哪些問題,解決什麼風險。下面我們從保險單的保障內容保什麼和保多久的角度,通過五個維度來分析分析:

1、人

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投保人=花錢買保險的人;

被保險人=享受保障(或者收益)的人;

受益人=如果保單裡被保險人身故,可以拿到保額的人。

2、期

即繳費期間,保險期間。

繳費期=交多少年;

保險期間=保多久。(分定期型和終身型:定期是指保障一定期限內,過期保費就不退了;終身是指保障一輩子。)

3、費

即所繳納保險費。

(1)保費=每年交的錢。

(2)補充知識點,我們需知道的定義:

寬限期=第二年交保費可以晚多久,國內一般是60天,香港一般是1個月;

中止(復效)期=超過60天寬限期還沒交保費,在合同效力中止2年內交上保費保單還可以重新生效;

終止期=超過2年沒交保費,保單作廢了,僅可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某一年退保可以保證拿到的錢;

保單貸款=現金價值較多的終身型保險,可以作為短期融資工具;

猶豫期=猶豫期內(一般為10天-15天,有些沒有)退保不扣錢,只收取10元工本費;

4、責

(1)保險責任和不保責任

保險責任=保障範圍。

責任免除=不保責任的範圍。

保險責任指合同中列舉的保障範圍,哪些風險的實際發生造成了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保險人(即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

責任免除是指保險公司不負賠償和給付責任的範圍。明確規定哪些風險事故的發生造成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與保險公司的賠付責任無關,主要包括法定和約定的責任免除條件。

(2)舉例說明

以一份終身儲蓄型重疾險為例,重點給大家講講最最重要的保險責任部分。保障範圍有哪些?

① 等待期

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後的最後復效日起一般為90天,消費型重疾險一般為180天的等待期(醫療險一般30天,扁桃體、女性婦科疾病等少數病種120天,意外險無等待期)。等待期內發生或確診,不承擔保險責任,絕大部分保險公司無息退還所交保險費,合同終止;但有些保險公司除外該責任,合同中其他責任繼續有效。等待期後確診初次患合同約定的責任,給付規定的保險金。

② 身故或全殘保險金

分18歲前,18歲後:18歲前返還1-3倍已交保費,18歲後賠付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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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疾病終末期保險金

分18歲前,18歲後:18歲前返還1-3倍已交保費,18歲後賠付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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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重大疾病保險金

我們需要仔細看以下幾個方面:

重大疾病的病種數目(現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基本都在100種以上)

賠付次數(單次還是多次)

分不分組(分組依據、分組合理比瞎分組好、不分組比分組好、關聯性疾病二次賠付概率大、有無隱性分組限制)

賠付金額(一般為保額的100%;有少數保險公司保額依次遞增;有的特定疾病如癌症可以額外多賠20%-30%;有的癌症間隔3年,癌症的新發、復發、轉移、持續可以多次賠100%保額;有的公司對腦中風後遺症、急性心肌梗死5年後可以再次賠付)

間隔期(180天-1年不等,越短越好)

疾病定義、理賠標準及限制條件(前25種重大疾病定義國家規定各家保險公司必須相同,26種以後的病種各家自行選擇並定義,尺度不一,具體內容請大家對照自己的重疾險合同查閱重大疾病的釋義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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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關注黑色字體不在保障範圍內的部分)

限制條件

家裡已有的保單,您瞭解都保什麼嗎?

自首次重大疾病確診之日起現金價值為0,按基本保額給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險金後,該重大疾病所屬組別的保險責任以及輕症、中症、身故或全殘、疾病終末期的保險責任均終止,其他組別重大疾病保險金的保險責任繼續有效。

身故或全殘、疾病終末期、重大疾病保險金三者不可兼得,給付其中任何一項,其餘保險金將不再給付。

⑤ 中症疾病保險金

保費差別不大情況下,有該責任比沒有好,很多公司將原屬於輕症的病種直接提升為中症,將賠付額度提高了1倍多,理賠標準卻沒提高,體現了保險公司人性化關懷。

額外賠付,賠了中症後,合同基本保額不變,輕症、重疾等責任繼續有效。

中症疾病的病種數目(20-30種)

賠付次數(一般2-3次)

分不分組(一般不分組)

賠付金額(額外賠付、一般為保額的50%、少數為60%)

間隔期(0天或90天,越短越好)

疾病定義、理賠標準及限制條件(各家自行選擇並定義,尺度不一,具體內容請大家對照自己的重疾險合同查閱中症疾病的釋義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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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輕症疾病保險金

輕症疾病的病種數目(10-55種不等)

高發輕症是否都包括(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不典型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心臟瓣膜介入手術 、視力嚴重受損、主動脈內手術(非開胸手術)、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特定面積 Ⅲ 度燒傷、重度頭部外傷)

賠付次數(2-3次)賠了輕症,還可以賠中症、重疾等。

分不分組(分組依據、分組合理比瞎分組好、不分組比分組好、關聯性疾病二次賠付概率大、有無隱性分組限制)

賠付金額(額外賠付、不佔重疾保額、一般為保額的20%-30%、少數依次遞增35%/40%/45%)

間隔期(0天或90天、180天、1年,越短越好)

疾病定義、理賠標準及限制條件(各家自行選擇並定義,尺度不一,具體內容請大家對照自己的重疾險合同查閱輕症疾病的釋義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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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輕症疾病豁免保險費

被保險人患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中症、輕症,確診日後餘下各期的保險費不用再交,合同繼續有效。(此豁免不收費,有少數公司需另外收費,有的只有被保險人重疾豁免、輕症不豁免餘期保費)

延伸:附加險投保人豁免保險費(需另收費、投保人患重疾、中症、輕症、身故或全殘,無須繳納餘下各期保險費,合同繼續有效,大人給孩子購買長期重疾險一定要附加、切記!!!夫妻互保也可考慮酌情附加)

哪些為不保責任?

每一家保險公司的責任免除都會有所不同,大家可以仔細對照家庭已有的保險合同對照查看。下圖為中英人壽的重疾險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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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額

即保險金額(保額)。

保額=理賠的時候給的錢。

大病險給付保險=確診對應的疾病種類,達到合同約定疾病賠付標準,可以給保額的保險。

二、注意事項

(一)常見的基本概念

談如實告知之前,我想先給大家聊聊一些買保險過程中常碰到的一些基本概念。

1、關於身體健康問題

(1)標準體

健康沒有問題的被保險人;

現在身體完全健康的人真的太少了,除非長這麼大,你還未做過體檢或者沒有去醫院就醫看過病。

延伸:新生兒剛出生,就診記錄乾淨,先上戶口再去社區上城鄉居民醫保(一年兩百多,門診、住院都可以報銷,一定要買!!!),然後有條件的家庭,滿30天就可以給寶寶配置商業保險了,因為孩子6個月後可能會經常感冒發燒,嚴重的就是肺炎需要住院,一旦住院醫院就會給寶寶做全身各種檢查(各種超聲、心電圖、血液檢查等),把原本出生沒發現的問題(有些是發育問題,有些是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全部查一遍,有問題的需要定期複查,有的需要手術治療,有些疾病可能將導致無法購買保險。(我真心不是在這兒推銷保險,因為身邊有很多這樣的案例,我是真心誠意站在客戶角度,客觀、公正、中立、專業的為您省心省錢,更好的享受生活)

(2)次標準體

健康存在問題(報告有異常)的被保險人;(現如今,人們對健康的關注,單位體檢成為員工福利已經非常普及,有一部分人群每年自行定期去醫院做身體檢查,都會檢查出一些或大或小的毛病,比如乳腺增生、甲狀腺結節、婦科疾病、脂肪肝、血脂、血壓等異常,臨床醫學的疾病和保險公司的核保醫學是兩個概念,也許很多時候體檢報告上寫的問題,只需注意,加強鍛鍊,定期複查,而到了保險公司核保也許就直接除外責任或者拒保了)

(3)體檢件=次標準體有部分需要到保險公司指定的機構進行體檢、或者我們提交的檢查報告不齊全、相關病理報告時間過久不符合要求,保險公司會要求補充檢查項目或者直接下達體檢函,保險公司才會確認是否承保。

2、關於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為以下5種:

(1)除外責任

因為身體健康有問題,某疾病或者器官不提供保障,其他器官或者疾病仍然可以承保。(越早買越好,除外責任最少,後續檢查會發現新的問題,比如:醫療險,既往症均做除外,保險公司不賠償該項責任;重疾險越往後走核保只會越嚴格,越晚購買保費貴不說,除外會越來越多)

(2)承保

保險公司同意接受你購買保險的請求,並出具合同。

(3)拒保

因為健康情況或者其他情況,保險公司不同意你購買保險。(不是等我們以後有錢了想什麼時候買都可以的,因為得了很多病,即使醫院覺得我們沒多大問題,但很多時候保險公司都不會再賣保險給我們了)

(4)加費

因為身體雖然有點小問題,但仍在保險公司風險可控範圍之內,就需要加費承保。當保險公司通過核保做出了加費承保的決定之後,被保險人就可正常享有保障,發生合同約定的疾病或意外,保險公司就會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理賠。

(5)延期

即延期承保,是指保險公司暫時無法確定客戶的風險狀況,需要進一步觀察,等到情況明確後,再決定是否承保。比如,一些早產兒,兩歲之前投保基本都會被延期;超過兩歲後,如果沒有什麼異常,就可以正常承保。

所以,延期是指保險公司“現在”不能承保,而到底“未來”能不能保,要看進一步的確診情況。如果確診後問題不大,那麼可能標體承保,也可能除外或者加費;如果問題十分嚴重,那就會拒保。

(二)如實告知的重要性

只有我們在投保的時候履行了如實告知的義務,將保險代理人或者保險經紀人所問到的關於健康問卷上的調查問題,一一如實回答(無隱瞞),並提供近期相關異常報告(體檢報告等),才能真正在今後理賠過程中,做到減少爭議,儘快獲得理賠款,省心,放心,能安心治病、安心休養!

下圖為各家保險公司關於如實告知的條款說明,請大家重視,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請您認真對待如實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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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醫保卡外借問題

有醫保卡外借給別人就醫(住院、手術、門診等),或者給家人買過慢性病(乙肝、糖尿病、高血壓等)藥一定要如實告知,有些保險公司對這種現象是嚴令禁止的,但大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可以通過線下核保進行如實告知,只需提供相關檢查報告,澄清自己沒有相關疾病,就可以正常投保,減少因為未告知後續保險公司調查發現這些記錄,而不予理賠,減少理賠糾紛。

請大家不要再將自己的醫保卡外借給別人使用,即使是開藥也不要,大數據時代,什麼都可以查到!為了保護我們自身的利益,請大家切記!(除非我們真的不打算買保險產品,防範風險)

三、如何建立最基本的家庭保障體系(有、夠、全、好)

建立全方位的健康賬戶,是您對家庭最基礎的義務。

(一)知風險

從家庭財富風險角度來看風險金字塔,最底端是疾病、身故、財產損失風險,屬於損失性風險:因疾病發生的治療費用、家庭收入中斷、康復醫療費用缺口、名下財產意外損失費用等。其次中間層是養老、子女教育、工作責任,屬於支出性風險:因子女教育方面的費用支出,保持退休養老的生活品質等。最頂端是婚姻、稅務、債務風險,屬於所有性風險:因債務糾紛導致的財產傳承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婚姻破裂導致的財產分配糾紛等。

(二)防風險

1、社會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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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不能改變我們的生活,但是當風險發生的時候可以讓我們的生活不被改變。

2、很多人都說我有保險,不需要保險,謝謝。

大家回頭仔細看看家庭的保險合同,您們都買對險種了嗎?購買保險的順序應該是意外先行、重疾其次、醫療再次、理財最末。

不要等風險發生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買的保單是一份理財型保險,或者買了一份重疾保險,沒有買醫療險和意外險,當意外或者治療要住院,或者得了冠心病或者不典型心肌梗塞、達不到重疾程度,屬於輕症疾病病種,需要接受微創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卻發現保險合同中翻來覆去就是沒有該責任或該病種,保險公司當然不會賠。大家回頭看看自己的保險合同中輕症病種是否有這幾種高發輕症,有些保險公司輕症病種中是沒有不典型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微創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等極其高發的輕症。因為上述這些問題,很多人對保險就會有很深很深的誤解,然後就說保險是騙人的,其實保險本身是不會騙人的,騙人的往往是人的因素,業務員在銷售保險時說可以從頭保到腳、什麼都賠、確診即賠,這些都屬於銷售誤導。保險能不能賠,取決於險種類型、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保障範圍)、責任免除(常見不保的項目)、疾病理賠標準,符合疾病定義及標準才能賠,但前提是建立在如實告知身體情況才行(無隱瞞)!

重疾險並非都是確診即賠(惡性腫瘤、嚴重Ⅲ度燒傷、多個肢體缺失)的,很多病種需要達到疾病某一特定狀態才賠付和施行了某些治療手段才能賠付。達到疾病某一特定狀態才賠付:這對疾病要求比較苛刻,要求疾病持續時間;要求疾病達到特殊狀態,比如急性心梗、腦中風後遺症、深度昏迷等。

3、保險有了,但買夠了嗎?買足了嗎?

買對保額的重要性:3-5年的生活費、3-5年的生活開支和配偶收入損失、10年家庭收入,根據自身情況,酌情選擇參考。

很多人買了重疾險,但是買的很早,沒有業務員的定期跟進及售後服務,額度還是很低很低,沒有及時進行調整,等到發生風險需要錢治療的時候,理賠款太少,所起的作用很小。如果一個人得了重疾,不僅僅需要治療費用,還要考慮後續的康復費用、以及3-5年可能無法工作,收入的損失,以安心養病。下圖為某保險公司重疾險的理賠大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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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險買全了嗎?

意外+醫療+重疾組合,建立最基礎的保障,拉起風險保護傘,守護家庭,守住家庭財富。看似簡單的組合背後,都需要有很專業、中立的人的付出,因為選保險真的不是僅僅在互聯網平臺上做簡單的加減法,成千上萬的產品,就有成千上萬份保險條款,消費者往往只看彩頁廣告中的介紹(只看到了優點),很多坑、很多雷都只有細細研讀保險條款和重要告知才能瞭解細微的區別,但這些普通的人或者學法律的人未必會看得懂。

我們僅僅只需在平日每個月節約一點,少外出吃一頓飯,投入一點點小小的保費支出,就可以獲得很好的健康保障。保險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很貴,買不起,而是由於信息的不對稱,讓我們不清楚、不瞭解,很多人只知道打廣告的幾家保險公司。如果我們選對了人(基於投保人利益,不代表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就好比醫生,量身定製專屬方案、中立、客觀、專業、公正)、選對了方式(保險公司業務員還是保險經紀公司保險經紀人?省時、省力、省心、更省錢)、看中保險的售後服務(每年定期檢視家庭保單的重要性後面會講到,待我們條件好了,身體異常前,家中有新成員增加,趕緊增加保險,增加保額)。

5、我們的保險買對人了嗎?

一家之主優先、配偶次之、父母、子女最末。

(三)買保險的正確姿勢

1、核心優先原則:經濟責任人優先、保障優先、不可承受風險損失優先規劃。

首先做足保障基礎層,保障層是家庭構建金融大廈的地基,其核心功用是轉嫁風險損失,就保障險而言,主要轉嫁的是意外與健康兩類風險,對家庭造成的經濟損失,比如:收入中斷、醫療支出和康復費用等。主要涉及保險種類:意外保險、重疾保險、人壽保險。

其次做好品質提升層,保險的品質層,核心注重的是養老與醫療品質,同時依據家庭情況,可以做子女教育金以及資產配置傳承的規劃。理財類保險的核心價值,在於對未來的確定以及改變家庭收入的模式。主要涉及保險種類:年金保險、高端醫療、萬能投連。

2、合理投入保費

消費型優先、定期型其次、終身型最末,根據自身需求情況,酌情選擇。

3、合理安排投保人

有貸款需求、無大筆負債、最少繼承人(指定受益人而非法定)

家裡已有的保單,您瞭解都保什麼嗎?

四、保單週年檢視意義(查漏補缺)

家裡已有的保單,您瞭解都保什麼嗎?

每年末,請保險售後人員對自己家庭的保單進行一個整理,溫故知新、查漏補缺。看看具體保障了哪些內容,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理財類保險,不同的時點需求(收入結構、人員新增、家庭責任等)可能不同,發現缺口,適時調整、補充和完善!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做,把您寶貴的精力花在效益最大的事情上,創收!

何為保險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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