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知濫伐林木311株被判刑

春暖花開時,也是開荒播種的好時節

很多人都會上山開荒伐木創造自己的一片“菜園子”,卻不知道開荒伐木也需要辦理許可,否則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因濫伐林木而獲刑的刑事案件。

經審查明

因無知濫伐林木311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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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楊某在未經林業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將其位於通化市二道江區鴨園鎮四道江村一處落葉松林砍伐。經鑑定,楊某共砍伐落葉松311株,立木材積20.8261立方米。‍

審理判決

因無知濫伐林木311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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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時,被告人楊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其表示自己並不知道砍伐林木需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批許可,此次犯罪完全是自己的無知造成的,楊某當庭表示願意對自己的錯誤行為買單,自願認罪認罰。‍

二道江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違反《森林法》規定,未經林業部門批准,擅自砍伐林木,且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因被告人楊某犯罪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人楊某犯濫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法官提示

林業資源是我國一項極其寶貴的自然資源,對改善人類生存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規保護林業資源,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採伐林木。採伐林木一定要經相關部門許可,切勿因此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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