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穩妥有序推進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體育場所恢復開放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鑑於我市所有縣(區)疫情風險防控等級處於低風險地區,為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工作,穩妥有序推進我市體育場所恢復開放,堅持分區分級,落實屬地管理,我市印發《穩妥有序推進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體育場所恢復開放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明確,堅持防控優先,低風險地區體育場所經屬地防控指揮部批准後可有序開放。各體育場所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屬地體育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室內外體育場所除游泳池(場、館)和通風較差的室內體育場所暫緩開放外,其他正常開放;暫緩開展各類線下人員聚集的體育賽事、團體操課、體育培訓等活動。

《指引》提出,要落實防控準備,同時要掌握員工動向,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各體育場所入口應設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並公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指定機構聯繫電話,明確開放時間、開放區域、服務項目、顧客須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內容,提醒員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

《指引》要求,做好進入人員包括員工、顧客、來訪人員等的健康狀況信息登記,包括姓名、體溫、身體健康狀況、進出場時間以及聯繫方式等。控制參加運動的人員數量,實行預約制,引導健身人群分時段、分散式鍛鍊,合理控制客流量,防止人員集聚,以個人運動為主,有身體接觸的體育項目僅限於單人練習,不開展對抗性訓練、比賽。場所均不得提供淋浴服務,運動人員應保持適宜間隔。

《指引》明確,恢復開放的體育場所必須自覺配合體育部門、所屬鎮街相關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對準備不充分且擅自開放,或防控不力、經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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