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之ABS模式

ABS是英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縮寫,意為資產支持證券化,是一種較為常見的項目融資模式。該融資模式是以項目所屬的資產為支撐,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ABS模式可以將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量的資產歸集起來,通過一定的安排和增信機制,使之成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通過提高信用等級的手段,ABS使原本信用等級較低的項目可以進入高級別的證券市場,利用債券市場信用等級高、安全性和流動性強等特點,達到大幅度降低籌集資金的目的。因此,ABS資產證券化也是國際資本市場上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已在許多國家的大型項目中採用。1998年4月,我國第一個以獲得國際融資為目的的ABS證券化融資方案率先在重慶市推行。這是中國第一個以城市為基礎的ABS證券化融資方案。

與傳統股債區別

從企業發展的整個週期來看,前期屬於快速擴張期,然後提升企業經營效率。因此使用傳統的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擴大資產負債表右側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ABS模式可謂“另闢蹊徑”,開闢融資的“第三條路徑”,通過盤活資產負債表左側資產。依靠已有資產或者預期未來取得的資產的現金流獲得融資,並調節資產結構。相對於股票融資,ABS模式的優勢在於不會稀釋股權,且成本較低。相對於債權融資,資產證券化的優勢在於不佔用貸款和發債額度,募集資金用途不受限制,產品發行受市場行情波動影響較小。企業ABS融資成本高於同等級信用債,但是對於資產評級高於主體評級的部分企業來說,可以實現低成本融資。在實現出表之後,可以在不增加負債的情況下獲得融資,降低資產負債率。長期來看可以起到提升企業信用資質的效果。

與BOT區別

無論是BOT模式還是ABS模式,均能有效引入民間資本和外資,減輕財政負擔,提高項目運作效率。對於政府而言,仍然都能對項目本身擁有一定的控制權和所有權。但作為項目融資的兩種手段,兩者還是存在諸多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項目所有權

對於BOT模式而言,在特許經營期內,項目公司通過與政府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而在協議期內擁有對項目運營權,而對於是否取得項目的所有權,則根據不同項目存在不同的模式,例如BOOT模式下,項目公司取得項目的所有權,而一般特許期限屆滿後, 項目的所有權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機構所有,但如BOO模式,期限屆滿後,所有權歸項目公司所有。

對於ABS模式而言,項目公司作為原始權益人將其所擁有的項目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特殊目的公司(SPV), SPV因此擁有了項目資產的全部所有權,而原始權益人則擁有對項目的運營、決策權。當債券到期還本付息並支付各項服務費後,,項目的所有權重回歸項目公司所有。

2.投資風險

BOT模式的投資者主要由權益投資人和債務投資人組成,基本限制在供應商、機構投資者、商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其投資者從數量上看比較有限,因此,每個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相對而言較大。

ABS模式的投資者是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購買者,並且,這類債券還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轉讓,這就使得風險被有效分擔,使單個投資者的風險被分散、轉移,從降低投資風險。此外,ABS模式中,對於打包的項目資產均會進行內部或外部的信用增級,例如進行超額擔保等,使之在資本市場上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也使投資風險大大降低。

3.適用項目

BOT模式主要應用於國家或地區的基礎設施領域內,能夠通過收費獲得穩定收入的設施或服務項目。但實踐中,BOT的適用範圍是有限的,我國法規規定港口、碼頭等設施不允許外商獨資, 鐵路、公路、電力等設施須由中方控股。因此對於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或者存在較大風險的項目,如核電站等,雖然它能產生穩定的收入,但BOT模式並不一定適用。

反觀ABS模式,由於設立了SPV並擁有項目資產的所有權,從而達到資產隔離的目的,但同時SPV並不直接參與項目的經營與決策,因此ABS的適用範圍筆BOT更為廣泛,其適用於電信、電力、供水、排汙、環保等領域內,適宜、或不適宜使用BOT模式的基本建設、維護、更新改造以及擴建項目。

4.融資成本

BOT模式操作複雜,牽涉的範圍廣,環節多,操作難度較大,因此造成其融資成本相應增高。

而ABS模式的運作則相對簡單,只涉及到原始權益人即項目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投資者以及證券承銷商等幾個主體,因此操作簡單,又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包括酬金、差價等中間費用,融資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融資過程

ABS融資方式的運作過程分為六個主要階段,分比為:組建項目融資專門公司;尋求資信評估機構授予融資專門公司儘可能高的信用等級;項目主辦人(籌資者)轉讓項目未來收益權;項目融資專門公司發行債券籌集項目建設資金;項目融資專門公司組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並用項目收益償還債務本息;特許期滿,項目融資專門公司按合同規定無償轉讓項目資產,項目主辦人獲得項目所有權。項目融資專門公司,可稱為信託投資公司或信用擔保公司,它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這也是ABS融資籌款的前提條件。在第二階段,資訊評估機構(最好在國際上具有權威)經過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依據對項目資產未來收益的預測,授予項目專門公司AA級或AAA級信用等級。接下來,通過簽訂合同,項目主辦人便可在特許期內將項目籌資、建設、經營、債務償還等全權轉讓給項目融資專門公司。由於項目融資公司信用等級較高,其債券一旦發行,便能夠吸引投資者購買。當然,這種籌資成本也會明顯低於其他籌資方式。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融資需求量也越來越大了。但是,傳統的招商引資和已有的融資渠道,都無法滿足需求,開拓新的融資渠道日益成為重要且緊迫的問題。這種情況下,ABS融資模式將給我國的資本市場注入活力,成為我國項目融資的一種現實選擇。實際上,國家也在政策層面對ABS的發展予以支持,比如《票據法》、《信託法》、《保險法》、《證券法》等法律的出臺,都有助於ABS融資模式在國內擴散。

案例

碧桂園購房尾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項目融資之ABS模式

2016年6月29日,碧桂園公告宣佈,其兩家全資附屬公司於當日決定向國內合格投資者發行本金額總數為62億元的購房尾款應收賬款的資產支持證券。其中,增城市碧桂園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共發行48億元,主體評級為AA+,發行人為銀華財富資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此單ABS中2年期優先A級、優先B級及優先C級的發行利率分別為4.5%、5.65%和5.8%。福建省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發行14.11億元,發行人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其1年期優先A級份額、2年期優先A級份額及2年期優先B級份額的發行利率分別為4.5%、5.0%及 6.0%。

對比發行起始日至上市日這段時間內,2年期中債中票到期收益率維持在3.00%-3.45%之間,遠低於ABS產品優先級債券的5%左右的發行利率。雖然對於高等級主體而言,利用ABS融資成本較高,但通過大量的存量資產抵押的方式能夠募集到大量資金,在資金密集型的房地產行業中,資產證券化進一步拓寬了房企的融資渠道,尤其對於規模性房企而言不失為一種具有資金成本優勢的融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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