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縣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

廢棄餐飲船隻長期無人看管,不僅阻礙了河道行洪,且嚴重威脅下游水利工程。對此,檢察機關依法向當地水利和湖泊局下發檢察建議,經回訪卻發現其仍未整改到位。

2020年9月28日,湖北省雲夢縣人民檢察院首次召開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會,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聽證的方式多方論證該案的社會危害性及整改必要性,為檢察機關依法公正辦理該案提供了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

雲夢縣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

案情簡介

2020年5月,湖北省雲夢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府河河道中一艘廢舊的餐飲船長期停置於此,無人看管,不僅佔用河道,妨礙行洪,而且還危及下游堤壩及民生安全。雲夢縣人民檢察院迅速行動,立即啟動立案程序,對該案進行了調查。

雲夢縣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

經查,“楚王號”餐飲船於2011年10月建成並投入使用,總噸位518噸,船體由鋼纜系錨於清明河橋南下600米處的府河河道中,主要用於經營餐飲業。2016年因環保問題被責令停止營業,後該船閒置於府河河道中已近四年時間,嚴重阻礙了河道行洪並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而云夢縣水利和湖泊局對此情形一直未履行監管職責。


訴前程序

雲夢縣人民檢察院在持續數月關注、多次現場實際走訪,調取相關證據後,於2020年7月2日依法向雲夢縣水利和湖泊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該單位在收到檢察建議後整改,並於兩個月內書面回覆該院,但整改成效並不明顯。截至目前,“楚王號”餐飲船仍閒置於府河河道中未予處置。


雲夢縣人民檢察院認為:

一、雲夢縣水利和湖泊局負有本行政區域內河道安全的管理職責以及防訊抗旱工作的日常監管職責。“楚王號”餐飲船自被叫停餐飲經營後,一直閒置於府河河道中,無人看管打理,每到汛期,船體阻擋住上游衝一來的枯木、水草、垃圾,在河道中形成大面積淤積,對行洪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礙。另外,“楚王號”餐飲船下游一千米左右處為橡膠壩水利工程,“楚王號”長期無人管理。一旦船體發生傾斜、脫錨事故,將對水利工程造成極大的破壞。

雲夢縣水利和湖泊局的行為屬於不依法履行職責的違法行政行為。


二、經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後,雲夢縣水利和湖泊局仍怠於依法履行職責,使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於被侵害狀態,導致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符合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條件,雲夢縣人民檢察院擬對雲夢縣水利和湖泊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公開聽證

9月28日上午,雲夢縣人民檢察院針對此案,召開該院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擬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會,會議邀請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相關人員組成聽證人員。

雲夢縣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

雲夢縣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

為了讓聽證員對此次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有更直觀清晰的認識與瞭解,公益訴訟案件承辦檢察官李一川副檢察長在會前提出邀請,主動帶領5名聽證員前往清明河鄉閒置餐飲船停放處以及橡膠壩,現場查看該案件中餐飲船違法停放情況,並切身感受該案件的公益危害性和整改必要性,為聽證案件作出全面公正的判斷打下了基礎。

雲夢縣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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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回到聽證會會場,與會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首先聽取了承辦案件檢察官對該案辦理情況的介紹,針對疑問之處進行了詳細詢問,檢察官一一解答。經過對案件“問診把脈”,與會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致認為:河道行洪安全,關乎沿岸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保證。檢察機關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嚴厲打擊河道違法行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一方面是履職盡責的體現;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尚有進一步履職的必要和空間,行政機關應當積極作為。對於涉水違法行為頻發、社會敏感度高、矛盾易發的執法困境,代表們也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

雲夢縣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公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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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聽證作為檢察機關提升司法公信力、實現辦案“三個效果”有機統一的重大舉措和有效途徑,雲夢縣人民檢察院首次召開行政公益訴訟擬起訴案件公開聽證,切實增強了司法辦案透明度,助推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提升了檢察公益訴訟的社會影響力,更是踐行雙贏多贏共贏理念、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次有益嘗試。


來 源:雲夢檢察

作 者:李瑩瑩

審 核:肖雲燕

攝 影:鍾貞彪、孟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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