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被職場毒雞湯挑撥了,2020年,這才是老闆與員工最佳關係

我是名律師,但我並不贊同企業用勞動法維繫或者管理用工關係。

我更反對那些挑撥式的職場毒雞湯和事不關己勞動法維權普法者(律師或者維權者)。

他們不懂企業,不懂老闆,更不懂員工。

看似在幫企業老闆或者員工,實際上,除了挑撥他們發起訴訟,浪費各自時間,從中獲益之外,一點用沒有。

不要再被職場毒雞湯挑撥了,2020年,這才是老闆與員工最佳關係

比如,

  • 員工們要看仔細了,千萬別再被老闆給坑啦!
  • 職場人員如何運用勞動法讓老闆不舒服!
  • 職場人到40歲,別在傻傻的為企業奉獻,企業會因為這幾點辭退你
  • 員工使用這幾種方法,能夠有效避免被領導過度壓榨和陰謀算計

典型的損人利己。

2020年這場新冠肺炎疫情,讓我們對很多事情有個更加理智和深刻的認識。

我相信身為企業的老闆和員工們也都是。

畢竟我們都不是阿里巴巴、格力、騰訊一樣的企業,更不是馬雲、董明珠和馬化騰的老闆。

更不是,優秀到年薪百萬員工。

所以,我們談一些現實的問題。


不要再被職場毒雞湯挑撥了,2020年,這才是老闆與員工最佳關係

面對這次疫情,

  • 大多數中小微企業老闆表現完全無能為力,手足無措。捉襟見肘的現金流,大部分都撐不到一兩個月;
  • 大多數企業員工也不是看到一次次延長假期開心到起飛,因為下個月房貸車貸,甚至是吃飯都成問題。

很現實的問題:

  • 大部分企業或者老闆,沒有經歷過17年前非典,根本想不到現金流的重要;
  • 大部分80、90和00後都是負債者,月光族,靠著當月工資度日。

所以,這次疫情,讓大家意識到儲備或者備用基金的重要性。

更意識到員工和企業可能不是那種簡簡單單的拿錢幹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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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面的現狀,疫情下這幾個月,上演著一幕幕生與死的戲份,有的感人,有的心寒:

  • 有些企業,員工與老闆萬眾一心,保住企業就等於保住飯碗,我相信疫情過後,很多員工成了企業的股東,和企業更加緊密的發展。
  • 有的企業,則是“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老闆沒用了,員工也就散了,企業倒閉了。

疫情期間,也有很多法律諮詢者,沒有資格獲得法律幫助:

有的老闆問,我怎麼解除所有的員工,對我最有利?

有的員工問,企業不行了,我想辭職怎麼樣對我最有利?

人之常情,卻又是人心險惡。

面對這些,我只想說,滾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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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真正做企業的老闆,其實是根本沒有能力應對訴訟和員工糾紛。甚至是創業初期,一個無賴員工一場仲裁糾紛就可以拖垮一個小老闆。

所以,我的主張是很多問題必須解決在前面,比如勞動合同,合夥協議。

白紙黑字,君子約定都說在前面,醜話說在前面就可以。

我前段時間,研究錄製了一些課程,給創業者講講如何有效防範風險?更多的如何讓一些好的法律制度為企業所有,促進企業發展,而不是牽絆企業?

企業老闆不用精通法律,前期也不用高額聘請法律顧問,只需要在關鍵的地方知曉就可以。

並且有一個好的規劃方案。課程給大家放在這。

這個課程,員工也適用,不管你是想創業或者是在創業團隊公司中,可以讓你更加了解你的團隊和老闆,從一個打工員工轉化為一個初創公司骨幹或者股東、合夥人。

不要再被職場毒雞湯挑撥了,2020年,這才是老闆與員工最佳關係

作為律師,我想說的,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法律,某種意義上也是一部福利法。

但是,這部法律並沒有考慮到大部分在生死邊緣中小微企業。

有時候,企業老闆與員工相互理解一些,可能雙方都會好過一些。

所以,2020年,疫情退去,企業老闆與員工們可以重新思考,以一種新的方式去相處,去奮鬥。

在這,胖乎律師給大家整理了一些比較好的相處之道:

對員工們來說,

1、少提些建議和想法,凡有思路必有方案,凡有方案必有行動;

2、執行力大於想象力,多想想怎麼執行,少杞人憂天抱怨條件;

3、服從安排,說幹就幹,有目標就抓緊實現,別看別人;

4、換位思考,多站在老闆角度想問題,替老闆解決問題,而不是提出問題,更不要製造問題;

5、不懂就問,不明白就弄明白,千萬別除了問題找藉口;

6、別做團隊殭屍,隱形人,渾水摸魚,浪費人生。

不要再被職場毒雞湯挑撥了,2020年,這才是老闆與員工最佳關係

對於老闆們來說,

1、目標清晰,有任務就要有反饋,有監督,有考核,不要做甩手掌櫃;

2、把員工放在心裡,困難時期,你可能幫不了員工所有,但要做一些利索能力;

3、能帶員工出業績,攻克困難,尤其是在創業初期或者低谷期,能做好領頭羊,拿出成績;

4、大膽和員工談錢,有付出有功勞的就應該獎賞,無能的渾水摸魚的敢於幹掉;

5、別縱容無用員工,寒了優秀員工的心。公私分明,賞罰分明。

6、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記住前半句,更要堅持後半句。相信並重用願意與你並肩作戰的。

不要再被職場毒雞湯挑撥了,2020年,這才是老闆與員工最佳關係


一個沒有經營過公司人,是不會懂得老闆前期的心酸與艱辛,更不會了解成本和活下去對於初創企業的意義。

作為企業或者員工法律顧問或者建議者,一味的強調公司法、勞動法等法律的約束,是治理不好公司的,更解決不了複雜的企業與員工的關係。

有時候,企業老闆和員工跟需要的是理解對方,大家可以嘗試聽一聽企業家與法律顧問的悄悄話,

學會了解企業,瞭解企業家,瞭解老闆,才能更好地服務企業,服務老闆,做好員工。

這些對老闆和員工均使用。

2020年,疫情之後企業,希望大家重新思考,重新審視。

少聽些職場毒雞湯,少聽些糊塗法律建議,多些理解,多些支持,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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