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子合伙做“生意”利用“车贷”诈骗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个利用车辆贷款实施诈骗、强迫交易的犯罪团伙,包括主犯孙某(男,29岁,丹东市人)在内的5名团伙成员全部被警方抓捕归案,收缴赃款5万余元,追回抵押车辆7台,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

案发:办车辆抵押贷款入陷阱 交1万余元“违约金”赎车

4月29日,沈河分局刑侦禁毒大队接到被害人高某报案称,其在办理车辆抵押贷款过程中,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车辆贷款的佟某,当高某提出车辆抵押贷款的要求后,佟某承诺无需抵押车辆,只需在其车辆上安装GPS即可放款。

随后,双方签订了贷款协议及车辆买卖合同。

期间,佟某以为车辆安装GPS为由将高某的车开走,但始终未向其支付贷车款。当高某提出终止借贷关系后,佟某以其违约为由强行索要“违约金”,并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高某支付了1万余元的“违约金”赎车,但佟某并未如期将车辆归还,高某意识到被骗后遂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沈河分局刑侦禁毒大队立即开展前期调查工作,并向市局进行了汇报。

鉴于案件重大,沈阳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刑侦禁毒局、沈河分局及相关部门的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

抓捕:缜密串并6起同类警情 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打着“车贷”的幌子,进而实施诈骗、强迫交易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以孙某为首,佟某(男,27岁,丹东市人)、蒋某(男,29岁,葫芦岛市人)、王某(男,29岁,丹东市人)、于某(男,28岁,丹东市人)为骨干成员。

办案民警介绍,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蔽,欺诈套路环环相扣,事先承诺被害人无需抵押车辆即可放款,有的被害人签订合同后,当时拿到了一小部分贷款,在打消了被害人的顾虑后,该犯罪团伙又谎称余下的尾款需要为车辆安装完GPS后才能支付,遂将被害人车辆开走,此后,该犯罪集团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贷款尾款的支付,等着被害人提出终止贷款合同后,就以违约为由,和以将车辆抵押到外地为要挟,向被害人强行索要高额的所谓的“违约金”。

专案组通过走访摸排,缜密串并,梳理出发生在沈阳市的6起同类警情。

经走访、询问报警人,进一步查明6起案件均系该犯罪团伙所为。

6月14日,在证据充足、完备的情况下,专案组决定组成5个抓捕小组实施抓捕行动,并一举将孙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采取欺诈、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诈骗、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孙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强迫交易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话团伙成员“司机”:

“安装GPS是幌子开走车辆藏起来 每做成一笔生意提成100元”

今日,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王某低下头,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懊悔。

王某交代,团伙成员中有一人是他的老同学,这名老同学自称开了一家车辆抵押贷款公司,随后雇佣他来开车。

王某称,平时有贷款需求的客户进入圈套后,他以为贷款人的车辆安装GPS为由,负责将客户的车辆开走,然后将车辆藏匿在郊外车库,其实,车辆并没有安装GPS,只是一个幌子,随后,团伙其他成员以将车辆抵押到外地为要挟,向贷款人强行索要高额的所谓的“违约金”。

“我老同学说就让我负责开车,其他的事情不用我管,每做成一笔生意,我可以赚100元钱。”王某说,由于自己暂时找不到其他工作,所以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