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不夠,賣房來湊”,別被公司“淨利潤”輕易迷惑!

“經營不夠,賣房來湊”,別被公司“淨利潤”輕易迷惑!

最近兩年,上市公司在年度末尾用“一筆交易”,或賣房或賣股,在預期虧損的情況下,突擊業績增長,甚至扭虧為盈的新聞實屬不少。據不完全統計,僅2016年就有逾百家企業在報告期末出售房產,轉讓金額超20億元。

而會出現這種情況的重要原因就是,企業處置所持有的房產或投資帶來的營業外收支或投資性收益,最終都會計入到公司的淨利潤之中。

“經營不夠,賣房來湊”,別被公司“淨利潤”輕易迷惑!

企業經營的各類利潤口徑中,淨利潤一直是十分被重視的一個,它反映了公司在報告期內最終產生的總體利潤收益,計算公式如下:

淨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

從上述公式我們可以看出,淨利潤在計算時,除了包括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三大費用幾個核心項目之外,還包含了資產減值損失這一受企業主觀意願影響較大的科目以及投資收益營業外收支這兩項非經常性損益類科目。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淨利潤反映的是一個公司報告期內最終的收益結果,而非其經營成果,如果企業對於自己持有的投資、股權、房產等進行變現,就可以對自己也許並不理想的經營業績進行利潤結果上的美化,如果投資者不去細細研究,就有可能對於公司的發展現狀產生錯誤的判斷。

由此,在財務分析中,扣非淨利潤這一指標就顯得尤為重要,這一指標刨除了淨利潤計算中包含的企業非經常性損益科目,即不具有持續性的收益,主要反映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具有可持續性的收益,在與淨利潤指標的兩相對比之下,才能更為準確地反映出企業真實的經營發展現狀。

“經營不夠,賣房來湊”,別被公司“淨利潤”輕易迷惑!

(挖優狗內容運營:黃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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