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將改進 辭工半年或可全提

2018年5月30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十九大報告關於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精神,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文件要求,出臺《關於公開徵求規劃改進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公告》,擬規範改進提取政策內容。

一、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二、個人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該曾策將在5月30日到6月12日期間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政策原文:

好消息!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將改進 辭工半年或可全提

回顧:公積金提取3年變化

為規範公積金提取,2015年3月1日起,東莞公積金管理中心頒佈新規,提出“從3月1日起繳存的金額,離職失業不能提取”,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情形,只有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

2016年上半年,東莞公積金提取有所放寬,新增物業管理費和裝修兩個新提取類型。至此,還貸、租房、裝修、低保、重大疾病、物業管理等都能提取公積金。2016年新增提取人數達125萬人次,提取額同比增長29.1%,其中住房消費提取佔84.67%,非住房消費提取佔15.33%。

5月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放鬆

除提取外,近期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在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鬆住房貸款政策,取消了原來對於最高貸款額度的單/雙職工區分,提高了公積金貸款額度,其中首套房最高可貸120萬,二套房最高可貸80萬!

為滿足職工貸款買房所需,每月應還款額提高至最高不高於家庭月收入的60%。為了解決當地港澳臺人員對公積金貸款的需求,東莞的放鬆政策,取消了對港澳臺人員申請貸款的限制,港澳臺同胞享受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收款賬戶調整為只需收款賬戶為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儲蓄賬戶(廣東省內除深圳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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