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冒充将军进行诈骗的涉案人员,近日全部被判刑!

近日,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假中将合同诈骗案涉案人员收到判决:被告人张杰(假大校)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晓全(假将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晓光(涉案人员)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办案人员透露,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张杰,男,江苏省睢宁县人,男,2014年7月27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被逮捕;被告人张晓全,化名“巴特尔将军”,男,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人,蒙古族, 2014年8月2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被逮捕;被告人陈晓光,男,辽宁省朝阳市人,蒙古族, 2014年8月7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蓬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8月31日,经烟台市人民法院决定被逮捕。

案情回顾

2014年5月19日14时许,辽宁省营口市私人老板孙四海到烟台公安机关报案称:5月18日,其在蓬莱市的国防海防基地土石方工程为名骗取10万元好处费。当日,烟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对此案立案侦查,根据相关供述将位于蓬莱市南王街道办事处明洋酒业院内一幢三层楼内、涉嫌利用蓬莱国防海防基地土石方工程进行合同诈骗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传唤,该团伙总指挥长张杰、常务副指挥长陈晓光、副指挥长孙凯丽三人因恰巧外出逃脱了抓捕。5月20日,多名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同时,烟台公安机关陆续展开调查审讯及对张杰、陈晓光、孙凯丽的抓捕工作。

【重磅】冒充将军进行诈骗的涉案人员,近日全部被判刑!

2014年5月26日,孙凯丽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并移交至该局;7月27日,张杰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并移交至该局。根据孙凯丽、张杰等供述并结合前期查询的银行流水,该局准确锁定了该犯罪团伙的首脑、冒充国防部少将并化名“巴特尔”的张晓全和冒充国防部副部长、化名“邵华池”的邵存礼。8月1日,张晓全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抓获交至该局;8月7日,陈晓光被抓获归案;8月13日,邵存礼被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抓获并移交至该局。

烟台警备区政治部保卫科出具的证明称:经山东省军区核查“中国国防战略战备教育基金会”、“中国国防战略战备(华东)国防海防教育基地建设指挥部”及“中国国防战略战备基金筹委会”为虚假军事机构,以上“军事机构”及下设单位工作人员非部队现役人员,以上述“军事机构”名义所下发文件及签署合同为虚假。另查,张杰、陈晓光、孙凯丽、罗进耀等人为非部队现役军人。张晓全、邵存礼、温海、卫东等人为非部队现役军人。蓬莱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证明:经认真核实,蓬莱市没有“中国国防战略战备基金会”和“中国国防战略战备华东国防海防教育基地建设指挥部”这两个单位或项目。

检察机关指控

【重磅】冒充将军进行诈骗的涉案人员,近日全部被判刑!

被告人张杰明知国防海防教育基地并无任何实际工程,为骗取指挥部成员信任,于2013年10月份身穿张晓全为其购买的假军装(大校军衔),假冒军队领导,召集指挥部成员开会,虚假宣传国防海防教育基地工程情况,并要求指挥部成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承揽国防工程,按每立方工程人民币0.3元的标准交纳履约保证金。

【重磅】冒充将军进行诈骗的涉案人员,近日全部被判刑!

被告人陈晓光在张杰的授意下,明知国防海防教育基地没有上级正式批准的实际工程项目,仍于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以中百利呈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包国防土石方工程,骗取海南中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巨云、史建明等单位和个人合同保证金2310万元。其中被告人张杰分得人民币330余万元,被告人张晓全分得人民币740万元,被告人邵存礼分得人民币920万元。其余赃款被中百利呈公司租赁办公楼、装修、购买汽车、办公生活用品以及员工工资等名义消费。

法院审判如下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杰、张晓全、陈晓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队和安全部的领导身份,以虚构的国防单位和虚假的国防工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骗取他人的工程履约保证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被告人张杰的辩护人所提“系从犯;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以及被告人陈晓光及其辩护人所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系从犯”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张晓全、陈晓光的辩护人所提“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酌情予以采纳。对于冻结、扣押、查封的涉案财物应予以追缴,依法返还给诸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责令各被告人共同予以退赔。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杰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被告人张晓全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三、被告人陈晓光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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