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以後,刑警隊是否還能起訴我?

我國刑事訴訟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種。強制力度依次增大。其中前三種屬於強制力度較弱的非羈押性措施,後兩種屬於較強的羈押性措施。

法律諮詢:

取保候審以後刑警隊還能起訴嗎?

取保候審以後,刑警隊是否還能起訴我?

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徐明良律師回答:

取保候審,顧名思義,就是暫時把犯罪嫌疑人放出來,等待進一步的調查處理。如果最終確定其構成犯罪,仍會提起公訴,最終由法院宣判。提供公訴的機關是檢察院不是刑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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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一條決定機關發現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認為依法應當沒收保證金的,應當提出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的書面意見,連同有關材料一併送交縣級以上執行機關。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機關的意見,及時作出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並通知決定機關。

徐明良:中國百強大律師,中國法律邏輯專委會委員,《審案的邏輯藝術》主編,中國超協調智能數學研究所常年法律顧問等;以創新論辯為特色,擅長邏輯與論辯、演講,思路獨特,出奇制勝。

取保候審以後,刑警隊是否還能起訴我?

第十二條被取保候審人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但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交納的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決定是否沒收保證金。對故意重新犯罪的,應當沒收保證金;對過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構成犯罪的,應當退還保證金。

徐明良律師補充:

第十三條決定機關收到執行機關已沒收保證金的書面通知,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意見後,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的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決定重新交納保證金的程序,適用本規定的有關規定。

取保候審以後,刑警隊是否還能起訴我?

第十四條執行機關應當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並告知其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沒收保證金決定書》後的五日以內,向執行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複核一次。上一級主管機關收到複核申請後,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複核決定。

第十五條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已過複核申請期限或者經複核後決定沒收保證金的,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銀行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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