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義”是儒家最重要的倫理範疇。自漢代獨尊儒術以來,“仁義”乃成為傳統道德的最高準則,是謂“仁義道德”。
然而在先秦,對儒家提倡的“仁義”,道家卻是反對的。老子對“仁義”,基本採取了一種批評和攻擊的態度。
《道德經》第十八章說:“大道廢,有仁義”,此句是同“國家昏亂,有忠臣”並提的;
第十九章說:“絕仁棄義,民復孝慈”;
第三十八章說:“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道家宣揚的是作為宇宙最高原則的“道”。至於儒家的仁義,不過是一種狹義的愛,是應該揚棄的。
莊子甚至視學仁義如遭酷刑。
《大宗師》裡許由對意而子說:“夫堯既已黥汝以仁義,而劓汝以是非矣,汝將何以遊夫遙蕩恣睢轉徙之塗乎?”
在莊子看來,仁義是人造的價值,而非天地自然的施為。被仁義改造、束縛住,也就失去了天賜的逍遙。
儒家的“仁”,雖然最終歸結為愛眾人,但出發點為愛父母兄弟。《孟子·盡心上》說:“親親,仁也;敬長,義也”。
而“道”的原則卻超越了儒家有等分差別的倫理觀。故曰“天道無親”。
道家要從有差等有偏私的善,迴歸到包容天地萬物的無偏愛的善。
在道家看來,這比儒家的仁義不知要高明多少個數量級。“仁義”,當然應該被打倒和反對。
由此來看老子那句常常被誤解的名言:“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是在說天地和聖人殘酷嗎?非也!
按照王弼的解釋,天地任自然,無偏私,無為無造,恰是萬物並生並存的條件。仁者造立施化,表明上看有恩有為,卻令物失其真,物不俱存。
只有天地超越了人世倫常的標準,即“不仁“,不作任何價值分別和選擇,才能使萬物各得其所。
所以蘇轍《老子解》認為,這種天地的不仁,實際是天地的大仁。
聖人取法天地,故也應不行有差等、有偏私的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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