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不应只关心免征额更应关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改能否落地

贾康:不应只关心免征额更应关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改能否落地

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沿用的是2011年定下的3500元, 人们的收入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今年会将上调多大幅度引人注目。经济学者马光远假设,如果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工薪阶层每个人可能只能省可怜的不到20元”,呼吁人们不应只关心个税起征点,更应关注专项费用扣除改革。

个税改革历来被寄予缩小贫富差距的厚望,此次改革又将如何促进公平?曾任两届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杨德才向《后窗》表示,此轮改革的亮点在于个税将实行“综合征收”,并非单一调整起征点,旨在真正让中低收入者少缴税,富人多缴税。杨德才预计半年内出台改革的具体办法。

调整幅度太小意义不大,起征点可能会到六七千元

《后窗》:报告中提到“提高个税起征点”,透露出什么信号?

贾康:报告里提到这事,说明今年的政府工作必须有所体现。但现在具体如何落实还看不清楚。比如提高起征点与专项扣除结合在一起,是不是别的参数也要调整?我最关心的是,中央已经说了十多年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改能否落地。

只调整起征点这么一个参数,不是一个好的改革方案。说了这么多年的综合、分类相结合的改革,要的就是按照配套改革的概念,尽可能出高水平的改革方案。目前受各种各样的条件制约,实在没办法的话,可以渐进改革。但现在还看不清楚今年推出的方案属于什么样的类型,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改革绝不只是调整起征点这么一个参数。

杨德才:从当前国际背景来看,整个世界都在经历税改潮流,例如美国特朗普把个税大幅降低,档次减少。我们的累进税率也有七个档次,最高税率达45%,美国经济比我们发达、人均收入也比我们高不少,但最高税率比我们还低。如果改革不及时进行,在全球化时代,中国市场对人才的吸引力会降低。同时,个税减负如果力度足够大,每个家庭的收入会明显增多,从而拉动消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甚至会是井喷式的。

《后窗》:预计此次上调幅度会多大?依据是什么?

贾康:个税“起征点”(规范说法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体现劳动者基本生计所需、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必要支出。该费用标准的确定,需要参考全国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以及基本生活支出情况。

目前不是调整起征点这一个参数,税收机制就能得到优化了,一定是一套通盘的设计。比如超额累进税率的问题,现在是七级,那它的最高税率要不要调整?七级是不是可以减少到六级或者五级?

杨德才:个人认为,这次起征点的提高,不可能是到5000元,很可能会更高,例如六七千元。因为近7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很快,但与老百姓相关的CPI累积增长也不小,如果这次起征点调整的幅度太小,其实际的意义也就不会很大。

我认为个税改革要有个长远的考虑和制度安排。个税的起征点、税率要与GDP、CPI等重要经济指数的增长幅度挂钩,设定一个加权平均所得指数的区间,一旦达到那个区间的设定值就自发启动个税改革。当然,究竟设置一个怎样的指数区间,这需要好好研究探讨。

贾康:不应只关心免征额更应关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改能否落地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图源网络)

《后窗》:经济学者马光远撰文称,个税起征点就算提高到5000元,工薪阶层也不过省了可怜的不到20多元的税。个税改革后会否有实质的减负作用?

杨德才:在超额累进税率的设计下,或许会存在这种情况,即改革后对低收入群体影响不大。

目前个税主要的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即工薪阶层,他们的每份收入都在政府监管之内。而真正高收入群体,尤其企业家等很多消费是纳入企业成本的,其实际收入到底是多少,税务部门是难以更清楚的。

个税改革主要对中高收入者的,尤其是对中等收入群体影响最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中国经济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消费也主要靠他们拉动。最终的目标是把中国的收入分配打造成橄榄型,这次个税改革最大的获利者应该是中等收入群体,所以,也是有利于打造中国橄榄型收入分配社会。

我认为,这次个税改革可能会对这一块加强监管,以使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做到相对公平。

贾康:现在因为看不到具体方案,就没办法分析具体影响,但如果按照理想状态,进行综合征收改革后,由于不仅仅是调高起征点,应该使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有所下降,而高收入群体那些有支付能力、先富起来的人群税收有所上升。个人所得税征收要发挥一个收入再分配作用。

个税征收制度改革难在政府的精细管理

《后窗》:上调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多大?此前个税起征点上调,财政收入为何反而上升?

贾康:暂时无法测算。总体个税收入和居民收入的上升方向是一致的,如果不调整起征点,财政收入上升的还会更多,它只是降低了上升的增速。

《后窗》:一种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在总体税收中占比很低,对收入调节作用微弱。

贾康:主要不是因为比例低造成的分配调节功能微弱,而是本身设计存在明显问题。现在它只把超额累进税率覆盖了工资薪金的部分。

现在要调节很多收入,不仅仅是工薪收入。譬如金融收入,资产收入,这些是否能够综合起来都归进超额累进税率,是个最重要的问题。如果可以做到这一点的话,就能优化调节作用。

贾康:改革难度比较明显。中央说的改革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改革,也就是说,改革会将全年度的收入合在一起,把综合的收入部分,以现在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覆盖征收。这个动作比较大,要求政府有较高的管理能力。

从技术上来讲,综合收入部分应该会将金融资产的收入算进去。一个人不论在多少家银行多少柜台上办过多少个户头,他的统一收入都应该归在个人所得税账号下,这就需要把各种信息归总在一起,形成年度总收入,当然这个还要归总其他收入。

现在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说,做到这一点不是不可行。虽然已经有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等技术条件,但需要更精细的管理。依法纳税框架下,政府如果积极地进行税收管理,反过来,纳税人对政府也有一定要求,它会质疑你如此精细的收税是否合理,是否公正,纳税之后,政府应从哪方面改善了公共服务。

这是一个联动的机制。特别是改革中提到的应该区分综合和分类,二者的界限到底怎么划定?需要制定更具体而细致的执行方案。

曾经有过一个提法,就是收入12万以上的自动报税。现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话,申报就需要普遍推行。

所有这些放在一起,让政府管理部门下决心推行,可能不是个容易的事。改革一旦发动,磨合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纠纷。这也是事情说了多年始终没有推出来的原因之一。

将来很可能会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后窗》:报告中提到“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这是否意味着会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贾康:有可能。这次提到了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就考虑到了家庭赡养的问题,在个税扣除过程中会涉及“家庭赡养系数”的概念。这在操作上有难度,因为你必须保证收集到的信息是真实的。

杨德才:具体方案还不清晰。目前个税还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征收。但如今中国社会变化巨大,尤其二孩放开后,出现越来越多这样的家庭结构:一个人在外挣钱养家,一个人在家全职照顾家人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以个人收入为单位来征收对这样的家庭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根据我们调研获得的信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我认为是可实施的。目前大病医疗保险基本全覆盖,从信息获取上没有问题。子女教育这块,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可以测算一个大致数字,例如从幼儿园到中小学15年的教育或仅仅考虑九年义务教育,均摊到每年每月是多少钱。然后每个月来扣除,技术层面很好操作。

《后窗》:改革的难点在哪?

贾康:需要强大的信息系统,需要更精细的管理。从目前的信息系统而言,不至于得不到相关的数据,但中国那么多纳税人,工作量会非常大。

杨德才:我认为难点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决心问题。现在的信息技术已经比较发达,操作层面没有任何障碍。现在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想获得可靠收入数据,甚至每笔消费的数据都是非常容易的。我们下午小组座谈会时,一个搞人工智能的委员发表看法,觉得今天这个时代处理这个问题已经非常简单了。

《后窗》:如何针对不同类型家庭设计公平的征收制度?

杨德才:这个需要调研,详细区分不同家庭的类型。在我看来,在法律框架下至少需分为三类家庭:丁克家庭、有一个小孩的家庭和有两个小孩的家庭。至于那些家里还有一些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老人、其他人需要赡养的家庭,可以具体设计政策来区别对待。

《后窗》:预计今年能够落地吗?

贾康: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报告里提到的内容,应该会进入修法的过程。法律修改的信息,也要公开披露,按照惯例,还会征求社会意见,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一审、二审、三审,走完程序,才能形成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工作报告里提到的改革要真正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

杨德才:我比较乐观。2011年提出个税改革也是在两会期间,正式实施是当年的9月1日,我预测这次可能会更快。因为现在政府办事效率提高了,信息技术更发达了,对收入监管更容易了,调整起来也就会更便捷些。今年还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个税改革也可算作是一个献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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