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可以使人積極奮發向上

佛教可以使人積極奮發向上

佛教可以使人積極奮發向上

佛教在“否定”人生的一切之後,使人不再盲目地貪戀、追求,如此才能“積極”地為人群服務,再度地“肯定”人生的價值和生命的意義。

佛教說人的身體是“空的”“假的”,目的在勸人不要“處處為我”,而要“我為人人”,因為“我”既然是“空的”“假的”,那麼功名利祿要來何用?

佛教又認為眾生是一體的,休慼與共的,小我生活於大我之中。因此,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不但不能自私自利,反而要有慈悲助人的精神。

佛教反對命運操縱在他人或神的手中,自己做的自己承當,因此人人要刻苦耐勞,努力奮鬥。為了明日,必須獻出今天。沒有辛勤的耕耘,哪會有豐碩的收穫呢?

佛教勸人要“少欲知足”,並沒有要人逃避責任。佛教要人“鐵肩擔道義”,不能做獨善其身的“自了漢”。所謂“眾生無邊誓願度”“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就是最好的說明。

佛教的戒律,對人的行為並不是死的束縛,而是活的鼓舞——在消極方面可以止惡防罪,在積極方面能夠鼓勵救人濟世。前面已舉“不殺生”為例,它的真正精神與目的,不在自己的不殺,而是要去勸人戒殺和濟世活人。一個立志學菩薩道的人,自己殺生固是破戒,就是見死不救也是犯戒。其他戒律也莫不如此,不但自己不能“偷盜”“說謊”,更要勸人不要偷盜、說謊,苦口婆心地、不厭其煩地勸人改邪歸正。

如此,“各人自掃門前雪”的自私心理將不復存在,人人急公好義,古道熱腸,這就是一個充滿著愛與同情、公理與正義的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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