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后 這兩個城市的工薪族最划算

19日,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

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作為關乎每個人錢袋子的重要問題,草案一經公佈,便刷爆了城叔的朋友圈,並被多家媒體廣泛解讀。然而,在令人眼花繚亂的文字中,城叔認為,有以下八大問題最值得我們關注,接下來請跟著城叔劃重點吧!

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后 這兩個城市的工薪族最划算

Q1:起徵點是多少?

此次個稅方案調整後,首先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我需要交稅嗎?”

舊: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

確認過眼神,都是要交稅的人,那麼下面這些問題,你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

Q2:稅率有何變化?

工薪階層得到的減稅禮包,還不止提高個稅起徵點,稅率的級距調整也頗具看點。按照草案的內容,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

具體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后 這兩個城市的工薪族最划算

Q3:不同城市的你,能“賺”多少錢?

今天,被提及最多的問題莫過於“我能少交多少錢”。在這裡,城叔為大家粗略地算了一筆賬。

根據公式:個人所得稅=(工資-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免徵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所以,各地工資收入水平不同、五險一金的繳納標準不同,也會影響個稅改革後的稅後收入。

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后 這兩個城市的工薪族最划算

對比表一、表二可以看出,在個稅方案調整後,首先,對於北京、上海兩座城市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因為起徵點的提高,加上稅率由此前的20%直降為10%,對於這兩座城市而言,其每月可以“賺”近300元;其次,對於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四座城市的人而言,也可以“小賺一筆”,大約可以少交100多元;而對於成都、西安、武漢和鄭州這些城市而言,其原本的稅率本就不高,而且在職員工工資平均水平也相對較低,所以對這四座城市來說,個稅方案的調整對其影響較小。

Q4:納稅對象是誰?

舊:用是否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實質上分為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兩類,但無明確概念上的分類。

新:草案借鑑了國際慣例,明確引入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概念,並將判定區分兩者的標準調整為是否居住滿183天。

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統一適用,不再保留專門的附加減除費用(1300元/月)。

Q5:什麼時候開始實行、各地有無區別?

據城叔的稅務局朋友介紹,相較於5月1日開始執行的下調增值稅改革措施,本次個稅修正案(草案)性質略有不同。前者屬於對“暫行條例”的改革,除統一改革內容外,部分政策在落地時,各地會有因地制宜的取捨調整。

而該個稅修正案(草案),屬於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修法”。若相關修正案能夠通過,其中多將正式規定統一的起始執行時間,執行修改的內容很有可能也將全國統一。

Q6:多久交一次?

舊: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徵,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新:居民個人按年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城叔稅務局的朋友猜測,這多是由於新增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扣除項目難以按月度量)

Q7:哪些收入被徵稅?

舊:採用分類徵稅方式。將應稅所得分為11類,實行不同徵稅辦法。

新: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共4項勞動性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納入綜合徵稅範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

Q8:哪些項目能被扣除?

舊: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新:以上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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